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销社主任王修书访谈:
富农兴社 社农共兴
全面开创我市供销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
2013-04-02
市政府网站: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我们邀请到的访谈嘉宾是市供销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王修书同志,王主任您好!
王修书:主持人好,大家好!非常高兴通过《政务访谈》栏目与大家交流。
市政府网站:王主任,近几年来我市供销社改革发展做得非常好,开过两次全国性会议,被誉为“莒南经验、临沂模式、山东现象”。请您介绍下我市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情况。
王修书: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供销社事业融入全市农业农村发展大局,进一步明确新时期供销社改革发展定位,围绕“富农兴社”这一战略目标,按照“一二三四”的工作思路,强化措施,重点推进,狠抓落实,各项经济指标均有较快增长。全年实现销售收入323.2亿元,同比增长37.5%;上缴国家税费5.36亿元,同比增长22%;实现利润3.59亿元,同比增长35.5%。创立各类农民合作社747个,发展农产品基地145.8万亩,实现农产品销售收入27.8亿元,农资直供82万吨,信用合作惠农资金5.16亿元。
(一)基层组织与农产品经营相互融合,两大体系建设全面启动。基层组织体系创新取得新突破。市社以莒南、平邑两个县为试点率先启动了基层组织创新工作,以优质农产品基地、大田作物托管、农产品产销对接为切入点,广泛吸纳农产品经纪人、农产品加工企业、专业大户和社会能人采取多种形式发展专业合作社,加强与村基层党组织的合作,积极探索“党支部(村委)+基层社+农民合作社”三位一体的新型组织形式,创新了供销社的基层组织体系延伸到村,经营服务体系延伸到田间地头的村社共建、社农共兴的发展模式。11月,省社在莒南召开了全省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观摩研讨会,推广这一经验。12月,市委组织部与市供销社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社建”工作的意见》(临组发〔2012〕33号),进一步深化和推动了供销社的基层组织创新工作。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取得新进展。以服务农业三化为核心,完善农产品产业链发展模式,发挥交易中心的龙头带动作用,将托管服务与生产标准化相融合,以“生态沂蒙山、优质农产品”为主题,以基地创品牌,以品牌闯市场、以市场带效益,促进了农民增收、供销社发展。2012年,全市供销社系统共发展种植、养殖、加工等各类专业合作社747个,发展优质农产品基地145.8万亩,发展农产品专卖店16家,实现农产品销售收入27.8亿元。
(二)日用品、农资、再生资源协同发展,三张网络建设不断完善。一是日用品连锁配送模式不断深化。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了上下贯通、横向联合、遍布乡村的农村日用品现代流通服务网络。目前,已发展日用品直营店820个,加盟店9964个。二是农资网络联采直供模式深入推进。继续深化“市级联采、县域直供”模式,减少流通环节,将放心肥、放心药送到田间地头,极大方便了农民生产。2012年,共发展农资直营店765个,加盟店8528个,实现农资销售82万吨。全系统农资销售额53.3亿元,增长18.3%。三是再生资源网络龙头带动模式不断发展。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设规范、有效管理”的要求,重点培育市县两级龙头企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强化网络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对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有力促进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发展。已发展再生资源龙头公司17个,发展分拣中心30个,发展回收站点520个,实现回收收入26亿元。
(三)龙头带动与多元服务相融合,四个平台建设全面推进。
一是龙头企业发展平台的支撑带动作用日益凸显。按照“改造重组、联合发展、做大做强”的总体要求,结合供销社日用品、农资、农产品、再生资源、融资担保等体系建设,重点培育市、县两级龙头企业。目前,河东六和鲁盛食品、亿嘉果蔬、沂水恒顺食品、沂南青果、山东开元、莒南天添乐、华天集团等一大批企业已发展为带动体系发展、支撑组织体系创新、两个效益明显的全系统行业龙头。2012年全系统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206.6亿元,同比增长21.9%,实现利税4.5亿元,同比增长44%。
二是信用合作融资平台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按照“坚持生产合作内部的资金合作、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根本方向、坚持供销社的掌控力、坚持独立核算,盈亏自负”的运营原则,以资金运营管理安全为核心,扎实做好对各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业务的监督管理,最大程度规避金融风险。目前,实现资金调剂总额达5.16亿元,为农民发展规模种植、养殖、加工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三是安全统筹保障平台的再创佳绩。始终坚持以统筹保安全、以安全促统筹的工作思路,强化统筹统保,确保安全生产,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良好稳定的局面。
四是社区服务中心平台的建管机制日益完善。抓住农村小城镇建设和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的机遇,结合我市“合村并居”规划,在新建社区发展社区服务中心,做到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布局到哪里,供销社的经营服务就跟到哪里。目前,共发展农村社区服务中心210个。
市政府网站:王主任,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到了供销社,可以说供销社的改革发展环境有了很大改善,你认为要加快供销社改革发展,存在哪些新机遇呢?
王修书:通过近几年的实践,供销社的改革发展环境有了很大改善,进一步明确了供销社发展的根本方向和价值定位,找准了供销社“是什么、干什么、往哪里去”,也就是供销社的宗旨、目标、途径。结合中央一号文件和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战略决策,我们全市供销事业要乘势而上:一要抢抓“三农”机遇。农业农村农民依然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供销社就是要抓住这一机遇,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宗旨,在为农生产生活服务的同时实现自身发展。二要抢抓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机遇。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要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这就要求供销社要抓住建设新农村、发展新社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机遇,通过网络、直营店、社区服务中心等项目将现代化服务方式和业态送到农民身边,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三要抢抓农业现代化的机遇。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促进四化同步发展。供销社组织体系和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这两大体系建设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抓住农业现代化的机遇,以农民合作社为载体,通过农产品购销、优质基地建设、大田作物托管等服务,推动我市农业现代化发展。四要抢抓农村制度改革的机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是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大举措,是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内在要求。我们要结合大田作物体系创新、农资直供网络建设、农产品体系建设,探索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并成为新体系的经营主体。五要抢抓扩大内需的机遇。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加快建立扩大消费需求长效机制。我们供销社要牢牢把握农村市场,通过组建农民合作社实现助农增收、通过搭建为农服务生产生活平台改善农民消费环境,不断释放农村消费潜力。以上五点综合起来就是要求我们继续以为三农服务为核心,树立发展三农就是发展供销社事业的理念,在不断深化服务三农的深度广度中实现供销社的大发展,探索供销社为农服务新途径。
市政府网站:供销社面临五大机遇,为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供销社又有哪些新目标、新思路?
王修书:2013年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和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市一系列会议精神,以“富农兴社”为主题,以“一二三四”为主线,深入推进生产合作、流通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探索创新基层组织、社有企业、联合社建设“三位一体”,推动我市供销社事业改革创新,为促进我市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发展目标:全市供销社系统实现销售收入397亿元,增长22.9%;实现利润4.34亿元,增长20.8%,上缴国家税金6.5亿元,增长21.3 %。发展农民合作社等基层组织480个,培育发展市级示范合作社50个,农产品标准化基地100处,农产品交易额突破30亿元。
市政府网站:为了贯彻落实好这些目标措施,重点应该抓哪几项工作呢?
王修书:重点抓好七项工作:
(一)强基固本,加快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创新。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社是供销社发展的基石,任何时候都要牢牢抓在手上不放松,要始终把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把发展农民合作社作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要全面落实临沂市委组织部、临沂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社建”工作的意见》(临组发[2012]33号,把供销社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纳入当地党委政府的总体规划中,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与村支两委的合作,推进基层组织创新,努力构建“基层供销社+村级党组织+合作经济组织”的三位一体模式。要加快基层社升级改造,抢抓新型城镇化发展机遇,积极参与扩权强镇、中心镇、重点镇建设,2013年要在全市每个乡镇和新型社区建立起新型的供销社基层组织和服务阵地,加快推进“两个延伸”:把供销社的基层组织向村级延伸,供销社的经营服务向老百姓的田间地头延伸。以基地建设和开展大田作物管理创新服务为切入点,广泛吸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入到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中来,实现村社共建、社农共兴的双赢格局。
(二)延伸产业链,加快推进新型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要以农民合作社为依托,以标准化生产为核心,把握基地建设和市场衔接两个关键,探索建立全产业链发展模式。以山东沂蒙优质农产品交易中心为运营中枢,逐步完善农产品营销网络,实现与各分公司和专业合作社的全面对接,形成以“沂蒙绿源”为品牌,以各分公司和专业合作社为支撑,集农产品生产、加工、物流(冷链)配送、质量检测、销售于一体的全市新型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要加快“菜润家”农产品配送公司实体运营,实行订单采购,积极打造从基地到餐桌的农产品便捷供应链条。要继续推行基地的“三化”建设,结合农产品安全区建设,加大对全市供销社系统已建基地的技术指导,组建市级技术服务队,发展组织化、集约化、产业化的基地。要严格控制产品质量安全,建立起规范的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叫响“生态沂蒙山、优质农产品”和“沂蒙绿源”农产品品牌。2013年新增基地240处,新增基地面积5万亩,重点改造提升30处标准化示范基地,纳入沂蒙绿源品牌直采基地。
(三)突出重点,全面提升流通服务网络运营质量。供销社根在农村,本在流通,日用品、农资、再生资源经营服务网络是供销社扎根于农村的根基,必须充分发挥这一优势,加快构建三个网络,使之向纵深延伸。一要以提升网络运营质量和效益为重点,加快直营店和社区店建设,特别是要推广平邑县的做法,在中心镇发展高规格、高档次、现代化的乡镇级商务中心,使其成为供销社在新农村的地标,展示供销社的新形象。依托山东开元超市有限公司,加快推进系统联合发展,探索建立市级联采配送平台。2013年,在组建12个县级超市公司的基础上,改扩建5处县级日用品配送中心,发展日用品直营店32个,发展村级便民店185个,实现全市镇镇有直营店,村村有便民店,网点覆盖面达到两个100%,加盟店配送率达到60%以上。二要推行“市级联采、县域直供”和县区总经销总代理的经营模式,重点培育供销社主导的市、县区农资龙头公司,充分发挥基层社的作用,不断扩大联采直供规模。要积极参与出口农产品安全示范区建设,指导农民合理用肥,科学用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要建立健全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防治等各种技术信息服务系统,推进大田作物耕、种、管、收、储、销等环节的“托管式”服务,积极开展大田作物生产经营服务创新。2013年,实现市级联采直供化肥3万吨,县区直供化肥60万吨;发展农资直营店40个;新建测土配方试验田1130处。三要发挥再生资源行业传统优势,鼓励实施深加工项目,大力兴建分拣中心、区域集散交易市场和综合利用处理基地,健全废旧商品回收网络,加快建设完整的集回收、运输、处理、利用于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加强再生资源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强化废旧商品回收各环节的污染防治工作,防止产生二次污染。2013年全系统实现再生资源业务经营额达到18亿元;培植龙头企业5个,新建改造分拣中心16个,发展完善回收站点112个,各主要品种废旧商品回收率达到70%以上。
(四)联合合作,着力构建龙头企业发展平台。要做大做强农资、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等传统产业,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围绕产业整合、资本运作、资源掌控、品牌提升和管理创新等着力培育产业龙头企业。要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内部整合和外部联合,以市场为导向,以资产为纽带,通过兼并、重组、联合合作等方式,积极培育主业突出、市场竞争力强、行业影响力大的企业集团。要积极推进企业结构调整和效益提升,加强成本费用、风险控制,创新企业管理模式,提升企业发展的质量,切实增强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
(五)规划先行,加快搭建新型社区中心服务平台。新型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是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要抓住当前城镇化建设的有利时机,积极参与到新型社区建设的全过程,实现新型社区规划和供销社服务项目规划同步进行。要本着“党委政府引导、供销社主办、多方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按照各个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特点,以供销社日用品直营店、农资直营店、合作经济组织“三进社区”为重点,根据社区农民的实际需要,设置信用合作、大田托管、农业保险、餐饮、再生资源回收、幼儿园、敬老院、物业管理等经营服务项目。同时要围绕当地主导产业,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为农民提供养殖小区、农产品储存、农机具集中存放管理及调配使用等服务,强化生产性服务功能,不断扩大供销社在新型农村社区的经营服务阵地,努力搭建全方位服务平台。
(六)安统兼顾,大力推进安全统筹保障平台建设。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1]40号、鲁政办发[2012]15号系列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全年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同时,要积极依托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不断延伸服务领域,增加服务内容,通过业务动员、激励奖惩、定期督导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实现以安全促统筹,以统筹保安全。2013年要完成统筹统保费收入1890万元,争取完成2000万元。
(七)强化监管,稳步发展信用合作平台。要强化监管,加强引导,把风险防控与规避放在首位,分级制定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设置相应机构,明确各级工作职责,全面加强对各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业务的管理。严格准入条件,强化日常监督,通过制度创新,规范管理,确保信用合作融资平台规范健康运营。要紧密关注农村金融改革,适时组建村镇银行等新型融资服务组织。重点推进由供销社(或供销社控股或参股的企业)领办创办、业务操作规范、规章制度健全、风险意识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