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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城市管理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3-02-09



市委市政府:

2022年,市城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临沂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要求,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推动法治城管建设向纵深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推动地方立法落地。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执法检查工作,邀请人大代表开展“走进城市管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实地查看兰山区、河东区、沂南县绿地公园建设、建筑垃圾处置等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现场。组织召开座谈会,代表市政府作工作报告,同有关部门、人大代表、法律专家进行讨论,针对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我市城市管理领域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有效落地。

(二)规范行政行为。及时调整部门权责清单,认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事项等权力事项44项,依法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8次,细化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明晰执法处罚依据。组织执法人员集体学习专项法律法规、观摩庭审现场、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开展专题调研,提高用法能力。归集建局以来全部案卷1.6万卷,制作执法档案电子案卷,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抽查全市城管系统行政处罚案卷,开展城市管理系统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启动全市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开展执法规范化暨队容风纪常态督导,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执法形象。

(三)依法履行职能。开展城市增绿补绿行动,启动环境卫生提升行动,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发挥市政管理维护功能。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夜间巡查和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开展市容秩序管控集中攻坚、“野广告”集中整治、滨河景区专项整治等行动,集中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全部处罚权,积极配合市住建局开展房地产、工程质量安全和消防验收等各类执法活动。

(四)创新执法服务手段。创新不罚轻罚清单与自由裁量基准融合,梳理制定不罚轻罚等事项12项,作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原则性基准,在执法办案中直接适用,不罚免罚金额达355.01万元。深入优化“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实现行政监管事项全覆盖,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

(五)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理顺12345热线工作机制,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创新“地图工作法”,全力提升热线工作效能。成立五个工作专班,建立五项工作机制,开展营商环境四个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解决市场主体反映强烈问题。印发《“营造优质环境、规范文明执法”八条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升法治服务能力和水平。开展“送法到企业”等普法活动,提高市场主体依法合规经营能力。

(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对改革后面临的执法形势尚未完全适应。改革后,城管执法工作专业性越来越强,涉及房地产、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等众多执法事项,适用法律庞杂,专业技术要求高。从现有执法队伍情况看,缺少法律、房产、建设等专业型人才,又缺少针对性的专题培训,导致队伍整体不能完全适当改革新形势。

二是执法规范化程度还不够高。相比较日益增加的职能,执法人员数量仍然偏少,执法能力水平仍有待提高。执法监管管理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执法保障的基础薄弱,制约着执法规范化水平的提高。

三是部门间缺乏有效的协作机制。市级层面尚未建立行业监管与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案件移交、调查取证、违法事实认定等工作开展不够顺畅,影响了执法效能。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坚持以法治思想推动工作。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邀请法律顾问在局党组会进行专题授课,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交流,推动班子成员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贯彻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带头学习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党内法规,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考法活动。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服务面对面”活动,服务企业合法生产经营,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法治化市场环境。

(三)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责任。主持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法治工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制度。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制机构作用参谋助手作用,将法治理念贯穿部门履职尽责全过程。带头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制度。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一)强化党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行动指南,着力提高城管系统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全面加强执法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和形象建设,提升法治城管建设水平,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健全体制机制。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履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确保执法程序、结果更加公平公正。建立疑难案件研究会商机制,加强执法办案指导。持续推广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区制度,增强市容秩序管理合力。探索建立行业监管与城管执法协作配合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三)夯实法治基础。编制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汇编,全面梳理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自由裁量权基准。加强执法业务培训,深入学习研究复杂疑难问题,重点研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实务工作。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活动,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全面提升城管系统依法执法水平。

(四)规范行政执法。严格规范涉企执法,积极推行柔性执法、智能化监管,优化营商环境。严把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六化”要求,鼓励各县区“三年目标、两年达成”,年底实现全域基层中队基本达标。加强建筑工地渣土扬尘治理,强化源头管控和全链条管理,保持严管态势。深入推进餐饮油烟常态治理,有序推进设备更新,加强第三方抽检,巩固治理成效。

特此报告。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