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办发〔2023〕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临沂市中医药振兴发展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中医药振兴发展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3〕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16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快中医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强化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投入与体制机制创新并举,统筹力量集中解决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突出问题,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改善中医药发展条件,全面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
(二)基本原则
1. 增强能力,服务群众。加大支持力度,加快发展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促进中西医协同发展,统筹推进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产业、文化等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
2. 遵循规律,发挥优势。坚持守正创新,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成果和技术方法,巩固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促进中医药名科、名医、名术发展,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
3. 提高质量,均衡发展。推进高素质人才队伍和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中医药协同创新体系,促进中药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水平,促进中医药优质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
4. 创新机制,激发活力。配套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激发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巨大潜力和活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服务功能更加完善,中西医结合防病治病水平显著增强,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明显提升,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中药质量不断提升,中医药产业蓬勃发展,中医药文化大力弘扬,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中医药成为全面推进健康临沂建设的重要支撑。
二、实施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积极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先行市,创新中医药健康服务模式,加强市中医医院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推进中西医融合发展,提升中医治未病能力,实现中医药“防治康管”一体化服务。积极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固本强基,构建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一)大力推进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加快市中医医院高铁院区建设,推进中医经典等“五个全科化”建设,打造中医肛肠病、骨病等一批中医专病诊疗中心,做优做强皮肤科、儿科、妇科等优势中医专科;创建2-3个国家级中医优势专科,强化设备配备,优化完善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提升中医临床疗效,力争国家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成绩稳定在全省前五位;支持全市中医药发展联盟建设,充分发挥市中医医院在人才、技术、教育、管理方面的优势,推动优质中医药服务资源下沉基层。到2025年,形成以区域中医医疗中心为核心、中医医疗资源协同共享的立体化中医药服务网络,全面辐射带动和提升区域内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建成立足临沂、服务鲁南、辐射周边的区域中医医疗中心。(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二)持续加强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建设。支持县级中医医院提质扩能,力争2024年年底前完成郯城县、沂水县、兰陵县、沂南县、蒙阴县等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任务,2025年年底前完成临沭县中医医院门急诊综合楼扩建项目。加强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每个县级中医医院至少建设2个以上中医药特色专科和1个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扶持加强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急诊等临床薄弱科室建设,不断提高传染病筛查、预警和防控能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三)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内涵建设,推动全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医师占比达到25%以上。推进精品国医堂和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每家国医堂开设1个以上中医特色专病门诊,中医药诊疗人次数占比达到35%以上。推动各县区积极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到2025年各县区均达到评审标准。(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四)创新中西医融合发展模式。建立中西医协同长效机制,健全中西医临床治疗协同体系,提升中西医协同攻关水平,“宜中则中、宜西则西”,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水平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强化非中医医疗机构的中医药工作,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加强中医医师配备,打造中西医协同团队,健全中西医联合查房、会诊等管理制度,创新中西医结合诊疗服务模式。强化中西医结合诊疗体系建设,依托市人民医院“山东省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聚焦脑卒中、肿瘤、糖尿病、感染性疾病等重大疑难疾病、慢性病及传染性疾病,建立中西医协同机制和多学科诊疗体系,形成一批可推广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强化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建设,以中西医结合为基础、以中医特色为优势,医教研协同发展,创建1-2处国家级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以脉管病为试点病种,探索建立“预防—治疗—康复”的整合型防治体系和管理服务链,建立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覆盖患者全病程的分级诊疗模式,降低疾病发病率、致残率,提高临床疗效,为中医药慢性病防治体系提供可复制模式,逐步推广至其他中医常见病种。(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五)探索中医治未病服务模式。实施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促进项目,探索将中医治未病理念融入健康维护和疾病防治全过程,形成可推广的中医治未病服务模式。完善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推进市县中医医院治未病中心和基层医疗机构国医堂治未病科建设。开展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推广妇幼健康、青少年近视、儿童哮喘、肥胖和脊柱侧弯等中医适宜技术,制定慢病人群、亚健康人群及妇幼人群等系列中医药特色治未病服务技术包,聚焦老年人、青少年、久坐人员等人群,普及传统康复功法,强化对生命不同阶段的有效健康干预。做实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管理,针对65岁以上老年人、0-3岁儿童、孕产妇等重点人群和高血压、糖尿病、肿瘤、脑卒中等重点慢性病,不断提升中医药信息化、规范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六)提升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服务场所适老化建设,强化各级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建设,在老年病的现有诊疗基础上,探索完善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模式,提升临床、康复、护理、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能力,优化老年人群的中医治未病服务和防治康服务。持续加强综合医院、基层医疗机构老年护理病房及护理院、养老院等机构的中医药服务介入力度,推动中医药与医养结合、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健康服务相衔接。(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
(七)建设中医药数字便民和智慧医疗体系。推进智慧中医医院建设,针对患者需求,加快就医流程再造,推出人性化、便捷化的诊疗服务。推进“互联网+”医疗便民惠民服务,支持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疗,完善移动诊疗系统和远程医疗体系。推动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实现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全覆盖,提供中药饮片代煎配送、中药颗粒调剂配送服务,整体提升中医医院管理体系水平和患者就医便捷度。(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八)加强中药制剂研制和推广应用。深入挖掘临床经方、验方,在专科专病的基础上打造专方,开展中药传统制剂申报工作。探索专方新药成果转化前的路径研究,联合高校或研发中心利用液质技术,开展临床前药代评估、中药化学成分分析与中药代谢研究,探索药效学靶点。开展名老中医经验方和中医经典名方的临床研究,推动区域内医疗机构古代经典名方、名老中医经验方新药研发。推动50项中医名方、验方和秘方的制剂研发,到2025年新申报10种院内制剂、20种院内制剂在区域医联体内共享共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三、实施中医药产业突破专项行动
(一)优化中医药产业布局。依托我市中药产业基础、地域优势、承载条件,坚持“全市协同、突出特色、错位发展”理念,构建“四园多点”产业空间格局,重点突出中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特色发展,逐步形成“布局科学化、种植规范化、生产现代化、产品高端化、企业品牌化”的现代中药产业集群,延伸涵盖一、二、三产的中医药产业链条,中医药产业规模突破250亿元,其中工业产值达到100亿元。(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推行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持续巩固中药材种植优势,种植面积稳定在130万亩以上。落实《山东省道地药材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指南》,大力发展临沂地产名中药材,重点加强平邑金银花、郯城银杏、沂水丹参、费县山楂、临沭太子参、蒙阴徐长卿及全蝎等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种植养殖。有序推进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鼓励中药生产企业在中药材产地自建、共建符合GAP的中药材生产企业及生产基地。发挥国家中药质量追溯体系作用,建设临沂道地药材质量追溯体系,将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延伸到中药材产地,从源头提升中药质量。落实“鲁十味”品牌管理细则,突出临沂特色,积极参与打造“齐鲁道地药材”品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
(三)提升中医药产业化水平。发挥鲁南厚普、新时代药业、山东一方药业和暖暖艾中药材进出口公司带动作用,带动培育一批优质潜力企业成长为龙头企业。支持医疗机构、高校、企业等共建科创平台,联合开展中药新药和关键技术装备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鼓励同链环中小企业整合重组,集中优质资源打造行业“小巨人”。培育3-5家特色中药饮片企业。推动经方用药为主的特色饮片开发,推进浓缩型颗粒饮片等新品类的结构优化,打造特色中药饮片品牌。深度挖掘古方、名方、验方、秘方、中药独家品种、保护品种的价值,鼓励企业二次开发,推进5-10个院内制剂的研发和产业化,促进发展中药提取物、中药配方颗粒、生物转化中药、化妆品、医疗器械及大健康产品。落实产业发展相关奖补政策,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到2025年,培育1家年产值超50亿元、2家年产值超20亿元、10家年产值过亿元的中药企业。(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四)推动“中医药+”融合发展。着力推动中医药向健康食品、康养旅游、健康养老等领域跨界延伸,深入挖掘药膳传统文化,开展“百味千膳进万家”活动,支持开发缓解疲劳、增强体质、术后恢复、四时养生等个性化药膳食品,推进中医养生食疗产业发展。大力发展以中医药产品体验和文化传播为主题的中医药康养旅游,提升河东南亩春耕、兰陵莲花山国医康养中心、郯城中华银杏园、费县御华景宸、平邑康谷温泉等项目品质,积极争创“齐鲁康养打卡地”“本草拾趣园”“岐黄养生谷”“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
(五)促进中医养生保健发展。落实中医养生保健行业规范,对社会非医疗性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的服务场所、服务内容、从业人员以及服务模式进行规范管理,加强从业人员培训,促进中医养生保健行业规范发展,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鼓励集团化发展或连锁化经营。鼓励探索中药在养生保健等方面的需求,合理推动中药食品、保健品、日化及护理用品等在养生保健行业、康养旅游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四、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行动
(一)培养高层次人才。培养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和区域竞争力的中医药领军人才、学科团队,搭建高层次人才梯队。实施高尖人才培养项目,遴选培养10名省级名中医、30名市级名中医和50名沂蒙中医优才。鼓励积极申报国家“岐黄学者”、山东省“扁仓人才项目”等各类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不断提升高尖人才数量,形成战略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和骨干人才梯次衔接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基本形成适应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人才制度和体系。积极组织“西学中”培训,开展综合医院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试点开展西医医师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遴选优秀西医医师接受中医药专业知识培训,突出培养学员中医临床辨证思维和中医特色诊疗技能的运用。到2025年,培养20名“强西优中”的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
(二)强化基层人才培养。扩大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规模,逐步提升中医药诊疗服务水平,更好适应群众就近享受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实施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开展高层次基层中医人员专业定向培养、基层“西学中”人才培养和“一基层一特色”等项目建设,鼓励支持中医医师融入家庭医生团队、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基层全科医师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非中医类医务人员中医药服务能力,培养基层医疗机构为主阵地的专业化、专科化及专病化的基层中医药复合人才。(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
(三)建设中医药人才平台。持续推进临沂名老中医(药工)工作室、工作站建设和中医药学科发展,建设一批高水平的中医药人才培养平台,不断提升中医药人才培养能力。建设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推进多学科深度交叉融合,建立“大专业、大学科”的中医药重点学科新形态,打造高水平人才学科团队。到2025年建设3-5个国家级中医药重点学科。推广中医医联体内、中医药专科联盟单位内基层骨干人员择优“双聘”工作,畅通医联体内各单位间中医药人员流动及互认途径,形成人才“双聘”平台流动创新模式。建设基层中医药实践推广培训基地,推进中医药临床教学基地、教学医院建设。建设一批名老中医、老药工传承工作室,定期开展临沂名中医遴选,吸引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省级名中医和名老药工工作室落户临沂。到2025年力争建设国家、省或市级名老中医(药工)工作室3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
五、实施中医药文化弘扬专项行动
(一)推进中医药文化保护和传承。开展中医药文物资源普查,系统阐释本地中医药文化的历史渊源、思想观念、人文精神、价值观念等。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深入整理挖掘中医药特色理论、技术、疗法、方药,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开展中医药老字号、老商号寻访。支持中医药文创基地建设,开展中医药文创产品设计研发、评估评价、生产制造和转化应用,推动中医药文化产业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局)
(二)促进居民中医药健康素养提升。建立健全中医药文化知识传播普及长效机制,持续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六进”活动,常态化开展以专家义诊、中医药文化科普、健康咨询、八段锦演练、中药养生膳食指导、常见中草药辨识、特色疗法体验等为主要内容的“中医药文化夜市”惠民活动,推广体现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激发中医药服务社会需要。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遴选建设一批融健康养生知识、养生保健体验、休闲娱乐于一体的中医药文化体验馆。在基层中医馆、国医堂、村卫生室、村(居)委会等群众活动场所建设一批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开展有中医特色的价值观念、健康行为、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三)推进中医药伴我成长活动。有序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增进中小学生对中医药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知晓度、热爱度和文化认同。针对低视力、脊柱侧弯等青少年常见病,依托全市儿童青少年视力低下中医防控中心、中西医结合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中心和儿童青少年脊柱侧弯中医防治中心,培育专项技术服务团队,健全市县防治基地和服务网络,增进青少年对中医药的获得感和健康认同。鼓励企业从青少年衣食住行、文体娱乐等方面入手,应用中医药元素,丰富产品种类,促进青少年了解中医药、体验中医药、热爱中医药。(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体育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促进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工作台账,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工作标准,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及时研究推动工作。各级政府加大对中医药振兴发展的投入力度,有效保障工作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中医药振兴发展列入本单位重要工作,合力推进各项措施落实见效。
(二)加强监测评估。建立监测评估机制,加强日常督导,定期组织对各单位任务落实情况的监测评估。加强评估结果应用,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即知即改。
(三)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中医药振兴发展的进展和成效,宣传中医药维护健康的特色和优势。及时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典型报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对中医药的认可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