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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101-02_zcjd/2017-0504022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 2015/09/3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全面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
临沂市全面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

时间:9月30日

地点:市工商局办公大楼

内容:我市将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

主持人: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周晓东

发布人:市工商局副局长:赵家民

新闻发布稿: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首先,欢迎各位新闻界朋友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也感谢大家多年来对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国务院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创业创新作出的重大部署。9月22日,国务院召开了全面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随后召开了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对我省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作出了部署。收听收看了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后,市政府副市长边峰作重要讲话,要求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推进“三证合一”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握关键环节,全力推动改革落实到位,确保10月1日在全市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我市“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进展情况、全面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及已采取的保障措施。

一、我市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进展情况

2014年6月,《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要“简化手续,缩短时限,鼓励探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6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部署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便利企业注册,持续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8月7日,国家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要求自今年10月1日起,全国各级工商部门向新设立企业、变更企业发放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9月2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50号文件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39号),从有利于提高登记效率、便利市场准入的角度,对改革措施进行了细化,对实行统一的“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平稳推进新旧制度转换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将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作为简政放权的重要措施,要求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年内实现“一照一码”。市工商局早行动、早安排、早落实,加强调查研究,注重业务指导,按照“积极稳妥、先行试点”的原则,指导在平邑县进行了改革试点,大胆探索实践,优化登记流程,发放了“一照三号”营业执照,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社会反响良好。全国、全省全面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市工商局向市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市政府领导作出重要指示,目前窗口建设、软件调试等工作已经基本就绪。

二、我市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主要措施

(一)实行“一窗受理”登记模式。“一个窗口”就是工商登记窗口。由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一窗受理”的要求,设立“三证合一”综合服务窗口,实行“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统一解答社会咨询、办理登记业务,在一个窗口完成收件、受理、审查、核准、发照整个过程。过去企业办理“三证”,需要跑多个部门的业务窗口,依次办理。改革提高了审批效率,简化了办事环节,企业只需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窗口办理,减少了往返部门间的奔波,少跑了冤枉路。

(二)统一登记条件和流程。这次改革,企业登记申请文书、提交材料规范和登记流程实现了全省统一。企业登记注册实行“一表登记”和“一套材料”申请,“一表”涵盖了各部门需要采集的信息,“一套材料”囊括了各部门需要提交的材料。企业注册登记只需填写“一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登记部门“一次审核”后直接核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原来企业申办“三证”要重复准备多份申请材料,现在只需准备一套申请材料,大大方便了企业。

(三)建立信息共享交换机制。目前,省工商局会同省质监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利用电子政务外网或数据接口专线,实现了企业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交换。我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企业登记信息,将通过升级平台0与国税、地税、质监部门实现共享交换。我省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建成后,将逐步过渡到依托省级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与各部门平台对接,实现企业基础信息、信用信息的共享应用。这项改革措施,推动政府部门职能整合、信息共享,打破了政府部门间存在的“信息孤岛”,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等方面,强化了部门联动,形成了监管合力。

(四)明确了新旧登记制度过渡期限及存量企业赋码原则、程序。“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后设立过渡期,今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原发的证照可继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从今年10月1日起,新设立(变更)企业一律发放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已设立企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时,登记部门直接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企业也可根据需求,直接申请换发。换照时须交回原有的证照,由登记部门收缴、存档。原有证照信息不一致的,由登记部门按营业执照记载信息发给“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原有证件不齐全的,登记部门根据数据比对结果进行处理。原证件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供刊登遗失公告的报纸报样。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企业达到9.5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5万户。在两年零三个月的时间内,我市要完成现有存量企业证照换发工作,任务很重。我们将加强组织领导,会同税务部门稳妥有序地做好证照换发工作,确保新旧制度平稳过渡、顺利衔接。

(五)实行企业联络员制度。根据六部委文件精神,在这次改革中建立企业联络员制度,明确了企业联络员职责。发挥好企业联络员在便利政企联系、办理登记业务、申报年报信息等方面的作用,有利于“服务型政府”建设,政府部门可以更好地为企业服务;同时也有利于建立良性互动的政企关系,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企业要选配熟悉企业情况、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联络员。

三、强化保障工作,确保10月1日我市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一)加强登记人员业务培训。为确保全市各级登记人员适应改革要求,围绕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规、业务流程、文书规范、软件操作等内容,市工商局组织全市系统企业登记管理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同时,通过开设专题网络培训班,对全市各级登记人员就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相关法律、技术问题等内容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登记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加强登记综合受理窗口建设。全市各级工商机关按照“一窗受理”的要求,设立综合受理服务窗口,充实一线人员,办理“三证合一”业务。同时,规范申请登记审批流程,制定了简明易懂的“三证合一”登记办事指南,明确操作流程,方便企业知晓办理。在各级政务(注册)大厅、工商所专门设置了咨询窗口,发放办事指南,并开通了咨询电话,专人接受咨询,进行政策解读,解答有关问题。企业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或者登录临沂市工商局门户网站进行政策咨询。

(三)加强信息化支撑保障。按照工商总局的工作部署及相关技术、数据标准,省工商局已完成了综合业务系统、网上登记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升级改造,我市工商部门“三证合一”登记软件将于9月30日晚完成升级上线,实现“一窗受理、一表申请、核发一照、加载一码”功能。通过省政府电子政务外网及数据专线方式,与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国税局的网络及数据实现对接,实现数据上传、下传,工商、税务、质监部门实时交换共享和业务协同办理。同时,通过的数据比对分析,提高数据准确率,提升税务征缴水平,增强对企业的协同监管能力。

目前,我市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10月1日将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下一步,全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税务、质监部门通力协作,全力抓好《通知》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完善配套制度,加强培训宣传,强化督导检查,提升服务水平,使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切实释放改革红利。也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关心改革、理解改革、参与改革、支持改革!

谢谢大家!(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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