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重,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念,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群众,进一步做好服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服务加强民生保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久前召开的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为2013年全国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定下了基调。
围绕发展提供法律服务
“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把握好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服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各项工作。”司法部部长吴爱英表示。
事实上,过去5年,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把司法行政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来谋划,在服务大局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工作思路已经成为全系统自觉行动,司法行政工作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统计数据显示,过去5年,司法部认真履行司法协助中央机关职能,共办理司法协助案件近两万件。全国律师为2.3万个政府部门、35.8万个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担任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和法律咨询;全国律师代理诉讼案件1035万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288万件。全国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事务5000多万件。
据介绍,2013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继续围绕国家和地方区域发展战略,为重大工作项目、融资活动等提供法律服务;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完善知识创新体系、保护知识产权提供法律服务;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为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提供法律服务;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提供法律服务。
将拓展民生法律援助面
司法行政工作与保障民生密切相关,积极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加强和拓展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一直以来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主要工作。
经过几年建设,全国各地普遍建立法律援助网络,确保困难群众及时获得法律援助。过去5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共设立法律援助机构3600多个,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76万件,年均增长16%。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表示,2013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继续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适时调整完善“三项标准”(公民经济困难标准、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和法律援助事项补充范围),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和工作机制,加强“12348”法律服务热线设施建设,为困难群众及时提供法律援助。与此同时,将引导广大律师依法做好辩护代理工作,探索律师、公证服务等进乡村、进社区长效机制,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帮助群众解决就业、就医、就学等法律问题。
推进社区矫正队伍建设
“平安稳定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平安建设、建设平安中国,将成为2013年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任务。”吴爱英表示,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立足职能,全力推进平安建设,监狱劳教戒毒和安置帮助工作、人民调解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自2009年在全国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07万人,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间再犯罪率为0.2%。据介绍,今年将积极推进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区矫正管理机构,探索有中国特色的社区矫正模式。推进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动员社会力量多途径、多形式地参与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今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坚持把教育改造罪犯、劳教戒毒人员作为中心任务,创新教育改造方式方法,探索循证矫正,建立健全教育改造质量评估体系,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同时,深入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专家库和人才库,努力化解更多的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紧紧围绕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境污染等重点领域,全面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
充实司法所强化服务
基层基础建设事关司法行政事业长远发展。几年来,各级司法行政系统以司法所建设为重点,司法所建设取得重大成绩。
山东枣庄村级司法行政协理员、湖北罗田法务前沿工程、浙江宁波一村一法律顾问、江苏扬州农村司法工作站……在全国乡镇普遍建立司法所的基础上,各地司法行政机关结合实际,探索有效形式,使司法行政工作覆盖城乡基层,直接服务群众。
2013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进一步巩固发展乡镇司法所建设成果,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大力加强城市街道司法所建设,健全组织机构,充实工作力量,提高履职和服务能力。大力加强县(市、区)司法局建设,强化管理职责,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保障能力建设,切实抓好经费保障标准和业务装备配备,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改善基层工作和执法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