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市政府立法工作,提高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度,根据《临沂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市政府立法项目建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提出的立法项目建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当把握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紧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线,重点围绕需要立法解决的突出问题,凸显地方特色,提出有针对性的立法项目建议。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提出的立法建议项目应当在设区的市立法权限范围内,即应当属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立法项目建议。
(三)市政府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包含以下内容:立法项目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以及有关情况的说明。立法建议项目已经调查论证或者有草案的,欢迎提交调查论证资料、草案以及立法参阅材料等。
(四)提交立法项目建议的,单位请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个人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二、提交方式
提交市政府立法项目建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23年10月8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至临沂市司法局立法科(临沂市北城新区行政服务中心647室)。
电话:8726895
电子邮箱:ssfjlfk@ly.shandong.cn
临沂市司法局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