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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3-02-28

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临沂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临沂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全面谋划,系统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工作情况

(一)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先后召开全市平安临沂法治临沂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安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研究解决重点问题。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要点》和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出台《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以法治政府建设为重点开展法治督察,构建了法治督察+综合考核+机关职能运行监管的压力传导机制。

(二)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将36个市政府部门4100余个权力事项录入机构编制监管平台,实现了事项运行情况实时监测。编制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认领410项市县行政许可事项,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健全四级政务服务体系,打造“爱山东·沂好办”政务服务品牌,构建“15分钟政务服务圈”,“爱山东”注册用户、上线应用数量全省第一,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时间控制在56个工作日内,审批效率提升30%以上,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突破143万户,“无证明城市”工作经验入选中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典型案例。

(三)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聚焦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突出地方特色,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出台《临沂市文明乡村条例》,乡村振兴立法“四部曲”圆满完成。出台《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临沂市红色旅游促进办法》,完成《临沂市供热条例》修改工作。严格执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公开听取意见,严格合法性审查,共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合同协议等401件,2篇案例入选全省指导性案例。废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9件,宣布失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44件,各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共报备规范性文件45件。

(四)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不断健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机制,实行市县乡三级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制度,12个县区均出台了政府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确定决策事项82件,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全部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决策合法性审查,审查现代水网规划、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利用规划、中国温泉之城发展建设规划等决策事项7件。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成司法部赋予的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任务,细化分解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责99项,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全部加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牌子,建立市县乡三级一体的工作体系。开展全市涉企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委托行政处罚和“乱罚款”问题专项监督,指导各执法部门查找梳理涉企执法问题340余条,制定整改措施600余条。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对55个部门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督促整改问题266个,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六)多元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主题宣传月以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服务大局普法行”“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等集中宣传活动2460场次。推进综治中心“五化”建设,构建市县镇村四级联动、横向贯通、实战运行的社会治理平台体系。印发《临沂市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梳理优化11大类27项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创新开展“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深化做实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全市各类调解组织调解一般性矛盾纠纷54894件,调解成功率99.7%。扎实推进信访积案集中攻坚化解行动,“治重化积”专项案件化解率99.45%。

(七)持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将依法行政、依法用权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重要内容,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满意率达到95%以上。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340件(含结转)。开展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大幅降低。加强审计监督,全年共审计项目单位542个,审计期间促进整改45.9亿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二、存在问题

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质效有待提升,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实际问题缺少实招、硬招。二是工作推进机制还不够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与全市中心工作结合不够,个别县区未按时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三是有的执法部门加强队伍建设管理的有效举措不够,少数一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专业能力、文明执法水平仍需提升。四是普法工作机制有待完善,部门间协作推进效果不理想,分众化、对象化普法不到位,针对性、实效性有待提升。五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创新性不够,重大突破性改革举措不多,有影响的典型经验、典型案例较少。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扎实推进“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调度,抓好《法治临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和《临沂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重点任务推进。

(二)持续抓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严格落实年终述法制度,认真组织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述法。做好法治督察、典型培树等工作。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及时了解掌握部门、县区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和薄弱环节。

(三)积极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对标对表创建指标,逐条逐项分析、细化任务清单,研究确定务实可行的整体创建方案,召开动员会议,组建工作专班,强化督导调度,营造浓厚氛围,压实创建任务,全力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四)进一步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积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职责,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