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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zfb/2024-0000096 发布机构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政策评价 发布日期 2024-11-28
文号 临政办字〔2023〕78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通知》实施效果评价报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通知》

实施效果评价报告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做好《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政策执行落实,重点围绕政策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实施情况及成效等方面,对《通知》实施效果进行了综合评价。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临沂市是一座有着近三千年历史文化底蕴的古城,拥有独特的历史文化资源禀赋,1992年被山东省政府批复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2022年省政府、市政府先后批复了《临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王羲之故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工作部署,落实两个保护规划的要求,传承发展临沂市优秀历史文化,促进人居环境改善和城市文化品质提升,结合我市实际,市住建部门牵头起草了《通知》,由市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9月11日印发。

二、政策主要内容

《通知》由五部分构成,包括提高保护意识、明确保护范围、推动保护更新、落实监管责任、完善保障措施等内容。

(一)提高保护意识。遵循保护优先、科学规划、依法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则,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增强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意识。

(二)明确保护范围。包括临沂历史城区、王羲之故里历史文化街区、青龙河传统风貌区、庠门里传统风貌区、金—银雀山传统风貌区和省市县各级公布的119处历史建筑。同时,注重挖掘潜在历史文化资源,实行预先保护。

(三)推进保护更新。严格落实《临沂历史名城保护规划》《王羲之故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保护要求,控制整体格局及区域风貌。推动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区在保护中更新,鼓励采用微改造方式补足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积极探索历史建筑活化利用。

(四)落实监管责任。各县区政府要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加强对辖区内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区以及历史建筑的日常监管。严格依据规划落实保护要求,加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监管,依法落实行政审批,严格控制建设强度。

(五)完善保障措施。加快推进临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法治化进程,积极筹措保护资金,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强化监督检查,鼓励多方主体参与,共同推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三、实施情况及成效

《通知》发布后,各县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组织人员深入学习,对《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总体来看,政策实施进展顺利、成效明显。

(一)扛牢政治责任,强化保护意识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国家和省市关于历史文化保护的要求,提升做好相关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市住建局、文旅局、自规局建立联动机制,开展专项调研,为保护工作开展谋篇布局。定期举办全市历史文化保护知识培训,邀请相关领导专家授课解读,持续提升管理和技术人员的保护意识和业务能力。

(二)开展资源普查,展现文化魅力

按照“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的原则,梳理挖掘认定历史文化资源,形成了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综合、完整、系统的载体。截至目前,我市被列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城内确认历史文化街区1片,传统风貌区3片;全市确定历史建筑119处,其中中心城区17处,县域102处。历史文化名城设置标识碑,全部历史建筑均挂牌测绘建档。充分挖掘历史文化价值,推荐一处历史文化街区编入《山东省历史文化街区集锦》、三处价值特色突出的历史建筑编入《山东省历史建筑集萃》,展现我市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独特魅力与城市历史底蕴,提高公众对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的认识,增强群众文化自豪感和保护意识。

(三)严格日常管理,强化监督检查

一是完善历史建筑保护类审批办理流程,纳入山东省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网上办理。二是建立历史城区、街区和历史建筑巡查制度,明确各级巡查责任。市住建局印发《临沂市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巡查制度》,明确了巡查对象,细化了巡查内容,制定了属地县区巡查和市级抽查督导相结合的巡查方式,各县区依照要求对辖区内的历史文化资源定期巡查,市级对保护情况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2024年3月,各县区在日常巡查的基础上开展全面自查,检查辖区范围内的所有历史文化资源,实地走访并拍照存档,与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数据信息平台上的资料进行逐一比对,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四)丰富保护手段,推进活化利用

2024年7月30日,市住建局印发《临沂市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活化利用正负面清单》,推动建立活化利用底线管理模式,正面清单鼓励有利于保护价值要素、提升文化功能以及推动城市活力的行为活动;负面清单规范利用行为,禁止严重影响价值要素保护、周边环境或安全风险较高的行为活动,禁止大拆大建、过度商业开发、突破安全底线等行为。坚持以用促保,因地制宜对王羲之故居历史文化街区,临沂文庙、皮鞋厂等历史建筑进行活化利用,赋予自我造血功能,在合理利用中获得新的生机。积极发展旅游项目,结合本地文化背景,让资源活起来、用起来,让人民群众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

(五)抓实评估工作,坚持以评促保

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自评估机制,定期评估保护工作情况、保护对象的保护状况,通过评估发现问题、修正方向,为后续名城保护工作精准施策提供依据,推动保护工作落实落地。2023年,省住建厅对全省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评估,临沂市在“资源普查认定和标志物设置”“保护管理责任落实”等方面获得了高度评价。

四、政策评价结论

《通知》的实施,对全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从政策内容上,《通知》对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提出了科学举措,覆盖范围较全面,表述严谨规范。从政策执行总体来看,各县区、各相关部门不断强化保护意识,积极落实《通知》各项要求,目前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全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工作进一步提升。

五、下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将按照《通知》有关要求,继续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一是深入挖掘资源。全面开展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工作,深入摸排潜在资源,加大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力度,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二是强化保护管理。加强部门配合联动,全面落实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按照管控要求持续开展督导,严格落实日常巡查机制,做好自评估工作,推动保护工作开展。三是强化更新利用。坚持以用促保,科学制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修缮保护和活化利用计划,让历史文化资源用起来、活起来,实现民生效益、文化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全方位提升。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对历史文化资源的全面宣传,展现临沂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底蕴,营造良好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氛围,提升广大群众对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支持力度。持续开展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专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实践能力。

相关文件: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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