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23-0000135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政策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3-07-30 |
文号 | 临政发〔2015〕26 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评估报告 |
《临沂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评估报告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一、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 1.评估对象基本情况:《临沂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由原市规划局制定,市政府办公室以临政发〔2015〕26号于2015年11月19日印发。编号LYCR-2023-0010001,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该文件即将到有效期需评估。 2.评估过程:成立以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为主体的评估小组,组织相关科室单位进行座谈,对该办法实施以来的情况与部分县区进行沟通和意见征求。 二、评估内容分析和依据 1.文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为加强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更好地发挥城建档案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文件实施情况及效果: (1)合理性。本办法制定的城建档案管理制度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具体措施必要、适当,符合我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实际。 (2)可操作性。针对存在的建设工程档案归档不及时、涂改、伪造档案等情况,档案信息咨询、查询情况,制定了具体制度,便于有针对性的解决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有关措施高效便民。 (3)实效性。本办法执行到位的县区,城市规划建设档案接收、保管、查询利用方面做的较好。 三、评估结论和意见建议 建议继续有效。 |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