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陈霖访谈:
推进依法行政 服务科学发展
2014-06-17
市政府网站:大家好!今天我们邀请到的访谈嘉宾是临沂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陈霖同志。
陈主任,您好!欢迎做客《政务访谈》。
陈霖:主持人好,大家好!非常高兴通过《政务访谈》和大家进行沟通和交流。
市政府网站:近年来,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在很多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了突破,为全市科学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请您先简要介绍一下今年全市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的计划和要点。
陈霖: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之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突出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深化行政复议改革和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等重点工作,服务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打造更加优质的法治环境。
(一)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党的十八大确立的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任务目标,结合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取得的成果,积极开展专题调研,研究制定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纲要,推进理论、制度和工作机制创新,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重要制度支撑。严格落实省、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推动公众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积极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听证活动,加大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专家论证力度,按规定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市政府和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分别在9月底和12月底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和处理法律事务等方面的专业作用,推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继续邀请有关领导、专家来我市举办专题讲座,积极推进领导干部集体学法,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资格申领、年审培训和考试,有针对性地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更新培训和法律素质抽考测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今年上半年,完成了全市3935人的执法资格培训,经网上计算机集中考试,共有3158人考试合格,取得执法资格。
(二)切实提升制度建设质量。增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计划性,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三统一”和有效期等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指导和督促,积极开展公开征求意见、调研论证、听证等活动,广泛听取意见,提高社会公众参与程度,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公布、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等制度,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提高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坚决杜绝规范性文件设定行政许可或者通过备案、登记、年检、审定、目录管理等形式变相设定行政许可。有选择地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按规定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三)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省、市政府的部署安排,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向文化、农业等领域的拓展、深化。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合理确定执法职能,理顺政府部门职责关系。整合执法主体,减少执法层级,推进执法重心下移,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建立行政机关权力清单制度,在市、县区政府已公布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基础上,建立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以及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情况,及时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清理、调整,把行政权力事项清理的结果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核心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根据国务院、省政府调整、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进度,及时进行清理,在做好承接落实的基础上,进一步取消、下放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投资项目审批,同步减少和规范前置审批。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执行《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和市政府公布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组织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制度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行政执法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必须在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决定书中说明处罚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裁量基准适用情况等内容。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强化现代科技手段的运用,依托全市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实行行政处罚案件网上审批流转,对违反法定程序、随意变更处罚种类、额度和超出法定时限未结案的处罚案件实行网上自动预警。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修订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加大案卷评查整改力度,开展优秀案卷评选活动。加大行政执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执法监督检查、电子监察预警和投诉举报发现的违法、不当行政行为,及时纠正、查处,对案卷评查认定为错案、行政诉讼败诉或行政复议案件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的,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和纠纷。深化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制定出台市政府行政复议规则,巩固试点成果,进一步规范市级试点运行机制和“四集中”、“一站式流程化服务”模式。加强对县区行政复议试点工作的指导,推进县区试点工作的规范运行。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制定出台全市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从组织机构、案件受理、审理(调查、取证、听证)、复议决定、档案管理、监督指导、保障措施、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以全市行政复议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为依托,加快推动市、县(区)行政复议机关的规范化建设,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着力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推行以公开公正为核心的审理方式,加大案件实地调查、公开听证质证力度。探索行政复议决定公开制度,推行说理式行政复议决定书,积极运用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和调解、和解的方式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加大复议案件纠错和决定履行力度,对决定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的复议案件,逐一建立台账,确保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提升行政复议在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方面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健全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工作联席会议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制定出台市政府行政调解办法,完善程序,健全机制,着力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发挥行政调解在行政复议中的作用。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行政诉讼、民商事仲裁等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效衔接配合,依法、公正、高效地化解行政争议。
市政府网站:您刚才提到了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我市的试点工作连续两年在省政府召开的会议上做了典型发言,请您介绍一下我市试点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陈霖:十八届三中全会把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作为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临沂市作为全省首批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市,市政府高度重视,强力推进,扎实完成了市、县区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任务,我市的试点工作得到了省政府和国务院法制办的充分肯定。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实施了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市政府制定出台了试点实施方案,成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设立了办公室,明确了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运行模式,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即除中直部门外,由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集中受理、集中审理、集中决定、集中执行”所有市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各县区政府按照市里的集中模式,由各县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集中受理、审理、决定、执行所属有行政复议权的执法部门的行政复议案件。2013年,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共办理复议案件452件,较2012年增加243件,增幅为116%,其中,集中的复议案件219件,同比增长188%。12个县区政府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55件,较2012年增加83件,增幅为12%。二是创新公开便民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设立市政府行政复议服务大厅,内设咨询服务、受理登记、受理审核、立案呈报、简易程序和行政督察六个岗位,实行一站式流程化服务模式,方便群众表达利益诉求,提高了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实行复议案件现场调查和听证审理制度,明确调查听证的适用范围、规则程序,对于符合条件的复议案件,都要进行现场勘查并组织听证会,使群众以一种看得见、听得懂、说得出的方式参与行政复议,提高了复议办案质量。2013年,市复议办共组织现场勘查68次,调查询问380余人次,召开复议听证会87次。实行简易程序和合议、集体会审、专家参与裁决制度。实行行政复议先行调解、依法调解制度。对于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复议案件,直接与被申请人沟通交流,听取情况,以调解、协调等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期限内不能办结的转入一般程序处理。2013年,市复议办共对50余件涉及行政不作为、简易处罚等纠纷的复议案件通过简易程序进行了妥善处理,办案效率明显提高。对重大复杂及专业性强的行政复议案件,实行集体会审和专家学者参与案件审理的机制。市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将市政府行政复议员分成20个动态合议组,按照专业保障、部门关联、民主决策的要求,由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安排,合议审理复议案件。试点实行以来,市复议办已累计合议210次,集体会审39次,专家论证咨询22次。三是提升行政复议信息化水平。研发并正式启用了全市行政复议办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全市行政复议案件申请、受理、分案、审理、答复、应诉、预警、督办等功能流程化、一体化管理,提高了行政复议办案信息化水平。四是机构队伍在改革过程中得到了锻炼和加强。市政府设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为常设实体机构,与市政府法制办合署办公,列行政编制2名,同时,增设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市政府法制服务中心,列编制5名,具体承担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相关法律业务的咨询和案件受理服务。12个县区政府在试点工作中共增设常设实体机构18个,其中,兰山区、河东区、郯城县、兰陵县、平邑县、莒南县设立了政府法制服务中心,各新增事业编制3-5名。一年来,各县区政府法制部门通过考选、调任等方式,共充实工作人员24名。
市政府网站:近年来,通过不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提高执法办案水平,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发挥了重要作用,能不能请您再详细的介绍一下?
陈霖:近年来,我们逐年加大案卷评查力度,不断改进案卷评查方式,修订评查标准,每年都至少组织一次全市范围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案卷评查已成为全市各级执法部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的重要措施。今年我们从46个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和64个县区直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区主要从安监、环保、地税、交警、畜牧5个部门中调取)调取了384本行政执法案卷,由案卷评查小组进行了集中评查、集体会审,共评查出6大类928项问题,与2012年的7大类1164项问题相比,减少236项,评定问题严重案卷39卷,比2012年的57卷减少18卷,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有了一定程度的提升。
为抓好问题整改,我们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将案卷评查问题整改落实列为先行整改事项,向社会公开承诺完成时限。召开了案卷评查问题通报和业务培训会,对各县区政府法制办(局)分管负责人、业务科长、县区被调卷执法部门分管负责人、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制科长及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了现场执法办案技能培训。各县区、部门高度重视,正在积极对照整改落实。近期,我们将组织班子成员分县区、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问题整改情况检查及政府法制相关工作督导,现场检查案卷评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县区、部门整改问题,规范执法行为。
市政府网站: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今年全市法制工作会议上也进行了部署安排,请您介绍一下目前我市的工作进展情况?
陈霖: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促进各级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国务院、省政府都作出了具体部署。今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市委常委、副市长左沛廷同志代表市政府作出了安排。
4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托本级政府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政府法制机构)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负责本级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任、联络、组织和协调等具体工作,并对本级政府所属部门、机构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由各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负责指导和规范。目前,我办代市政府起草的《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及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经过反复论证、征求意见修改后,已按程序报市政府领导审阅,近日即可出台。工作规定对法律顾问的聘任标准和程序,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工作方式、权利义务等内容进行了规范,是开展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遵循。后续的法律顾问遴选、培训等工作,也将逐步展开,市政府在9底之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在12月底前,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并组织开展活动。
市政府网站:陈主任,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接受我们的采访。
陈霖:谢谢主持人,谢谢大家!借此机会,我代表全市政府法制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市政府法制工作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祝大家工作顺利、事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