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索引号 | 004448101-02_zcjd/2017-0504013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新闻发布会 | 发布日期 | 2016/01/19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 |
|
时间:2016年1月18日 地点:市人民银行2楼会议室 内容:临沂市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与试点工作推进情况通报 主持人: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周晓东 发布人: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行长 吴金忠 临沂市财政局党组成员、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 张民力 新闻发布稿: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推动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的意见》,加快金融创新,缓解我市小微企业、城乡创业者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担保资源不足问题。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起草了《临沂市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经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研究,以临政办字[2015]101号文件印发。现就试点工作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试点背景 国务院、省政府高度重视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发展,多次要求增强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能力,缓解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2014年6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2015年1月8日,保监会、人民银行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大力发展信用保证保险服务和支持小微企业的指导意见》,2015年7月,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制定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各地要积极探索以信用保险、贷款保证保险等保险产品为主要载体,政府+银行+保险多方参与、风险共担的合作经营模式”。 保证保险是指借款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投保,当无法偿还贷款时,由保险公司向贷款人(被保险人,通常为银行)代为偿付的保险业务。从全国看,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以“平安易贷险”为代表的“银行+保险”模式。该险种2006年由平安产险公司推出,2014年,该业务已覆盖全国90多个城市、贷款额度达到100亿元。该业务贷款利率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4倍,保险费率一般为每月1.4%,借款主体融资成本偏高。二是“政府+银行+保险”模式。如天津市的“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补贴机制”、宁波和枣庄两市的“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武汉市的“科技型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寿光市的“订单+期货十保险”。这一模式的核心是“政府主导、财政注资、商业运作、降低成本、规模效应”。财政资金放大倍数一般在20倍以上;综合融资成本降低,平均在9%左右;达到一定规模后,可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 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形成过程 2015年3月份以来,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以全面推进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服务实体经济加快发展为主题,组织部分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开展深入调研。期间,对天津、宁波、枣庄和寿光等地的业务推动模式进行了比较借鉴,赴寿光市开展了实地考察,并邀请人保财险、太平洋财险山东省分公司分管负责人进行方案磋商和框架设计。9月15日,根据张术平市长、左沛廷常务副市长指示,周东开副秘书长组织市人民银行、财政局和部分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召开了专题论证会,对实施方案、框架协议做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9月18日,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关于制定试点方案有关情况的汇报,一致同意抓紧组织开展试点工作。 三、开展贷款保证保险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缓解部分实体经济融资难问题 新常态下,需从源头上扩大小微企业和涉农经济的金融供给。要增加提供融资服务的市场主体,发挥各类金融机构的特点和优势,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缓解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从临沂实践看,融资性担保机构主要解决500万元以上的融资保证需求。500万元以下,尤其是2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城乡创业者贷款需求满足率较低。具有大数据支撑、规模更大、风险管理更强、经营更稳健的保险机构,可提供更加可信的融资增信服务,有效弥补企业信用等级与银行授信条件之间的差距,降低合作银行的信贷风险,增强合作银行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信心。 (二)有利于发挥财政资金倍增效用 政府通过建立风险保证基金、补贴保费和分担损失,可有效降低金融机构信用风险和贷款主体融资成本,发挥“四两拨千金”的杠杆撬动作用。以宁波“小贷险”为例,五年来政府累计投入资金不足5000万元,带动银行投入贷款60亿元,保险公司赔付超过1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武汉市拿出600万元利息和保费补贴资金,撬动了40倍的科技贷款投放。 (三)为货币政策支持实体经济提供渠道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给予市人民银行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授信52.36亿元(支农再贷款年利率2.75%、支小再贷款年利率3.25%),再贴现额度10.4亿元(年利率2.25%)。2015年12月末,全市已使用再贷款和再贴现资金35.3亿元,定向投向了小微企业和涉农贷款利率低、效果好的金融机构。试点期间,市人民银行将综合保险保证贷款额度、融资成本高低给予合作银行保险保证贷款额1至2倍的再贷款或再贴现支持。 (四)促进保险业进一步发展壮大 2014年全国保证保险保费收入1999亿元,同比增长66.1%。目前,全国保证保险承保贷款余额约1000多亿元,全部贷款比例约为0.66%。以我市为例,2014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小微企业和涉农贷款额达到1500亿元以上,如果保证保险承保其中的10%,按通行费率估算,保费收入可达3.6亿元。据21世纪经济报道,2016年1月13日,阳光渝融信用保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全国首家信用保证保险公司获批开业(该公司由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金融发展有限公司、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注册资金10亿元,注册地重庆市)。目前,人保财险、太平洋产险、平安财险、华安保险、阳光财险等保险公司均成立了信用保证保险事业部。应该说,保证保险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是保险业一个新的重要增长点,保证保险业务最好的发展时期已经到来。 四、贷款保证保险试点思路 试点工作,拟按“政府主导、商业运作、稳健持续”的思路开展。 一是政府主导。由市政府提供启动资金,全程监管、宏观指导试点推进工作。核心是建立市政府、县区政府、借款人共同注资正向激励的贷款保证基金(蓄水池),并保证在代偿损失发生后基金的总量继续保持稳定增长。 二是商业运作。保证保险贷款利率和保险费率的确定应兼顾降低融资成本和资金可获得性两方面因素。试点期间,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应较同类型、同期限贷款利率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保险机构保费率不超过2.4%(保险公司提供保证后,借款人一般不再提供附加抵押和担保)。在此区间内,根据借款人实际风险与资信状况实行差别化费率。 三是稳健持续。按照“先试点后推开、先小额后大额,先健全制度后发展业务”的原则,审慎分步发展业务。 五、业务推动过程中的风险控制 一是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对贷款实施全过程风险管控。各试点机构要建立专门部门、培训专业人员、建立绿色通道,核定专项额度。保险机构会同商 业银行全程参与 贷前、贷中和贷后的资信调查。 二是建立贷款风险叫停机制。市财政局在试点商业银行设立专户,在赔款支付时,先行支付“蓄水池”内资金,额度不足部分由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按照9:1的比例共同承担。试点期间,当全部借款人贷款逾期率超过10%时,保险公司停办业务。当保险赔付率达到年度累计保费的4倍时,保险公司停止赔付。符合省风险补偿条件的积极申请风险损失补偿资金,不足部分由试点商业银行核销处置。 三是建立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市人民银行、市财政局按有关规定对存有违规行为的金融机构采取约见谈话、暂停业务、核查问责等综合性措施,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建立健全借款人失信惩戒机制。将失信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六、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及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为做好试点工作,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中小企业局、市金融办、市人民银行、临沂银监分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2015年12月25日,沂水农商银行和中华联合保险公司成功办理全市首批保证保险贷款6笔、42万元,标志着我市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已全面启动。前一阶段,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开展了四方面工作: 一是制定出台了《临沂市贷款保证保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综合提高效率、规范管理和公开透明的制度要求,明确了资金注入路径、拨付环节、关键节点、办理时效,专项统计和绩效评估要求。办法出台标志着全市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正式进入可操作阶段。目前,2015年市级2000万元贷款保证保险基金已落实到位,注入到沂水农商银行等5家金融机构。 二是选择确定了首批承办保险机构和商业银行。借鉴外市成功经验,在金融机构双向选择的基础上,确定人保财险临沂市分公司、太平洋产险临沂中心支公司、中华联合保险临沂中心支公司作为首批试点保险机构;选择兰山农村合作银行、沂水农商银行、光大银行临沂分行、齐商村镇银行等4家金融机构作为首批合作商业银行。如沂水农村商业银行、齐商村镇银行已将贷款保证保险协议分解落实到支行和客户经理,并实行了优惠利率贷款、限时办结和激励机制。兰山农村合作银行全面落实合作协议,将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推广和服务商城国际化结合起来部署安排。 三是推动签订了首批贷款保证保险合作协议。经过各保险机构省级公司认定,确定4家商业银行和3家保险公司达成保证保险贷款合作协议5亿元。从投向分析,涉及小微企业2.3亿元、占比46%;涉及城乡创业者1.5亿元、占比30%;涉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2亿元、占比24%。从保险公司分析,人保财险承保2.5亿元、占比50%;太平洋产险承保1.5亿元,占比30%;中华联合承保1亿元、占比20%。截至2016年1月10日,已储备客户160户、预计贷款5000万元,2月末之前可投放到位。其中:人保财险已储备客户85户,预计贷款额2000万元;太平洋财险已储备客户45户,预计贷款额2500万元,中华联合保险已储备客户30户,预计贷款额500万元。据各金融机构上报的情况,首批4家试点银行能够确保全年完成5亿元保证保险贷款,其中上半年确保完成2亿元。 四是建立实施了定期通报和信息披露制度。市人民银行和财政局已研究建立4项试点管理制度,分别是对县区和经办金融机构实施按月调度、按季通报制度;对贷款保险保证基金实施按季考核、按半年调整制度;对经办金融机构实施按半年考核、按年调整制度;对试点工作实施按年评估、适当公开的信息披露制度。努力贯彻落实好市政府下达的“把好事办好,为全市稳增长、抗下行贡献力量”的试点要求。 在下一步业务推广中,要继续按照“稳健操作、循序渐进”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业务开展。 一是要夯实服务基础。广大城乡创业者对贷款保证保险可能有一个认识、认可的过程,要加强与新闻媒体包括各关注方的信息沟通和联系,适时通报试点工作进展和成果。会前,我们制定了一个业务联系人名单发给各位媒体记者,希望新闻媒体加强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的正面宣传,提高客户对产品的认知度。商业银行、保险机构也要积极发挥自身渠道优势拓展宣传,使广大客户群体能够更深入地了解贷款保证保险知识、政策和程序,从而自觉地参与保险,为下一步业务全面推广奠定良好舆论氛围。 二是要完善工作机制。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业务操作规程,有效提高市场行为监管的针对性、连续性和有效性,切实做好服务理赔工作。同时要抓好相关业务的培训,重点加强对贷款保证保险操作人员保险基本知识、相关监管规定和保险销售、服务、索赔处理等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三是要创新工作方法。在试点过程中会发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也会涌现不少好做法、好经验,我们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争取探索出一条适应我市实际、符合广大群众需求,具有临沂特色的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新模式。 四是要适时扩大试点范围。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成熟后,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引进更多的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参与到试点工作,增加试点机构、扩大试点范围、放大贷款额度,让更多的“三农”企业、小微企业和城乡创业者享受到金融创新的成果,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邮政储蓄银行临沂市分行、临商银行务必认真学习实施方案,组织专门力量对接保险机构,尽快签约、达到基金管理办法要求,早日开办保证保险业务,助力经济发展。随着第2批保证保险基金注入和后续合作机构的引入,2016年全市力争业务总量达到10亿元,2017年力争达到20亿元。 同志们、新闻媒体的媒体朋友们,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是我市金融创新和金融服务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必将为我市经济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带来新的活力。让我们各方携起手来,通力合作,共同推动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取得更大的成功。 谢谢大家! 《临沂市贷款保证保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政策解读 临沂市财政局 根据会议议程,下面,我就《临沂市贷款保证保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作一简要解读,共同学习探讨。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2015 年9 月18 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术平主持召开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研究推进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试点等事项。第6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临沂市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15〕101号),规定,“贷款保证基金由市财政按照贷款额1.5%的比例注入资金、借款人按照贷款额的1%缴纳资金、省奖补资金和县区财政注入资金等四部分组成。试点期间,市财政先行向两个蓄水池内分别注入1000万元,合计20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到2016年将贷款保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再增加2000万元资金规模,努力放大财政资金的倍数效应。” 按照“先制定管理办法、后安排资金”的预算管理思路,经多次调研并多方征求意见,2015年12月10日,市财政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共同起草印发了《临沂市贷款保证保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意味着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开始在我市落地生根,正式进入可操作阶段。 二、贷款保证保险的重要意义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有关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促和谐的系列政策,紧紧围绕市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有关决策部署,按照“稳健操作和循序渐进、部门联动与分工协作、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政府扶持和商业运作相结合”四个原则,积极稳妥地开展贷款保证保险试点,进一步创新银保合作和金融服务模式,缓解小微企业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担保问题,有效控制和分散信贷风险,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财政、金融“双引擎”政策在稳增长、促转调、惠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全市金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三、贷款保证保险基金筹措渠道 根据工作实施方案,保证基金的资金来源由五部分构成,一是市级财政拨款;二是借款人按贷款额的1%交纳的保证基金;三是省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贴资金;四是县区财政注入资金;五是其他资金来源。其中,市财政拨付的保证基金为贷款总额的1.5%。参与试点县区财政向保证基金专户首年注入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2015年年底,也就是在试点首年,市级财政为加快推动试点工作开展,积极筹集资金20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并足额拨付到在兰山农村合作银行等5家银行专用账户,2016年2000万元资金也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市财政将联合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根据各家试点行工作开展情况,按比例拨付到位。目前,试点县区财政向保证基金专户注入资金尚未到位,我们将继续加强督导,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保证基金在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储存,由市财政局和市级合作保险公司共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故挪用。 四、贷款保证保险基金的使用 保证基金的支出主要用于两种用途: 一是赔偿符合保险责任的逾期本息。按照业务流程,由实施方案规定的试点范围列示的经营主体作为借款人向保险公司投保,商业银行以保单作为担保方式向投保人发放贷款,当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贷义务并在等待期结束后,由保险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优先从保证保险基金池中赔偿符合保险责任的逾期本息。 二是以不高于当年保证基金存款利息的标准,提取保证基金管理费,对推动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的相关单位给予费用补助。 五、贷款保证保险基金的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 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建立贷款保证基金、保证保险贷款业务统计、分析和通报制度,与各县区政府、各金融机构共享信息,提高业务透明度。 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建立贷款保证保险绩效评价制度,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按年调整合作保险机构保证基金规模,按半年调整商业银行保证基金账户资金。对在试点期间按季度测算的新发放贷款逾期率超过10%,或保证保险赔付率达到150%,叫停经办银行和保险公司该项业务。 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金融机构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我市的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一定能一步一个台阶,不断发展壮大,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