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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101-02_zcjd/2017-0504012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 2015/12/21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人社局关于最新就业创业政策新闻发布会
临沂市人社局关于最新就业创业政策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5年12月18日

地点:市环保局10楼108会议室

内容:通报全市最新就业创业政策出台的有关情况

主持人: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周晓东

发布人: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孟翔

新闻发布稿: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

首先,欢迎各位新闻界朋友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大家知道,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劳动者融入社会,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的一个途径,是一个社会稳定的基石,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目标。下面,我向大家通报一下全市就业创业工作和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出台的有关情况。

一、我市就业创业工作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工作,坚持把就业创业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坚持把扩大就业规模、优化就业结构、稳定就业岗位和鼓励扶持创业并重,保持了全市就业形势持续稳定。全市城乡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就业质量持续提升,城镇登记失业率一直控制在3.5%以下的范围内,保持了全市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一是就业创业政策体系不断完善。2013年以来,围绕鼓励支持自主创业、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提高创业就业服务能力等方面,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全民创业的实施意见》(临发〔2013〕8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临政办字〔2014〕3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4〕55号)、《关于创新财政扶持政策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临政发〔2015〕14号)一系列等政策文件,提出了20多项鼓励来支持措施。同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科技、财政、税务、工商等相关部门积极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形成了财政投入、税费减免、小额贷款、就业援助、培训补贴、社保补贴等一揽子含金量高、扶持力度大的政策措施,就业创业扶持力度前所未有。二是创业带动就业深入推进。坚持把创业创新作为就业工作的主攻方向和新的增长点。通过政府投资、鼓励高校和企业建设、社会共建等多种形式,全市建设了24家创业孵化基地,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达到5处。为提高创业培训质量和培训后的创业成功率,根据省厅统一部署,大力整合培训资源,依托临沂大学,加快推进了临沂市创业大学建设,项目建成后,将面向各类群体开展高质量的创业培训实训。坚持创业示范带动,形成了以1个省级创业型城市为引领,3个创业型乡镇(街道)、20个创业型社区的梯次格局,创业服务载体向基层延伸。今年1-11月,全市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亿元,直接扶持创业5700多人,带动就业2.28万人,创业成为就业增长新引擎。三是重点群体就业成效明显。持续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强化工作措施,大力拓宽就业渠道,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2.1万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3.8万人,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1万人,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大力做好农民工工作,认真落实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大力实施了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3项3年行动计划,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率和就业质量有明显提升。今年1-11月,全市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6.8万人。加大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力度,城乡“双零”家庭全部实现动态消零。搞好就业服务,妥善解决了企业环保政治过程中的员工就业问题,及时化解了集中失业风险。四是就业培训规模和质量同步提升。大力实施新一轮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2014-2018),全面推行“企业订单、劳动者选单、培训机构列单、政府买单”培训模式,积极开展农民工培训资金统筹试点,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大增强。截止到11月底,全市共开展职业技能培训8.31万人,创业培训1.5万人。五是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全市所有街道(乡镇)、社区和80%以上的行政村完成了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实体化建设,基本形成了覆盖城乡的五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临沂市半小时公共就业服务圈”初步建成,公共就业服务效率和质量有明显提升。

二、文件出台背景

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对就业产生重要影响,就业形势更加复杂严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工作。党的十八大将鼓励创业纳入新时期的就业方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就业创业体制机制。今年,国家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且提升到中国经济转型和保增长的“双引擎”之一的高度。4月份以来,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国办发〔2015〕47号)等文件,省委、省政府连续出台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37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5〕21号)两个文件,就业创业扶持力度前所未有。为加快制定出台我市的贯彻落实意见,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在梳理现行政策、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代市政府起草了《临沂市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两个文件(以下分别简称《行动方案》和《意见》)。11月30日,市政府分别印发了两个文件。这两个文件是我市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遵循,对促进就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推动全市就业局势持续稳定和经济社会实现跨越赶超有着重要意义。

三、《意见》主要内容和创新点

《意见》从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全力推进创业创新、着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持续强化职业培训、创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等5个方面,提出了32条政策措施。文件的文本已发给大家,我就不详细介绍了,这里重点介绍一下创新性政策。

(一)拓宽就业渠道方面。有4项突破。一是明确提出在全市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促进就业与产业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信息化等发展战略的良性互动、深度融合。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与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可与小微企业同等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三是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四是建立失业动态监测、预测预警和预防调控“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研究制定应对失业风险的就业应急预案。

(二)推进创业创新方面。有8项突破。一是加强新型创业创新平台建设。将创业与盘活闲置资源紧密结合起来,鼓励各地盘活商业用房和破产、困难企业闲置厂房等资源作为众创空间。允许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从省、市奖补资金中拿出部分资金,通过入股、借款等形式,扶持入驻初创小微企业发展。加大省级、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创建力度,2015-2016年,对被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含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的,市里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助。二是丰富创业投融资方式。为解决初创企业融资难问题,鼓励金融机构建立科学合理的小微型创业企业贷款定价机制,支持商业银行开发“商圈融资”、“供应链融资”、“小微信贷工厂”等多种方式为小微型创业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同时,鼓励支持创业企业在创业板、中小板上市融资或在新三板、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鼓励支持大中型企业参股创业企业或创业企业之间相互参股,共担风险,共同发展。三是调整完善创业担保贷款。积极推行贷款保证保险试点政策,探索创新反担保方式,对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以及大型商场、加盟连锁企业给予一定的创业贷款反担保信用额度,允许其在信用额度内为其所辖企业、商铺提供反担保。建立创业担保贷款奖励机制,落实担保基金风险补偿和奖励性补助政策。探索多形式的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补充增长机制,将充实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所需资金列入各县区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对从事网络创业的,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四是完善创业补贴政策。将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提高到1.2万元,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可将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放宽到符合条件的新注册个体工商户,给予不低于2000元的补贴。五是鼓励和支持网络创业。鼓励创业企业和个人在互联网开办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加大电子商务创业园区和孵化基地建设力度,对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落实同等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六是优先保障用地。对各类创业主体,优先安排创新创业用地计划指标。鼓励各级各类园区集中建设标准厂房,积极为小微型创业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对小微型创业企业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进行加层改造、增加容积率的,不加收土地价款。允许通过迁村腾地、用地置换、利用闲置土地等方式,盘活农村存量非农建设用地,将腾出的集体土地优先用于农民返乡工创业。七是调动专业人员创业积极性。《意见》明确,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鼓励驻临高等院校允许全日制在校学生休学创业。完善科技人员创业股权激励政策,放宽股权奖励、股权出售的企业设立年限和盈利水平限制。在临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创办的企业,其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可按至少50%、最多70%的比例折算为技术股份。八是明确支持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鼓励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因地制宜围绕休闲农业、农产品深加工、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到农村创业。支持农村网上创业,推广“淘宝村”发展经验,建设一批“电商示范村”。对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支持条件的,可按规定同等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对政府主导、财政支持的农村公益性工程和项目,可采取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引导农民工等返乡人员创设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建设、管护和运营。

(三)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方面。有5项突破。一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满1年后,如有岗位空缺,经考核合格,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招聘要结合当地服务期满基层项目毕业生数量,按不少于当年服务期满毕业生总数30%的比例,拟制定向招聘计划。二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70%以上的见习单位,政府见习补助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将求职创业补贴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三是加强对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对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期满后仍难以就业,且工作期间考核优秀的女性45周岁、男性55周岁以上的人员,可适当延长工作期限,续签劳动合同。续签合同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年。四是实施就业创业帮扶“千万工程”。实施“千名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每个县区开发公益性岗位100个,托底安置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实施“扶持万企创业伙伴计划”,通过开展创业指导、创业培训、职业介绍,落实创业贷款贴息、创业补贴、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和扩大就业见习政策等,加大创业政策、资金支持力度,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五是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强化就业指导和服务,搭建就业服务平台;落实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相关政策,加强和改进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促进退役士兵就业创业。

(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方面。有4项突破。一是搭建资源整合的培训平台。整合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建立统一的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和培训机构准入与退出机制,对培训的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实现同一地区、同一专业培训质量标准和补贴标准统一。二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意见》从推行新型学徒制培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强培训质量管理、强化高层次职业技能培训、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等方面明确了职业技能培训的具体要求。特别是从2015年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初级工、中级工和高级工分别提高至700元/人、800元/人、1000元/人。三是创新职业技能培训模式。进一步创新培训方式,搭建互联网移动培训平台,推广创业大学培训模式,提高就业创业培训质量和效益。四是加大创业培训力度。为进一步提高创业培训工作水平,《意见》明确将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提高至1200元/人。

(五)创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方面。《意见》从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加强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加强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建立健全就业创业统计监测体系等方面提出了8项新措施。其中,明确提出整合资源,打造集充分就业型、创业创新型、智慧就业型、标准服务型为一体的“四型”就业社区;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发建设临沂市就业创业微信平台、就业云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个性化、订制化、信息化服务;加快市级及各县区零工市场暨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及时跟进就业、子女教育、户籍迁移、住房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执法维权等综合服务项目,为农民工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实施中小企业“百千万”培训工程,举办“中小企业巡回大讲堂”,提高小微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业技能人员的能力素质。

四、《行动方案》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是对《意见》的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就业优先战略行动的总体要求和目标,确定了七项重点任务。

(一)就业与全面深化改革互动融合。进一步明确劳动者、市场、政府在就业创业发展中的角色定位,破除影响制约就业创业的制度性、体制性障碍。一是发展新型就业形态。实施“互联网+”行动,推动互联网与就业深度融合,积极拓展就业空间,支持劳动者以非全日制就业、自由职业、居家就业、家庭帮工、网络创业、新社会组织就业等形式,顺利实现就业。二是创新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机制。推进全市公共人力资源市场优化整合步伐,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以市级人力资源市场为核心、县区级人力资源市场为补充、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为延伸、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为基点的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体系。三是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加大政策扶持,利用3年时间培育1-2处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1-2家在全市具有影响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引进省内外知名的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多层次、多元化发展。四是实施阳光就业工程,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评价、责任清单和信息公开“四项制度”。五是营造绿色就业环境,保障劳动者平等享受就业创业政策扶持和公共服务。

(二)就业与产业转型升级互动融合。以服务企业二次创业和经济“调转创”为引领,以优化就业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以全国百家城市技能振兴专项活动为抓手,以打造技能型人才队伍为重点,积极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大力实施产业升级技能支撑计划、农民职业化培养工程,加强职业培训,解决技能人才短缺问题,促进三次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服务业中高端岗位增长计划,开发具有较强吸纳就业能力的智力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中高端岗位,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就业。

(三)就业与企业发展互动融合。适应劳动力供求关系新变化,化解企业招工难与劳动者就业难的结构性矛盾。一是建设企业用工监测服务平台,对企业用工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精准分析。二是实施重点企业人力资源支撑计划,为全市“三引一促”和实施企业二次创业企业搞好人力资源服务。三是实施“互联网+”就业增长计划,结合“互联网+”行动,拓宽就业领域,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四是实施企业稳岗计划,将推进改革和转型升级的速度、强度与保持就业局势稳定有机结合起来,落实相关政策,避免发生集中失业风险。

(四)就业与新型城镇化互动融合。围绕人的城镇化这一核心,将扩大和稳定就业贯穿于新型城镇化发展全过程, 努力创造新的就业机会,不断扩大就业容量,实现统筹城乡就业和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一是统筹推进“农民工3项行动计划”与“新型城镇化6项行动实施方案”,落实好各项任务措施。二是启动实施“小城镇乐业工程”,鼓励二三产业项目、企业向小城镇转移,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五)就业与创业创新互动融合。深入实施企业“二次创业”,鼓励中小微企业走创新驱动发展之路,实施5项计划,全面优化创业创新环境,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一是实施创业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加强创业创新教育和培训,建好创业大学。二是实施创业平台建设计划,建设新型孵化平台,形成一批有效满足大众创业创新需求、具有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为入驻企业提供高质量创业增值服务。三是实施创业示范引领计划,努力争创省级创业型城市、创业型街道(乡镇)和创业型社区,积极组织开展市级创业型街道(乡镇)、创业型社区创建工作。四是实施创业服务助推计划,探索新型创业服务模式,健全创业项目库和创业导师库运行机制,为创业者提供更加全面、更有针对性的创业服务。五是实施创业文化培育计划,利用创业大赛、创业论坛、创业成果展示、创业政策宣传月、“五进四送”就业创业政策宣传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创业文化培训,营造良好创业氛围。

(六)就业与人才培养互动融合。将就业优先和人才强市战略紧密结合起来,建立以就业为导向、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格局、新模式。一是实施高校毕业生分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制度和临沂市重点产业、区域发展人才需求报告制度,完善学科专业预警、退出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就业创业导向的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类型结构调整新机制。二是完善职业教育与本科院校“3+4”、“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模式,深入推进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双证互通”。三是打造校企、校地合作人才培养新模式。

(七)就业与信息化互动融合。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网络,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向基层延伸,构建以省级平台为基础的一体化就业信息化格局,做到平台统一、数据融合、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实现全方位、智能化就业管理服务,提升公共就业服务的效率、层级和满意度。一是建立非农就业统计调查体系,准确掌握全市劳动力规模、结构,形成就业大数据。二是实施“智慧就业”工程,利用现代信息化平台,为劳动者提供个性化、订制化就业创业服务。三是构建一体化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有关部门数据的相互联通、协同共享。

以上就是两个文件的基本内容。

长期以来,各位新闻界的朋友给予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大量的关心和厚爱。在此,我再次代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表示衷心感谢!同时,也希望大家继续给予支持和帮助,共同为我市就业创业工作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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