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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打算
   时间:2015-01-08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市环保局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以生态临沂建设为主线,以污染防治为重点,开拓创新,奋勇拼搏,依法行政,在全市经济快速增长的情况下,迎淮、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和节能环保产业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水环境质量大幅提升。78个规划内项目提前全部建成;8个跨省规划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水质同比提高24.4%;40个市控河流断面达标率为74.9%;全市19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城区空气环境质量稳步改善。主要污染物PM2.5、PM10、SO2浓度分别下降14%、9.1%、10.4%,获得省生态补偿金1014万元。

——服务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全市环保审批项目2628个,总投资1730亿元;签约节能环保产业项目5个,总投资40.5亿元。

——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临沂电厂、蓝天热电、三德特钢等一大批大气污染企业和城区青龙河、涑河、陷泥河等水质常年超标“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破解;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基层环境监管能力不断强化。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监管网络,全市171个乡镇、省级工业园区成立了环保机构,3990个村设立了专职环保主任。

一、2014年环保工作主要进展和成效

(一)创新机制,环保工作格局不断强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市政府工作报告》都对环境保护作出重大决策,市委第66次常委会议、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通过强化环保综合决策、严格环保责任考核,“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环保工作格局进一步强化。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先后召开全市迎淮动员大会、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动员大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等会议,作出专项部署安排。分别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迎淮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总牵头、5位副市长任指挥长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分别下设11个迎淮工作组和12个大气工作组,抽调23个部门骨干力量集中办公,加强组织协调。19位市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57次深入现场一线,化解重大难题;市人大、市政协组织“沂蒙环保世纪行”、“碧水蓝天”等专项视察,组织议案提案49个,帮助解决焦点难点问题;各县区成立相应机构,全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完善推进机制。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签订责任书,实行市级领导包县区督导,明确“四职”责任人,推行“河长制”,强化责任落实;出台《关于落实镇村环境保护责任加强基层环保机构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职责任务,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监管网络,环保工作实现四级发力。市迎淮指挥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对所有项目实行倒排工期、节点控制,建立“部署、检查、督导、督办、约谈、问责”闭环式工作机制,实施日常督导推进、现场会议推进、约谈推进、曝光推进、检查推进和考核推进等措施,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三是严格考核奖惩。强化刚性约束,出台《15县区(开发区)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实施意见》,环保指标占75分,把重点工作列入科学发展观考核内容;严格责任追究,对按期完成工作任务,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工作不力的进行责任追究,重大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强化环保倒逼,制定实施《临沂市水环境保护生态补偿办法》、《临沂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收缴水生态补偿金1575万元,大气生态补偿金1330.5万元。

(二)背水一战,迎淮和水污染防治取得积极成效。结合迎淮,严格落实《2014年临沂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迎查目标责任考核方案》工作要求,坚持“治、用、保”并举,不断提高水环境质量。一是着重加快规划内项目建设进度。严格工程进度和建设标准,提前完成78个“十二五”规划内重点工程和自我加压的1242个水环境治理项目建设任务。二是实施重点流域污染综合治理。提升治污标准,对全市108家涉水企业实施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公开排污口信息,配套生物指示池,外排废水全部达到《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重点保护区标准;提高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全市建成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28座,日处理规模达118.3万吨,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3.6%;重点河流坚持“六个一律”,封堵城区河流污水直排口160个,清理取缔畜禽养殖场点4.3万个、河道非法养鱼网箱4.2万标箱;实施城区“八河治理”,落实34项截污工程,解决污水直排问题。三是实施河流保育。按照“县县有湿地、县县过千亩”的目标,在重点河流干、支流和污水处理厂下游河道建设人工湿地29处,净水面积4.6万亩。四是加强流域跨界合作。坚持边境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上下游沟通协调,不断完善联防联控、联管联治的流域治污机制,共同维护淮河流域的水质安全。同时,以云蒙湖饮用水源地为重点,着力实施6大类、33个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对全市19个饮用水源地实行年度评估,完善监测监控体系,饮用水源地全部达标;实施沂河底泥生态修复工程,完成目标河段4万立方底泥疏浚及相应的岸上处理;完成饮用水源地、化工企业聚集区、垃圾填埋场等18处地下水环境调查工作。

(三)痛下决心,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力度空前。全力推进《2014年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10个方面42类2958个深度治理项目,严格落实《关于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加严措施的意见》和大气污染防治“20条加严措施”,实现“治、限、停、关”综合施策。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坚决落实“限期治理一批、停产治理一批、关停取缔一批”的要求,限期治理企业563家,治理完成341家、停产治理161家、关闭搬迁61家。加强燃煤锅炉清洁改造,整治城区常压燃煤239个,取缔改造212个。全力推进油气回收治理,对全市范围内1151座加油站、4座储油库、71辆汽油罐车进行油气回收改造。统筹推进其他工作,制定煤炭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新增供热面积800万平方米,建成压缩天然气加气站11座,淘汰落后产能、小企业32家;治理施工工地372个,混凝土搅拌站133处,全密闭改造渣土车410辆;建成机动车环保检测站点30个、检测线150条,发放环保标志53.6万枚。划定限行区域,淘汰黄标车、老旧车101752辆;安装饮食油烟净化设施938套,整治烧烤摊点818家;完成裸露土地绿化面积319.4万平方米,路网绿化补植行道树8万多株,新造林28万亩。

(四)全局谋划,污染物总量减排稳步开展。市政府制定实施《临沂市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坚持调结构、控新增、减存量3大主攻方向,突出产业结构、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机动车4项重点,强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3项措施,落实144个工程减排项目和774个畜禽养殖减排项目。截至目前,工程减排项目完成109个,畜禽养殖减排项目完成716个,完成率为90%。全市新建污水处理厂减排项目11个,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5万吨/日,新增污水管网200公里;44台机组和7家水泥企业脱硝设施全部投入运行,8家钢铁企业脱硫工程全部建成投运;全市机动车环检率超过80%,黄标车限行区域由原来的150平方公里增至386平方公里,污染物排放总量“难降趋增”的局面得到有效控制。

(五)严守底线,环境安全体系不断完善。围绕预防、预警、应急三个关键环节,不断加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一是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累计排查化工企业129家、涉重金属企业43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183家、核利用单位300余家,饮用水源地19处,消除安全隐患131个。二是加强监测预警。投资1300万元搭建“智慧环保”监控平台,开展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提报各类有效监测数据10万余个;新建完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20座,在21个主要河流断面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重点企业安装自动监控设备245台套,实施插卡排污收费及应急闸阀系统改造82家。三是强化应急防控。完成市、县两级政府和192家化工企业、1家工业园区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建立三级预案体系;开展全市环境应急演练暨监察监测大比武活动和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迅速妥善处置日兰高速沂南段甲基叔丁基醚泄露事件等突发性事件9起。

(六)依法行政,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强化环境监管,严格落实市政府环境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和后督察制度,落实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全市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夜间突查等执法行动851次,检查企业26913家,解决共同监管等突出环境问题508个,收贮废放射源12枚,规范危险废物企业183家,妥善处置危险废物2281吨。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实行顶格处罚,全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117起,行政处罚4061.4万元。其中,市局立案541起,处罚24737.7万元,同比分别增长25.2%和103.4%;联合县区政府关停土小企业1140家,解决各类环境信访问题12658个;加强公安、环保联勤联动,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犯罪案件65起,采取强制措施56人,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建立红黑榜制度,每月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行为185起,并抄报发改、经信、金融等部门,列入企业信用“黑榜”名单。

(七)严格把关,服务科学发展能力不断提升。全市环保审批2868个,总投资1730亿元,环保投资41.3亿元,验收竣工项目603个。提升服务效能,将10项审批权限取消和下放7项,剩余3项全部纳入政务大厅办理;环评文件审批时限压缩80%,审批速度提高5倍;对“大项目、好项目”,设立“绿色通道”,限时办结。严格环境准入,以环境容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定项目,对环境质量达不到国家标准且长期不改善的区域,从严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拒批燃煤锅炉、轮胎等重污染项目31个,总投资达80亿元;建立红黄牌、通报、曝光、日常及综合考核制度,加强环评机构管理。加大节能环保产业招商力度,外出招商22次,调研节能环保企业120余家次,邀请环保协会、龙头企业54家实地调研考察,签约项目5个,总投资40.5亿元,到位资金3.7亿元。

(八)统筹推进,生态建设不断深入。以生态示范创建为抓手,坚持生态村、生态乡镇、生态县三级联创,持续推进生态临沂建设。全市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县区2个,新申报2个;国家级生态乡镇46个,省级60个,省级生态村48个。加快落实郯城县、蒙阴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投资9100万元,整治村庄145个,建成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污染处理和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37个。加大环保行业扶贫力度,修编年度环保行业扶贫规划项目,投资2459万元整治村庄501个,配备垃圾运输车、保洁车917辆,垃圾箱、垃圾桶35976个,农村生态环境和环保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九)加强宣传,社会舆论氛围更加浓厚。加大宣传力度,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在临沂日报、电视台等市级媒体开辟迎淮、大气专栏,进行高密度报道,刊发宣传稿件950余篇,电视新闻480余条;拓宽宣传渠道,将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相结合,主题宣传活动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宣传教育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不断丰富宣传手段。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随手拍”、“环保五进”、“环保宣讲”等活动120余次,制作环保宣传短片在市内600余个楼宇广告平台滚动播放,原创微博发布10330条,官方微博进入全国环保系统政务微博影响力前十位;邀请省厅专家对全市环保系统和重点企业840余人进行新环保法培训,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和参与环保工作的良好氛围。

(十)夯实基础,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加强。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环保机构建设,着力树立环保部门良好形象。一是加强依法行政。清理行政权力事项,只保留12项,做到“清权、查权、晒权、控权”;二是加强学习教育。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周五机关学习制度,组织集中学习16次,观看教育片、参观教育活动11次,组织干部职工进修学习培训95人次。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禁令”,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现三公费用整体下降,工作作风不断改进。四是加强环保能力建设。提拔、重用和交流干部42名;引入环境工程和化学专业博士2人,考选公务员2人,从县区选拔调任工作人员6人;兰山、罗庄、河东收费监理站更名为环境监察大队,增加编制25名;在高新、经济、临港3个区分局加挂环境监察大队牌子,增加编制18名;在市环境监察支队增设项目监察科,增加编制5名,在市环境监测站增设信息与监控科。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全市环保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从环境质量看,部分河流控制断面水质尚未稳定达标,城区大气环境质量还居全省后位,需要继续加大综合治理力度。从约束性指标看,经济快速增长带来的污染物净增量持续增大,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压力巨大。从重点工程看,部分迎淮重点项目和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资金落实不到位,建设进度滞后;部分建成项目治污标准不高,外排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从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总体情况看,环境基础设施的规模、布局和处理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相适应,以末端治理为主的局面尚未根本扭转,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强污染源头治理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从污染成因看,在需要继续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和城市生活污水治理的同时,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亟需进一步加强。从环保机制方面看,环保工作责任制和实绩考核需要进一步完善,等等。

2015年全市环保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环境保护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部署,以生态临沂建设为主线,以提升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污染防治和减排为重点,以健全环保工作机制为动力,不断完善环境综合决策支撑体系、环境基础设施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切实解决好影响群众身体健康的环境突出问题,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主要工作目标是:8个跨省规划考核断面和40个市控重点河流断面水质达到90%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比2010年改善40%以上,重污染天数大幅减少;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二五”减排任务目标,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一)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对照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和核查评估办法的要求,加强重点项目、河流断面监管防控,确保水质稳定达标;制定美化、亮化、绿化方案,对规划内项目和特色亮点工程包装提升;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迎查整体环境质量。坚持“治、用、保”流域污染防治体系,大力实施“跨省界河流水质保障综合治理工程”,抓好底泥生态修复、化工企业聚集区地下水调查,巩固提高流域治污成果。继续开展全市19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着力推进岸堤水库6大类33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完善水质监测监管和预警应急体系,保障饮水安全。

(二)持续攻坚大气污染防治。按照《临沂市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阶段性目标任务,制定《2015年度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落实《关于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加严措施的意见》,研究制定城市环境总体规划,严格环境准入,优化城区产业布局,淘汰落后产能,从根本上解决工业污染问题。突出抓好能源结构调整、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城市扬尘污染治理、机动车污染治理、秸秆禁烧等重点工作,确保大气污染物SO2、NO2、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控制在59μg/m3、46μg/m3、129μg/m3、70μg/m3

(三)着力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按照“十二五”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要求,制定2015年减排计划,落实减排责任。同时,建立发改、住建、公安、统计、畜牧、环保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预警、约谈、限批、“一票否决”等考核问责措施,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重点抓好减排项目的督导检查,确保早建成、早发挥效益。加强监管,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转,真正发挥治污设施减排效果,确保2015年COD、氨氮、SO2、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14.57万吨、1.58万吨、10.32万吨、11.06万吨之内。

(四)完善环境应急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围绕预防、预警、应急三大环节,严格落实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四项工作机制。针对敏感流域区域、重点行业企业,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做到不漏企业、不留盲区、不留隐患。开展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落实危险废物分级监管责任,确保各县区危废规范化管理考核合格率达到90%以上。继续完善市、县区、企业三级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健全联防联治的流域治污机制,制定针对性的环境应急现场处置规范。加强应急能力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环境应急管理水平,确保环境安全。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以生态创建为突破口,动员各县区积极开展生态县区、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努力实现验收一批、申报一批、培植一批的良好局面,夯实生态市建设的基础。充分发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带动效应,推进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及养殖业污染治理、面源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工作,解决农村生活污染问题。严格清理土小污染项目,防止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积极推广使用缓控释肥和有机肥料,降低农田面源污染,修复土壤环境。同时,加强对全市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河流源头区的保护,防止破坏流域生态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维护生态平衡。

(六)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工作机制。继续加强督导,强化调度、通报、督办、约谈、问责等措施,加快各县区和责任单位的重点工程建设,凝聚工作合力。坚持依法推进,以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为契机,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完善“定责、履责、问责”的网格化责任管理体系,建立执法监管责任分工长效机制,确保各级各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强化全过程监管,按照准入把关、现场监管、监测监控、处罚整改的流程,健全事前防范、事中查处、事后整改的执法监管体系。坚持铁腕执法、刚性执法,始终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强化舆论引导,加强跟踪报道,坚持在新闻媒体开展多角度、深层次、长时间的宣传报道,增强推进环境保护的合力。加大招引力度,按照“10+6”产业推进计划,努力在园区建设、项目招商、产业培植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七)提升环保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巩固转化和提高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抓党风、带政风、促行风,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效能型、服务型、廉洁型”五型机关,推动环保工作上水平。继续完善教育制度,加强党性教育和廉政教育,完善廉政监督与惩防体系建设,抓好领导干部及重点岗位、重点部位人员廉洁自律,落实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廉政预审制度,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探索推进环保行政权力风险防范机制。继续强化环保行风建设,积极开展文明机关、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全面提高环保队伍服务大局的能力、科学执政的能力、严格执法的能力、开拓创新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