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网站:各位网友,大家好!本期我们邀请的嘉宾是临沂市财政局副局长厉建梅同志。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厉局长将向大家介绍我市的财政预算公开情况。
厉建梅: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通过《政务访谈》这个平台和大家沟通交流。
市政府网站:很多网友表示,对财政预算是什么、预算公开有哪些内容还不是很了解。在这里,请厉局长给大家简要的介绍一下。
厉建梅:财政预算也称之为公共财政预算,是指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按照一定的标准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分门别类地列入特定的收支分类表格之中,以清楚反映政府的财政收支状况。透过财政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从内容上看,它是对政府年度财政收支的规模和结构所作的安排,表明政府在财政年度内计划从事的主要工作及其成本,政府又如何为这些成本筹集资金。预算公开,就是指政府向社会公众公开预算收支等信息,让公众看得见、看得清、看得懂,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对于保障群众对财政预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基层预算管理法制化、民主化、科学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预算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政府预算公开。即:各级政府将经同级人大批准的政府预算报告、报表以及相关说明全部公开。二是部门预算公开。即:各级政府组成部门应将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表全部公开,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除涉密内容外,部门预算要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三是“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即:各级财政部门公开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各部门单位公开本部门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
市政府网站: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都高度重视预算公开,多次发文强调推进预算公开工作,这里面有哪些原因呢?
厉建梅: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让权利在太阳下晒一晒,预算公开是一个重要的“突破口”。只有通过预算公开来倒逼各方面规范管理、遵纪守法,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才能真正打造阳光政府、透明政府。
首先,预算公开是打造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政府的关键环节。法治政府的一项基本要求是政府必须依法行政,施政程序必须合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政府财政预算更不例外,公开预算信息已成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定义务。打造责任政府要以政府信息公开为基础。公开是责任的关键,推进预算公开,有利于促进政府按照人民群众的意愿来管理使用财政资金,保障宪法赋予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公开预算信息,有利于通过外部监督促使政府在财政资源管理方面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服务。
其次,预算公开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前提条件。政府的财政收入,绝大多数来自税收,而税收都来自企业和个人的财产让渡。政府预算本质上是如何开支纳税人的钱。作为纳税人,一方面,他们有权知道自己缴的税花到何处;另一方面,他们有权监督政府将税收如何花销。通过建立健全财政预算公开机制,公民依法行使财政预算知情权和财政支出监督权,参与财政预算的运行过程,有助于确保财政预算存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同时,将完整的预算信息公开,也有助于公民更好地了解情况,提出诉求,督促政府及时回应。
第三,预算公开是有效监督行政权力和预防腐败的内在要求。现代政府的权力受到约束,很主要的一个表现就是财政收支受到约束。建立健全财政预算公开机制,增强预算的透明度和刚性约束,有利于拓宽人民群众的监督渠道,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约束。同时,不断加强预算公开的建章立制工作,有利于完善财政管理制度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促进用制度管事、管人、管财,切实提高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水平,从根本上杜绝预算执行中的违规违纪问题,为预防财政领域腐败现象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市政府网站:预算公开已经成为各方高度关注的焦点,借此机会,也请厉局长给我们介绍一下这几年我市的预算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厉建梅: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和省的总体部署,我们始终高度重视预算公开工作,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介等多种方式,公开了预算制度、预算政策、预算报告、财政收支决算、“三公”经费支出等一些重点领域的信息。自2012年起,市财政每年都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临沂市和市本级公共财政预决算、政府性基金预决算以及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是十七地市中唯一与省财政厅同步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的市。2013年,分别于4月份、8月份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了201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和2012年市本级财政决算。作为全省首批试点地区,2013年10月25日,市财政局首次向社会公开了2013年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市本级54个政府职能部门也分别通过各自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了“三公”经费预算。沂水、蒙阴、临沭、平邑4个县同步公开了“三公”经费预算。我市预算公开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因信息公开透明度高,在2013年清华大学发布的《2013年中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研究报告》中,临沂市名列全国第39位,全省第二名,仅次于青岛。2014年,我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公开制度,实现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2014年5月30日,经过认真准备,市财政局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了2014年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市本级232个预算单位也分别通过各自门户网站、主管部门网站或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了“三公”经费预算。同时,所有县区均在10月份前全部完成公开任务,比全省要求全部公开的时间整整提前了一年。2015年,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市财政局首次在市人代会批准政府预算后20日内,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其中,政府预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市对下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分地区公开到县区。同时,“三公”经费总额公开口径由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扩大到所有市本级预算安排的资金;除涉密部门外,所有市本级预算单位均在财政批复部门预算后二十日内,通过其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了本单位预算。2016年,在确保预算公开及时性和公开范围全覆盖的基础上,又进一步细化了预算公开内容,除涉密内容外,部门预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可以说,经过这几年的不断完善,目前我市预算公开已经做到“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形成了常态化公开机制。
市政府网站:原来我市的预算公开工作已经开展5年了,在推进预算公开工作过程中,还将面临哪些困难和问题呢?
厉建梅:总的来讲,在共同努力下,我市正在形成预算公开的良好氛围,推进预算公开工作初见成效。但是,在看到进步的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当前我市预算公开仍处于起步阶段,预算公开的进度与公众需求还有一定距离,推进预算公开向纵深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是预算公开的社会环境还不够成熟。从政府层面看,受我国长期以来政治体制、传统文化、工作模式的影响,政府及其部门习惯于把预算信息作为保密信息、垄断信息来对待,加之预算信息公开可能会对政府原来的管理模式造成冲击,使得个别地方政府对公开预算信息积极性不高,比较被动,或者即使公开了也流于形式。从部门层面看,不管是哪个部门,考虑的多是部门需要,对预算安排是否科学合理和整个财政的运行考虑相对较少,对部门预算公开的责任和意识相对薄弱,给公开带来一定难度。再从社会公众层面看,整个社会还没真正形成一种促进预算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一方面,社会传统文化中的消极影响至今尚未彻底根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的政治改革相对滞后,另一方面,我们的社会又处在高度发达的网络信息时代,导致公众的反应表现出两个极端:一些公众积极性不高,且普遍认为预算信息公开与己无关,缺乏参与热情;另一些公众对预算公开的期望值比较高,对目前已经公开或正在公开的预算信息批评多、建议少,对预算本身具有的复杂性以及公开需要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了解不多、理解不够,使得政府在预算公开中处于两难境地。
二是预算公开的现实基础与“精细化”公开目标还有不少距离。从技术层面看,政府部门的支出分类进行多次改革和完善,意在使内行人“说得清”、外行人“看得懂”,但从目前实际操作来看,却遇到无法说清的难题。一是部门预算的完整性与专项支出年度间预算差异的矛盾,部门预算的完整性要求将年度内的正常预算和项目预算一并纳入预算之中,以表示预算的完整。但从项目的安排上看,有个起始、发展和结束的过程,这期间数额差异较大,特别是基本建设项目,由于土地征用、原材料的价格变动,在项目的立项与资金的安排以及概算、预算、决算中的差异,在部门预算中难以说得很清楚。二是支出安排与年度执行之间的矛盾,从我国目前的预算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看,相当部分支出都有规定要求,预算一经安排后,支出项目的细化、支出的进度由于主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发挥相应的效益,政府和管理部门无法对其进行重新调整,最终是政府资金的短缺与部门结余过多同时并存。
三是加强预算公开透明还需要进一步推进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制度建设。当前,我国各级政府间财权与事权、财力与事权之间关系尚未理顺,一定程度造成财政支出上一些不合理现象。从我国行政架构看,中央、省、地级市、县、乡(镇)五级政府格局中,大部分事项都由多级政府共担,在财政支出上可能出现责任、重点不清的问题;从财政体制上看,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以来,中央一直从地方财政集中财力,而基本事权却有所下移,这几年上级政府出台的政策或措施,一般都需要地方提供配套资金或筹集资金,对下级政府特别是县、乡(镇)两级政府造成很大压力,履行事权所需财力与其可用财力不对称的矛盾比较突出;再加上近年来为应对金融危机,地方政府出台一些拉动内需政策,靠增加地方债务搞建设已是普遍现象。因此,在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过程中,既有政治、财政体制改革内容,也需要政府及部门进行相关的配套改革。
市政府网站:那么下一步,市财政局在推进预算公开工作中有哪些举措?
厉建梅: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进程的深入推进,预算公开透明是大势所趋,从长远看,更多中央政府部门以及地方政府的预算必将越来越多、越来越深地进入公众的监管视野。下一步,市财政将充分考虑方方面面的条件和因素,既要妥善把握财政透明度提升后带来的影响,又要充分利用预算公开这一有效抓手,形成对规范政府行为的“倒逼”机制,加快社会民主化和法治化进程。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预算公开的主动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组织保障,明确公开责任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舆论宣传,营造预算公开的良好氛围;切实加强培训,转变思想观念,使每个国家公职人员真正理解推进预算公开的深刻内涵和现实意义,以增强预算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执政能力和为民服务的意识。
二是要强化法人主体责任,加强预算公开保障机制。要让公众更清楚了解财政“蛋糕”是怎样切分的,保证公平合理的切分,就必须引入预算公开保障机制,明确政府和部门作为法人的主体责任。财政部门要负责本级政府总预算、决算的公开;各部门要负责本部门预算、决算的公开;人大、财政、审计等部门应加强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沟通协调。要建立健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领导机制、预算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预算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预算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预算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等,拓宽公开渠道,落实公开责任,确保预算信息公开不流于形式,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是要深化预算改革,扩大预算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下大力气建立形成覆盖政府所有收支的预算体系,提高预算公开的完整性。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支出标准体系的建设,推进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的有机结合,增强公开预算的公信力;大力推进预算支出绩效考评,不断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质量,建立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的机制;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将支出公开到“项”级科目,让老百姓知道政府花了多少钱、办了什么事。
四是要完善监督体系,切实强化预算公开机制。“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一是建立预算公开反馈机制,及时收集、整理和反馈预算公开后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仔细分析,认真吸纳,完善内容,增强服务意识;二是完善预算公开考核机制,明确预算公开目标,建立公开考评体系;三是建立预算公开行政问责制度,完善监督体系,强化监督手段,充分发挥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责,特别是对于没有及时主动公开预算的部门和县区,要按照预算法要求进行责任追究,增强预算公开的责任意识。
市政府网站:非常感谢厉局长接受我们的专访,祝愿我市预算公开工作能再上新台阶!
厉建梅:谢谢主持人!借此机会,也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市财政局和全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大家继续为财政工作建言献策!祝大家身体健康、幸福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