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办字〔2023〕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政府立法作为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重要方式,对于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起草部门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坚决贯彻执行立法工作计划,严格遵循立法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临沂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临沂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认真做好立法调研、起草、论证和征求意见等工作,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市司法局要及时跟踪了解立法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提高立法质量,全面推动立法工作计划落实。
附件:临沂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临沂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
一、地方性法规项目
(一)年内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2件)
1.临沂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起草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2.临沂市物业管理条例(起草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年内开展调研的地方性法规项目(6件)
1.临沂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起草单位:市科技局)
2.临沂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起草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3.临沂市电力保护条例(起草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临沂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起草单位:市城管局)
5.临沂市残疾人权益保障办法(起草单位:市残疾人联合会)
6.临沂市电梯安全条例(起草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二、市政府规章项目
(一)年内提请审议的政府规章项目(1件)
临沂市城市停车设施管理办法(修改)(起草单位:市城管局)
(二)年内开展调研的政府规章项目(1件)
临沂市农村供水办法(起草单位: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