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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3-0000126 发布机构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政策评价 发布日期 2023-12-20
文号 临政办字〔2023〕83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版)》评价报告

《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版)》评价报告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9月26日印发《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版)》,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现对该预案实施以来的主要成效和存在问题等进行专题评价。

一、评价对象基本情况

该办法的实施,主要涉及以下部门和单位:

1.临沂市各区县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编制和完善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负责本辖区内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指导辖区内列入减排清单企业编制减排操作方案;负责发布本辖区预警信息、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等。目前预案的实施情况良好,也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2.临沂市委宣传部,主要负责协调临沂日报报业集团、市广播电视台等做好各类信息发布,加大对公众健康防护、建议性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增强公众防范意识,提高公众防范能力;会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正面引导舆论。

3.临沂市委网信办,主要负责加大对公众健康防护、建议性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增强公众防范意识,提高公众防范能力。

4.临沂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在重污染应急期间组织散煤专班各成员单位加强散煤污染治理。同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等部门,加大对散煤销售网点等联合检查力度,查处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煤炭、流动销售煤炭等行为。

5.临沂市教育局,具体负责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负责指导和督促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做好健康防护工作,负责在不同预警等级时组织本市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实施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停课等措施。

6.临沂市工信局,主要负责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同市生态环境局督促各县区落实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工作;参与企业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

7.临沂市公安局,负责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负责实施高排放车辆管控,对违规通行车辆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对渣土车、商砼车等工程车辆及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负责保障应急响应期间的社会稳定,按要求对重污染天气下大型群众性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8.临沂市财政局,为市重污染天气指挥部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提供经费保障。

9.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本市空气质量日常监测和应急监测,建立并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测、预报系统,提高预报准确度;完善大气污染源动态数据;联合市气象局对重污染天气状况进行会商、预测,提供预测预警信息。参与应急期间大气污染源的督导检查;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等部门监督工业企业落实应急减排措施;配合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落实高排放机动车控制措施;加强秸秆禁烧管控。

10.临沂市住建局,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负责督促和指导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含拆迁)、混凝土搅拌站等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督促施工工地(含拆迁)范围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落实污染控制措施

11.临沂市城管局,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负责对未正常运行油烟净化设施、超标排放油烟、禁止区内露天烧烤、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的行政处罚;按照《山东省城市道路深度保洁操作指南》,组织实施城市道路保洁;负责渣土运输企业及车辆的备案登记;会同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做好渣土运输车辆和建筑工地的执法检查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园林绿化工地扬尘防治。

12.临沂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根据不同预警级别,制定在社会车辆限行时加大公共交通运力的具体措施和方案,指导和监督公交运力增加情况,保证居民正常出行;加强在应急响应期间普通国道、省道等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和道路保洁工作;配合市公安局督查各县区、开发区高排放机动车禁、限行情况。

13.临沂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市委宣传部,开展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知识宣传(特别是应急响应期间);组织医疗机构有针对性地做好应急期间(特别是心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诊疗保障和医疗救治工作。

14.临沂市体育局,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重污染天气时,落实减少或停止露天体育比赛活动等措施。

15.临沂市气象局,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共同开展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和会商工作,联合提供预测预警信息;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预报,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或修正;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及相关部门提供气象监测预报信息;制定特定气象条件下的气象干预措施、方案,具备人工增雨(雪)的气象条件时,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

16.国网临沂供电公司,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对限产、停产企业依法进行供电管控;对关停取缔企业依法采取停电措施

17.临沂日报报业集团、市广播电视台,保障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应急宣传工作,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要求,以电视流动字幕等形式向辖区居民通告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信息(实时公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重污染天气可能持续的时间、污染程度、潜在的危害及防范建议及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

18.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临沂分公司、中国联通临沂分公司、中国电信临沂分公司,保障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通信畅通,按照市委宣传部要求,以短信等形式向辖区居民通告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信息(实时公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重污染天气可能持续的时间、污染程度、潜在的危害及防范建议及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

二、评价过程

与有关单位进行座谈交流,审阅有关重污染天气文件,听取市生态环境厅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完成评价报告论证。

三、评价内容分析和依据

(一)文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经审核,《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版)》体例严谨、表述规范,不存在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鲁政办字〔2023〕34号)《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规范性文件相冲突的内容,且有效结合了地方实际情况,规定明确,具有较好的指引性及可操作性,在规范性与合法性层面符合相关要求。

(二)文件实施情况及效果

1. 应急响应措施科学合理。应急响应措施充分考虑企业的企业和民生的需求,并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实行差异化应急管控,对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实行绩效分级和差异化管控,对涉及民生需求的工业企业、重点建设工程实行应急保障;精准实施应急减排措施,对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应当组织制定“一厂一策”企业减排操作方案;针对PM2.5提出重污染分级响应措施,全面涉及工业源、扬尘源和移动源等减排措施;针对臭氧提出重污染应急响应措施,全面涉及工业源、移动源和面源减排措施。

2. 组织保障系统全面。组织保障方面规定了预案的适用范围(适用于临沂市行政区域内出现除沙尘天气外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同时明确了预案体系,并划分了组织机构及相应职责,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各部门各司其职,统筹做好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应急响应、总结评价等工作,确保重污染天气得到妥善应对。经费和物资保障方面各级政府加大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资金和物资投入力度,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各项工作提供充足的经费和物资保障。预报能力保障和信息联络保障方面也充分建立了相应的保障机制。

3. 应急演练和预案管理体系健全。临沂市建立了完善的应急演练和预案管理机制,每年采暖季之前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同时积极做好预案宣传、预案培训、预案备案等,确保重污染天气时应急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四、评价结论和意见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经评价《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版)》科学、严谨、合理、全面。

(二)对问题和风险的对策建议

建议建立应急各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应急情况及时共享,为进一步精准管控提供依据;增加重污染天气前的主动减排倡议,减缓重污染天气应急压力,确保重污染天气得到妥善应对。下一步将积极向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进行总结汇报,继续推进和优化《应急预案》。

相关文件: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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