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
2023年以来,临沂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紧扣全面依法治国新战略新部署和省委依法治省、市委依法治市决策部署要求,突出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难点,着力创新突破,多措并举推进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本部门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责任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主题教育相结合,扎实开展理论学习活动,开设党组会法治学习专项议程,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截至发稿日,全年党组会研究法治建设工作3次,开展法治专题学习12次。同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开展专题研讨2次,专题讲座2次。利用周四集体学习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和国防动员领域法律法规有关内容,10月份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全办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及法治素养。
2.认真学习贯彻宪法、民法典和国防动员领域法律法规。及时在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设“走进《民法典》”专栏,在办公楼设置《宪法》学习宣传栏3处、电梯内张贴宣传画6幅,营造浓厚学法氛围。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线上学习等途径,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对全系统干部开展以《宪法》《国防法》《国防动员法》《人民防空法》等国防动员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带动全系统涵养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营造法治环境。
3.进一步完善国防动员领域法规体系建设。及时修订公布《临沂市人民防空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临沂市人民防空行政处罚文书示范文本》《临沂市人民防空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临沂市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定公布临沂市人民防空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及时开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不一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工作。
4.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公开发布解读,对制订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和解读同步公开,拓展政务公开服务,主动向社会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结果等基本信息,加强政策解读宣传,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29件,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时回复。
5.积极优化营商环境。以优化人民防空行政审批服务为着力点,制定印发《临沂市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标准(2.0版)》,向企业提供靠前服务。积极联合对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印发《临沂市人防工程“多合一”审批改革实施方案》,推动市人防工程审批与房屋建筑工程审批全过程深度融合,平均为企业节省审批时间7个工作日。继续执行易地建设费每平方米1800元低收费标准,惠及企业98家,帮助企业节约建设费用900万元。
6.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印发本部门《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计划》《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完成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联合市教育局开展人防宣传教育情况检查,检查学校8所;联合市住建局开展对人防设计企业从业行为的监督检查,检查设计企业43家;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对人防工程责任主体履行质量责任行为的监督检查,检查项目31个;自行开展对人防设备企业的监督检查,检查企业1家。检查结果及时上传“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推动法治机关建设更公开、透明、高效。
7.扎实开展行政执法。加强日常行政执法监管工作,加大人防工程执法工作力度,全面系统地对全市人防工程建设质量、日常维护管理、功能使用情况进行大检查,严格查处人防工程违法违规案件。年内对山东泰鑫置业有限公司泉府公馆项目建设中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征收,处罚结果及时在“信用中国(临沂)公示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8.深化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严格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积极组织开展普法宣传系列活动。利用全市12处国防动员教育展馆持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普法宣教,对临沂市人防教育展馆进行改造升级,增加国防动员和沂蒙精神版块。向社会各界发放宣传册、防灾知识手册等资料3万余份,充分用好“报、台、网、微、端、号”全媒体矩阵,制作推送人防宣传教育短片、微视频10余部,积极打造宣教一体新格局,推动全民国防教育走深走实。在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走进《民法典》”专栏,动态更新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述内容和民法典普法知识。在山东省电视台播放临沂市国防动员宣传专题片,在“5.12”防灾减灾日、“9.18”警报试鸣日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防动员建设成就和法律法规,努力营造国动发展良好外部环境。依托5月普法宣传月,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之普法宣传教育进社区、进机关、进网络“三进”活动,向“双报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便民阅览室捐赠《民法典》百余册。
9.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10月份,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10月份,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在全办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能力提升培训,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12月份,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召开办党组(扩大)会进行专题学习,带头学法懂法用法,确保依法行政。
(二)亮点工作
1.及时制定法规性文件助力企业谋发展促经营。以优化人民防空行政审批服务为着力点,联合发改、自规、住建、审批等部门制定印发《临沂市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标准(2.0版)》《临沂市人防工程“多合一”审批改革实施方案》《关于转发<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等3部门关于重新明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推动市人防工程审批与房屋建筑工程审批全过程深度融合,为企业提供靠前服务,平均为企业节省审批时间7个工作日,年内帮助企业节约建设费用900万元,真招实措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2.积极构建部门普法宣教新格局。以“勇担时代使命,积极开创国防动员宣传教育新局面”为主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普法宣教内容的时代性、融合性和感召力上持续发力,按照山东省国动办“一市一品牌、一市一阵地、一市一堂课”的思路,充分发挥临沂作为沂蒙精神诞生地的地域优势,持续深入挖掘沂蒙精神在国防动员领域的时代价值和实践路径,建好用好国防动员普法教育阵地,在省内率先将人民防空宣教馆改造提升为国防动员宣教馆,并被评为“临沂市市直机关首批主题党日活动实践基地”,推动临沭县朱村沂蒙支前纪念馆成为全省第一个由山东省国动办授牌揭牌的国防动员宣传教育馆。经常性组织发动广大干部群众、青年学生、部队军人前往国防动员宣教馆参观学习,引导人民群众铭记历史、牢记教训、增强国防法律观念,激发民族自豪感和国家荣誉感。
(三)存在问题和原因
1.上位法亟需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出台时间较久,未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时修订,部分事项未作出明确规定,出现了很多现实矛盾纠纷无法从法治层面彻底解决,大大影响法治政府建设和群众满意度、幸福感的提升,基层国防动员部门依法行政的依据不充足。
2.执法力量不足。本部门没有独立的执法队伍,执法人员均为兼职人员,平时主要从事相关日常业务工作兼顾行政执法。各县区国动办均在同级发改部门加挂牌子成立,编制少、任务重,没有执法专职人员,难以适应当前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
3.法治宣传教育需加强。对机关内部的法治教育明显存在“现用现学、急用急学、不用缓学”的情况,很多干部职工对国动领域的法律法规研究学习还需要深入。对外宣传普法的工作思路不开阔,方式方法创新性不够,结合时代特点和受众需求进行精准宣传的内容较少,宣传效果打折扣。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开设党组会法治学习专项议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国防动员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与主题教育相结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更加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本地区本部门重点工作法治化。全年办党组开展法治学习12次,同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开展专题研讨2次,专题讲座2次。利用周四集体学习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法,不断提升全办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及法治素养。
(二)注重统筹谋划和组织领导。组织召开党组会,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和审议工作,总结成效、研判不足、提出举措,强化法治建设工作的督促和考核。结合领导干部调整和人员岗位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本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任正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本部门主要领导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专门抓的工作局面。
(三)严格依法决策。自觉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行政会议制度,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充分尊重不同意见,讨论中坚持末尾表态,不搞“一言堂”。聘任专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重大行政决策时邀请法律顾问列席党组会,为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四)认真履行职责。本部门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依法治市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积极依法履行职能、开展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指导制定印发《临沂市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标准(2.0版)》《临沂市人防工程“多合一”审批改革实施方案》,向企业提供靠前服务,减少企业投资成本。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规范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研究制定免罚轻罚清单。自觉维护司法权威,积极主动接受司法监督,支持配合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全年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五)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落地落实。组织开展普法宣传系列活动,多措并举推进法治宣传工作。建好用好国防动员教育阵地,在省内率先将人民防空宣教馆改造提升为国防动员宣教馆,并被评为“临沂市市直机关首批主题党日活动实践基地”,推动临沭县朱村沂蒙支前纪念馆成为全省第一个由山东省国动办授牌揭牌的国防动员宣传教育馆。在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走进《民法典》”专栏,在山东省电视台播放临沂市国防动员宣传专题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之普法宣传教育进社区、进机关、进网络“三进”活动。
三、本部门承担的《临沂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本部门未牵头承担《临沂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重点任务,均为配合或参与,主要包括:向牵头单位提报人民防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实施规范;配合市住建局,制定印发《临沂市房建市政工程项目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深化“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全面推行联合监管;向市司法局提报《临沂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临沂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立法反馈意见;梳理公布《临沂市人民防空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临沂市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向牵头单位提报人民防空领域“轻微违法不罚”“首次违法不罚”清单;向市委编办提报市直和各开发区人民防空行业监管职责分工有关意见;按照市安委会有关要求,抓紧抓实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检查35次,全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有关要求,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加强信息发布和解读;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效防控法律风险,出台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对法律顾问进行规范性管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领导带头学习,组织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并进行专题培训,在部门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谋划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持常态学法,提升法治思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组织全办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加强国防动员及人民防空领域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的能力,持续巩固拓展法治建设成果,尽职尽责,扎实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法治体系。积极向省国动办反馈基层面临的法律问题症结,推动法律修订和相关配套文件的制定,力争取得突破。同时,结合人防领域法治工作特点,收集整理人防行政执法经典案例,联合聘用律师,针对性解读法条适用要求,形成统一、规范、有效的行政执法工作模板,进一步规范人防执法程序。
(三)严格规范执法,建强执法队伍。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实现人防监管事项“清单之外无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完成年度检查计划并及时公示检查结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保障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健全法治骨干队伍,保证符合条件行政人员全部取得执法资格,壮大执法力量,同时常态化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强化业务素质,切实提升执法办案能力。
(四)强化多方联动,提升普法质效。落实普法责任,全力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结合国际民防日、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全民国防教育日、人民防空创立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网站、宣传刊物和网络新媒体,采取传统与现代结合的办法,多种形式开展国防动员宣传普法活动。同时强化日常宣传教育,加强同机关单位、街道社区、新闻媒体、企业和学校的协调联动,形成国防动员法治宣传新合力。落实机关学法活动,严格按照机关干部学法守法用法要求,组织法律顾问进行法律知识专题培训,营造国动系统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临沂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