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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23-000013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政策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3-12-20 |
文号 | 临政办发〔2023〕1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专利奖励办法》 实施效果评价报告 |
《临沂市专利奖励办法》实施效果评价报告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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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以来,临沂市围绕知识产权强国强省强市建设纲要规划,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以建设知识产权强市为目标,按照“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的目标要求,凝心聚力,积极作为,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能、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完善政策体系,修订《临沂市专利奖励办法》,扩大奖励范围,激发全社会的创新能力,工作成效不断凸显。 一、政策背景及内容 为加快实施知识战略,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我市于2014年3月出台了《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2015年9月出台了《临沂市专利奖励办法》。办法出台以来,对于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创新型城市,激励全社会的创新积极性,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为了进一步提升进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效率,2020年出台了《临沂市支持知识产权工作十条措施》(临政字〔2020〕113号),对临沂市专利奖奖项设置及奖励资金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2021年9月30日,新修订的《山东省专利奖励办法》颁布实施。原《临沂市专利奖励办法》(临政办发〔2015〕37号),已经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为适应全市专利工作的新形势和深入推进专利工作的开展,一些条款需要修改、补充和完善。按照《临沂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本办法纳入2022年度修改规范性文件计划,并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筹划、修改。 《办法》共二十二条,修订主要内容如下:一是扩大奖励范围。临沂市专利奖增加中国专利奖奖励和山东省专利奖奖励。对临沂市内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山东省专利特别奖、一等奖的,给予相应资金奖励。临沂市专利奖奖项总数由不超过40项增加到不超过57项,其中重大高价值专利奖不超过2项、一等奖不超过5项、二等奖不超过10项、三等奖不超过40项;对获得临沂市专利奖重大高价值专利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每项奖励金额分别由原来的10万元、2万元、1万元、0.5万元提高至3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二是完善申报条件。根据国家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要求,对临沂市专利奖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方面进行了完善。申报条件:申报专利应有相对完善的保护措施,申报专利被侵权的,专利权人积极采取维权措施,或在国内外重大知识产权纠纷中胜诉。申报材料:增加专利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生态效益证明材料、针对该专利采取的保护措施说明及专利布局情况证明材料;申报专利被侵权的,专利权人积极维权取得显著成效的证明材料或在国内外重大知识产权纠纷中胜诉的证明材料。三是加强联合惩戒。加大对申报主体的诚信考察,特别是对剽窃、侵夺他人专利,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专利奖的,市政府专利行政部门报请市政府撤销其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在撤销奖励,追回奖金的基础上,五年内不得申报政府专利奖励,记入社会信用档案并予以通报批评和相应的信用方面的惩戒措施;构成违法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作出处理。推荐单位与专利权人串通,提供虚假数据、材料,或者明知或应知专利权人弄虚作假,协助专利权人骗取临沂市专利奖,暂停其推荐资格,并由有关主管部门对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二、实施成效 本次政策评估采用与企业座谈、进企业走访等形式开展,企业有关负责人纷纷表示,《办法》的出台,激发了全社会的创新积极性。 一是知识产权创造稳步提高。将培育高价值发明专利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开展知识产权赋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行动,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行业引领作用的优势示范企业,打造关键核心技术专利,培育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6家、优势企业21家,山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8家,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企业43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2.38件,拥有量达2623件,比基期值增长84%。有效注册商标31.69万件。今年上半年著作权作品登记数量1.5万件,同比增长130.76 %。 二是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持续释放。持续推进有效发明专利质押融资,推动“知产”变“资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从5.87亿增加到22.26亿,增长279%,离2025年25亿元的预期值只有一步之遥。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和转移转化,资助专利转移转化增长到12项,临沂大学和临沂科创园入围省级试点项目,积极建设专利开放许可临沂分平台,鼓励、支持临沂大学、临沂中星领航园区发展有限公司、临沂创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产业园等院校、企业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和转移转化工作,已上线开放许可专利156项,匹配推送后惠及中小企业31家。探索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工作,年底预期备案产品超过51件。河东区、临沭县被确定为国家首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县。 三是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有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接受市人大视察,市知识产权局诉调对接站揭牌成立,获批设立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山东分中心临沂工作站,支持24家社会组织开展涉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共调解查处知识产权违法案件5355件,办理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案件5起。开展冬奥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443人次。参与黄河流域地理标志和3省12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跨区域协作执法7次。开展知识产权“蓝天”行动,对13家专利代理机构、382家商标代理机构、20家地标使用企业实施监督抽查。莒南花生、苍山大蒜、平邑金银花、临沭柳编入选省重点地理标志保护清单。 四是知识产权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加强沂蒙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完善“线上”服务体系,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引进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筹备成立山东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临沂分中心,全市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发展到24家。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被认定为首批国家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加大知识产权培训力度,山东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临沂分站被评为全国优秀分站。深化商标便利化改革,提升服务效能,建成商标品牌指导站36家。组织20家企业专利标志换标,43家企业地理专用标志被核准使用。建立了59家驰名商标企业和37个地理标志持有人档案。苍山大蒜、莒南花生入选第一批“中欧100+100”地理标志产品胡人互保。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已提升至90分。 三、《办法》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 一是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不足。临沂历史上工业基础薄弱,科技意识、创新思维比较薄弱,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较少。二是专利转移转化能力不足。各县区、企业引进转化工作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不强,盲目对接、重复引进、低效转化现象突出,行业共性技术引进转化和再创新少。三是专利服务业发展落后。高端服务机构和人才缺乏,缺少综合性、专业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支撑知识产权发展的力量不强。截至2023年9月末,全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6753件、位居全省第8位,同比增长26.6%;每万人口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6.14件,较2022年底提高1.05件,但仍低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 四、评价结论 《临沂市专利奖励办法》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全市的创新积极性。自2021年以来,评选市专利奖已达151项,荣获中国专利奖项2项,山东省专利奖项4项。截至前三季度,全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6753件,居全省第8位、同比增长26.6%;有效注册商标338830件,居全省第3位,同比增长10.4%。《办法》符合临沂市实际情况,创新主体反馈意见良好,具有可执行性。 五、下一步工作 一是要继续在夯实基础上下功夫。我市产业层次不高,科技型企业占比低,科技研发能力偏弱,驻临高校院所数量少,技术交易、服务市场不健全,整体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工作起步晚、条件差、底子薄。要做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工作,首先要把基础打牢,从健全工作机构、建强工作队伍、出台扶持政策、优化工作机制入手,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工作提质增效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要在统筹资源上下功夫。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涉及政府、企业、高校院所、专家人才、中介服务等各类主体和资源,形成相互影响、密不可分的协同关系,破解规划实施的难题,需要坚持系统思维和共建共享理念,把科技、产业、金融、人才等要素整合在一起,把政府、企业、高校等资源统筹在一块,构建多主体协同、多要素联动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生态系统,从而放大资源聚合效应。 三是要在因势利导上下功夫。我市市场主体130 多万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3700 余家,登记主体列全省第三位。但是,我市传统产业占比大,特别是受疫情冲击、经济下行、市场竞争等因素叠加影响,企业普遍需要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因此,要顺势而为、因势利导,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通过系统培训、示范引导、强化扶持、促进合作等方式,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让企业在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工作中走在前、唱主角。 四是要在重点突破上下功夫。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工作面广量大,涉及各个环节、各种要素,不能面面俱到、眉毛胡子一把抓,要聚焦重点难点,突破瓶颈制约,在信息获取、成果定价、交易服务、金融赋能、平台孵化等方面,集中力量攻坚,通过关键问题的解决带动整体工作的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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