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环评改革的深入推进,尤其是2014年以来,《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继修订、实施,以及国务院、省政府推进“放管服”力度不断加大,我局以往印发的部分文件已经不适应当前工作需要。为此,经研究,决定废止2件相关文件,现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1 |
临环函〔2014〕81号 |
关于印发《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试行)》通知 |
2 |
临环发〔2015〕149号 |
关于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的通知 |
特此公告。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