深化法治临沂建设,建立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构建行政复议速裁等机制,实现市县乡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全覆盖;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省级规范化“一站式”调解中心达到60%,培养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1.8万名。

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2-0000042 发布机构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深化法治临沂建设 发布日期 2022-08-11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2022年上半年进展情况
2022年上半年进展情况

一、试点建立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全方位全流程监督行政执法行为

印发了《临沂市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13项任务,在全市开展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效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一)用好两个抓手。开展全市营商环境“涉企执法”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工作,对委托行政处罚情况、乱罚款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对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涉企重点执法领域进行重点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试点工作品牌创新活动,确定了30个具有特色的工作作为品牌创新项目,调动各级各部门参与的积极性,力争试点工作出亮点、出成绩。

(二)制定三张清单。制定出台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主体清单、权责清单,公布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人员清单,明确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为谁干”“干什么”“谁来干”。已明确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主体32个、市县乡三级协调监督权责事项99项,确定具备行政执法监督资格人员165人。

(三)建立四个机制。建立司法行政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协作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行政审批与行业监管联动衔接机制和综合行政执法与行业监管协作配合机制,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已出台了《临沂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四)健全五项制度。健全行政执法监督程序制度、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制度、行政执法队伍能力提升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开展。《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制度》《全市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作方案》已制定草案,正进行完善。

二、构建行政复议速裁机制,推进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建设

紧紧围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在全省率先探索构建行政复议速裁机制,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发挥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今年初,首先在市级行政复议机构试行简案速决机制,成立速决团队,实行“全员办案、各负其责、协同配合、一口对外”的运作模式。将“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是当场作出的”等7类案件纳入适用速决程序范围,将通知期限、答复期限、审理期限等时限缩短为不超过原来的50%。简案速决机制运行以来取得明显成效,近50%的案件能够按照简案速决程序审理,在原来审理时限的1/2内审结,全面提升化解行政争议效率等方面发挥了较好作用。司法部刊发了《临沂市首推简案速决机制,凸显行政复议高效便民制度优势》的做法,充分肯定我市简案速决机制运行成果。

近期,市司法局制定了《临沂市行政复议案件速决程序规定》,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执行,在全市全面推行简案速裁机制,

三、推动市县乡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全覆盖,促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

(一)编制出台2022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在部门提报、征求意见和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编制了2022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确定决策事项7件。经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市委同意,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临沂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并向社会公布。

(二)为县乡开展目录公开工作提供指引。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在去年推行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基础上,印发《关于做好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工作的通知》,从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严格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等方面进行规范,指导各级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机制,实现决策事项目录公开。

(三)稳步推进县乡政府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工作。指导、推动各县区有序开展县乡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工作,目前,已有9个县区出台了政府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确定决策事项62件;其他县区已拟定决策事项20件,将于近期出台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全市已有105个乡镇(街道)出台了政府决策事项目录,公布决策事项235件。

四、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

(一)围绕中心大局,开展多维普法。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服务保障市委市政府“八大战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等,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指导各级各部门将“八五”普法规划落到实处。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举办“《民法典》视角下企业合同风险防范和合规管理”“招投标程序及法律风险防范”“国企改革下的股权设计与公司治理合规”等专题讲座,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开展“民法典宣传月”系列活动,营造学习、运用、崇尚民法典的浓厚氛围。开展《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主题宣传月活动,全方位宣传《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推动全市法治乡村建设。

(二)聚焦关键对象,强化法治教育。抓好领导干部学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市政府常务会议开展专题学法、同步学法5次。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制定《全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推动领导干部学法落地。抓好青少年学法。加快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发挥全市1736名法治副校长作用,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开展“守护青春、呵护成长”青少年普法云课堂讲座,线上讲授防校园欺凌、自我保护等法律常识,39万名学生进行了收听收看。

(三)搭建普法平台,创新法治文化。一是在全市开展法治文化建设“五个一”活动,将文艺演出和普法宣传有机结合,推动形成“县区有特色、部门有特点、行业有亮点”的沂蒙法治文化建设新格局,打造“琅琊法韵”法治文化品牌。二是深入挖掘沂蒙文化资源,打造群众“能看懂、能喜欢、能接受”的普法阵地,建设法治宣传教育中心等阵地5700余处,实现了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全市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68个。三是强化“互联网+普法”平台建设,开通“说典看法”抖音号,建立普法快手号、电视电台栏目、微信公众号等135个,构建全域普法宣传矩阵,扩大普法影响力。

(四)坚持重心下移,加强基层治理。开展第九批民主法治示范村评选活动,推荐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4个。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与乡村振兴、精神文明建设等相结合,提升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水平,增强乡村治理能力。全市已培育“法治带头人”4645人、“法律明白人”12800余人。加强基层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年底实现50%的行政村有学法用法示范户,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五、提升“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水平,助力市域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

加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力度,推动调解工作提档升级、提质增效,打造具有沂蒙特色的“一体化”大调解新格局。目前,全市县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已全部建成,7个达到省级规范化建设标准。

(一)高标准建设“一站式”调解中心。印发《临沂市“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分类指导县(区)、乡镇(街道)“一站式”调解中心建设,构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非诉讼纠纷服务中心(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体化运行”的大调解工作格局。采用“前台后厂”模式,科学设置功能分区,专职调解员常驻服务,高效便捷闭环式化解矛盾纠纷。

(二)高效能汇聚“闭环式”化解合力。坚持聚焦基层、主动下访、源头化解,建成矛盾纠纷“三级调处责任闭环”。依托村(社区)网格化体系,实行日排查、周研判,发现纠纷隐患第一时间靠上化解;乡镇(街道)调解中心整合信访、公安派出所、12345热线等力量,对矛盾纠纷和信访事项分类调处化解;县(区)“一站式”调解中心实现“一平台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揽子调处”,确保矛盾纠纷不上交。今年来,各级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14789件,成功率99.2%,有力地维护了全市社会和谐稳定。

(三)高规格构建“一体化”保障机制。坚持队伍建设专职化,完善专职调解员选聘、等级评定、分级培训和案件补贴制度,提升调解队伍整体能力,全市已配备专职调解员4782名,实现基层和行业“两个全覆盖”。坚持经费保障常态化,将调解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落实调解员生活补贴和案件补贴,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坚持智慧调解品牌化,因地制宜打造“智慧调解”“非诉在线”“幸福临沭”等线上调解平台,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量和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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