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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4448101-02_zcjd/2017-0504008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新闻发布会 | 发布日期 | 2016/01/08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12月份新闻发布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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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年1月7日 地点:市环保局10楼108会议室 内容:通报在全市2015年12月份各项活动开展情况 主持人: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周晓东 发布人:市环保局党组副书记 冯凡华 新闻发布稿: 各位新闻媒体界的朋友们,大家早上好: 2015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环保系统严格按照生态临沂建设总体要求,全力推进环保任务落实,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质量总体向好,呈现持续改善态势。1—12月份,临沂城区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四项污染物浓度指标同比分别下降17.4%、17.1%、40.0%、17.2%,分别居全省第1、1、1、3位。获省生态补偿金约1471万元,居全省第1位。8个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达100%,43个市控断面综合达标率79%,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一)集中攻坚大气污染防治。围绕工业污染治理、能源结构调整、城市扬尘治理、机动车尾气治理等重点任务,在对13家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检查发现违法企业进行停产治理的基础上,依法对57家企业实施停产治理、412家企业实施限期限产治理,成立企业整治帮扶小组,下设9个行业指导服务组,明确工艺提升和污染治理要求,“一企一策”帮扶指导企业整改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效,打造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互促共赢的“临沂模式”和“临沂样本”。截至目前,57家停产治理企业中,42家正常生产,15家停产;412家限期治理企业中,353家完成整改备案解除限期治理,30家停产整治,29家关闭搬迁。 (二)全力改善流域环境质量。在今年“迎淮”核查中,代表山东省获得全国第一名,并列全国9大流域25个省(区、市)第一位,实现“八连冠”,被省政府通报表扬。启动了投资10.6亿元的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实施9大工程,对中心城区祊河、涑河、柳青河、青龙河、陷泥河、李公河等6条河流进行重点治理。已开工建设青龙河净水厂、大学城湿地建设,已完成青龙河河道整治、祊河河道整治、涑河配套管网、李公河南京东路污水管网等4项工程设计。积极争取将沂河流域作为国土江河综合整治第二批试点之一,邀请第三方开展国土江河整治实施方案编制,为我市进行竞争性立项答辩和申请该项目资金奠定基础。完成17条城市黑臭水体调查和评估,正在制定整治方案,确保2020年前完成治理任务。实行水环境保护生态补偿制度,对324个重点河流断面,分县区、乡镇核算生态补偿金,全年共收缴县区水生态补偿金1250万元。 (三)不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建立常态化、全天候执法机制,运用“无人机”对重点区域进行地毯式执法,持续开展夜查、突查、巡查行动,“临沂环保夜鹰”成为全国环保执法典型。严格落实“三个一律,两个必查”,对违法排污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不留情面,从严处罚。目前,共检查企业15040家次,清理土小企业1586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423起,同比增长75%;处罚金额6965.98万元,同比增长131%。其中,市级立案查处719起,同比增长72%;处罚金额4115.53万元,同比增长126%。环保、公安联合查处环境犯罪、治安案件147起,刑事、行政拘留112人。 (四)健全完善安全防控体系。投资1200余万元,升级建设智慧环保应急管理平台,引进LIMS实验室管理系统,实现自动化管理;投资200余万元,配备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车,对行进中车辆尾气进行实时监测;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将遥感无人机用于环境监管。对61家废水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42家废气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23家国控、省控污水处理厂、8家重金属企业、1家规模化养殖场开展了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完善《临沂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预案》,积极参与全省应急实兵演练暨监察监测技术比武,组织开展应急监测演练。截至目前,我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 (五)统筹推进各项环保工作。一是扎实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实施结构调整减排、工业污染减排、污水处理厂减排、机动车污染减排和畜禽养殖污染减排等5项重点工程,“十二五”规划内13大类919个污染减排工程全部建成。二是严格行政审批。认真落实 “三集中三到位”,9项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大厅,审批建设项目111个,验收48个。清理出违规建设项目341个,整顿完成101个。三是规范危险废物管理。联合公安查办危险废物非法收购、转移、倾倒、处置等环境违法行为59起,行政处罚102万元,拘留25人。四是加强生态保护。创建省级生态乡镇2个;争取资金60万元,巩固提升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成果;争取资金2190万元,用于临沭县、莒南县、沂水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申请资金330万元,支持257个省级贫困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五是强化舆论宣传。公开曝光违法行为460起,开通“临沂环保”微信,“临沂环境”获全国“十大环保微博”和“全国十大影响力飞跃微博”称号,“临沂双微”成为全国环保知名品牌。制定了《临沂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规定》,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鼓励公众参与。六是加大招商力度。先后外出调研考察10次,邀请15家企业到我市投资洽谈,成功举办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供需对接洽谈会,签订合作意向书36份。争取各类专项资金5.26亿元,推进重点环保项目建设。七是注重基础能力建设。率先进行中介机构改革,完成临沂市环科所、绿佳环保科技公司、天蓝环保科技公司等下属中介机构和企业改制,走在全省前列。 现将12月份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发布如下: 1、罗庄区久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固体废物存贮不规范,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罗庄区临沂亿大利建陶有限公司固体废物存贮不规范,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3、沂南县山东广昊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4、沂南县临沂市天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5、临沭县临沂市中奥食品有限公司固体废物存贮不规范,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6、临沭县山东金沂蒙生态肥业有限公司固体废物存贮不规范,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7、临沭县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厂)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县区其他环境违法情况由县区环保局10号前自行发布。 本次公开的环境违法情况将同时抄送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银监局、市供电公司等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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