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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4448101-02_zcwj/2016-1205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新闻发布会 | 发布日期 | 2016/12/05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新闻发布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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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新闻发布稿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好! 欢迎大家前来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政府法制办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和政府法制工作的社会各界朋友特别是媒体记者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年11月17日,《临沂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印发实施。这是我市历史上第一次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出台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文件,规划了今后五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纲领目标和行动路线,对我市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下面,我就有关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纲要》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党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都对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作出了新部署。去年12月23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中央纲要》),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了总体设计和全面规划。今年5月31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以下简称《省纲要》),结合山东实际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 《中央纲要》发布实施后,市政府法制办在抓好学习贯彻的同时,即着手编制我市的实施纲要,会同编制、发改、工商等部门共同起草了《市纲要》(征求意见稿)。《省纲要》出台后,市政府法制办再次组织市直牵头起草部门对《市纲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征求了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等38个党委、政府部门单位和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后又专门召开了县区、开发区征求意见座谈会,征集各县区意见建议30余条。经多次研究、修改,形成了《市纲要》(送审稿)。十二届市委第136次常委会议、市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分别于10月12日和9月14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临沂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之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严格审核把关并逐级送签,经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签发了文件。 二、《纲要》出台的重要意义 今后五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攻坚时期。《市纲要》的出台,标志着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换挡提速进入了快车道,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仅要实现物质文明的小康,同时也要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小康。全面深化改革,破解改革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出台《市纲要》,合理划分权力边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依法维护市场秩序,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利于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和谐,护航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其次,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是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法治临沂的重大任务。中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要求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占据重要分量,既是关键环节,也是重大任务。出台《市纲要》,有利于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上下齐心,共同努力,加快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任务目标,进而带动全面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临沂。 第三,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近年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短板,部分行政机关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还不强,不当决策、拖延决策,不作为、懒作为、慢作为,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还不高等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影响着政府职能发挥。出台《市纲要》,有利于推动各级行政机关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同步建设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三、《纲要》的主要内容 《市纲要》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衡量标准。即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衡量标准有七项,分别是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宪法法律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人民权益切实有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提升制度建设法治化水平、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七个方面,提出了40项具体目标和实现措施,涉及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方面,力求做到可细化、可操作、可落实、可评价。 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主要有7项落实措施,分别是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政府组织机构、加强市场监管、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二是提升制度建设法治化水平。主要有4项落实措施,分别是健全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管。 三是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主要有6项落实措施,分别是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 四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主要有5项落实措施,分别是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保障。 五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主要有7项落实措施,分别是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六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主要有7项落实措施,分别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完善行政调解和行政裁决制度、促进仲裁工作发展、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信访工作制度。 七是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主要有4项落实措施,分别是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第三部分,组织保障。从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加强法治政府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及建设高素质政府法制机构队伍5个方面提出要求,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市纲要》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除了有明确时间要求的以外,原则上都要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时间紧、任务重。为了切实抓好责任落实《纲要》在附件部分明确了部门任务分工方案,根据各部门承担的职责,对确定的45项任务措施进行了分工,明确了36个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分工负责单位。作为牵头单位和负责单位的部门和县区政府要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进展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政府法制部门牵头做好督促检查工作,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纲要》的主要创新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目前已经连续实施了5个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始终走在全省前列。《市纲要》对应我市“十三五”规划,明确了今后五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纲领目标和行动路线图。是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经验总结,也是对下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创新。主要有四个特色亮点: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最根本的保证。《市纲要》要求,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全过程,明确提出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市纲要》着眼于解决当前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改革和法治举措。比如,针对群众关心的行政执法问题,突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改革。针对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难点在基层、薄弱点在乡镇的问题,提出要加强全市乡镇(街道)法制室规范化建设,打通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最后一公里”。 三是坚持与时俱进。注重与市委《依法治市意见》、市政府《“五五”依法行政规划》等文件搞好衔接,在总结法治政府建设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体现临沂特色,积极创新发展。根据中央、省委最新要求,突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一方面巩固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另一方面整合规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和民商事仲裁等纠纷化解手段,建立行政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平台。 四是体现为民理念。《市纲要》明确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原则之一是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衡量标准之一是人民权益得到切实有效保障,通篇体现了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同时,积极鼓励群众参与。比如,在地方立法方面,提出要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规章草案,要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在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方面,提出要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扩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推行文化教育、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新闻界的朋友们,法治政府建设是全社会共同关心、普遍瞩目的大事,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在此,恳请大家深入宣传《纲要》,推广各级各部门在落实《纲要》中创造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社会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谢谢大家! 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1、记者:到法治政府,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政府要依法全面履职,不能越位、错位和缺位,纲要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方面是如何规定的,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答:政府职能是指行政机关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并味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的基本职责和功能作用。政府职能在行政体制中占有重要地位,是确定各级政府权力范围和任务的基础。行政机关的活动内容和任务都必须根据已经确定的职能来开展和进行。 纲要提出要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全面履行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职责,显著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就是要求政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微观事务的干预,把精力主要放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供必须的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实现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 为此纲要提出:一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精简行政权力事项,严控新设行政许可。再造行政审批流程,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推行网上办理,提高审批效率。 二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严格执行政府及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公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 三要优化政府组织机构。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积极稳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 四是加强市场监管。改革市场监管体系,维护市场的统一开放、公平诚信、竞争有序。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严格落实“五证合一”和“一照一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机制。 五要创新社会治理。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维护社会稳定领导责任制,加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综治“雪亮工程”建设,加强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提高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和防灾救灾减灾能力。 六是优化公共服务。编制实施我市“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着力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等领域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制定并公开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质量监管。 七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严格执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2、记者:重大决策是社会最为关注的问题,为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纲要》提出了哪些具体措施? 答:实践中,拍脑袋决策、违法决策的情况虽然有所减少,但是不当决策、拖延决策的现象依然存在,必须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纲要》提出了较为完善的措施,重点有以下三点: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市、县两级政府普遍建立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重点完善并落实好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方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一律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或部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策。 二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扩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 三是严格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3、记者:行政执法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纲要是如何要求的? 答:行政执法任务量大面广,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权益,必须下大力气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近年来,省市相继出台了《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关于改进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等法规、规章、文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纲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6项具体措施: 一是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科学划分各级行政执法机构的执法权限,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减少执法层次,整合执法队伍,提高执法效率,合理配置执法力量。 二是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 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未经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并培训考试合格的,不得授予执法证件,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五是落实行政执法保障。改善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保障机制,逐步建立符合行政执法特点的保障体系。 此外,纲要还在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方面,提出要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前期,我市已经成了临沂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作为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专门机构,充实了行政执法监督力量。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监督社会参与机制,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大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加大行政处罚电子监察系统推广使用力度,逐步实现行政处罚行为全过程监督。 4、记者:前一段时间,我们注意到有关媒体报道了临沂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成立,行政执法监督有了专门机构,请问,为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纲要》在这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你提到的临沂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成立,这是我市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有力措施,也是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的重要成果。我市《纲要》不仅将行政执法监督作为重要内容列入,还对如何将各方面监督形成合力,构建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进行了科学谋划,《纲要》作了比较完备的规定,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完善并用好各方面监督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二是完善政府内部的层级监督,重点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监督制度。山东省政府于2015年3月份确定我市作为全省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六个试点市之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试点改革要求,科学谋划,积极作为,明确了法制部门为执法监督主体,成立了行政执法监督局,强化监督职责,扎实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下一步,将及时总结试点经验,结合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同时,完善行政执法纠错问责机制,规范问责程序,推进问责法治化。这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应有之义,也是重要的保障监督手段。 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通过以上措施,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面打造公开、透明的阳光政府。 5、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陈主任刚才的解读也提到了政府法律顾问,那么,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具体发挥了什么作用? 答:2014年12月,市、县(区)两级政府普遍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其中,市政府聘请了15名律师、学者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从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情况来看,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特殊背景下,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具体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论证,保证决策的合法性。政府法律顾问紧紧围绕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重大决策的处理,为政府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对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等进行研究论证,从源头上把好法律关,保证了决策的合法性。政府法律顾问起到了“防火墙”的作用,防止违法行政行为出现,有助于建立政府的公信力。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53次。 二是参与政府立法工作,提高立法的可操作性和执行性。在制定我市立法计划、论证法规草案的过程中,充分征求市政府法律顾问的意见。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了《临沂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临沂市蒙山管理条例(草案)》等立法项目的研究论证,他们结合自己丰富的实践经验,立足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了很多具有借鉴性的意见,进一步提高了立法的可操作性和执行性。 三是审核把关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及合同、协议,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政府法律顾问对政府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进行审查,保证了文件的合法性,提高文件的可操作性。参与政府拟签订的合同、协议的谈判、起草、修改审核等工作,参与重要项目的法律论证和风险评估,有效预防可能出现的风险,把法律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从而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市政府法律顾问审核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123件、市政府合同协议69件。 四是参与信访案件处理,助力化解社会矛盾。政府法律顾问积极配合信访部门,处理上访事件,为疑难信访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积极对上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解答来访群众的涉法问题,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避免了矛盾的激化,维护了社会稳定。 五是代理政府涉诉案件,维护政府合法权益。受政府委托,代为处理涉及政府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多起。法律顾问积极为市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民事案件提供法律意见并代理出庭应诉,有效维护市政府的合法权益。代理多起市政府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案件,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 六是参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政府法制部门在办理某些重大行政复议案件时,充分征求政府法律顾问的意见,召集法律顾问就案件处理中涉及的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研究讨论,确保案件处理决定合法、公平、公正。 七是参与我市“三引一促”工作,积极为我市“三引一促”等中心工作提供法律服务。2015年、2016年市政府法制办分别下发了《关于组织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开展“四个一”活动、服务“三引一促”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开展五个参与的通知》,组织全市法律顾问服务我市“三引一促”工作。政府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和社会资源优势,积极为部门“引资金引人才引技术”工作搭建合作平台,为“三引一促”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法律保障,有效防范“三引一促”工作中的法律风险。 6、近年来我市是如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内部层级监督的职能作用的? 答:2013年我市先后完成了市级和12县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全面实施了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近年来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019件,年均办案超过1千件,办案量一直位居全省前列,较好发挥了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不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完善审理机制,以规范化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行政复议能力建设。近年来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严把案件质量关,切实纠正了一大批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实际纠错率均在百分之四十以上,切实履行了行政复议层级监督职能,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树立了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7、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一直以来都是我市的工作亮点,上周省政府法制办刚刚在我市召开了全省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会议,《市纲要》对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也提出了明确要求,能不能请您简要介绍一下? 答: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继行政复议委员会改革全面推开后,以规范化建设为引领,理顺行政复议体制,完善案件审理机制,强化工作保障,推动全市行政复议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深化改革试点,规范复议体制。我市作为全省首批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市,至2013年底前,市和12个县区政府均成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9月,市政府出台《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着力规范行政复议运行体制。 二是完善制度机制,规范案件审理。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行政复议工作的核心,不断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审理机制,以制度化推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化,先后完善受理接待、案件合议、集体会审、专家参与裁决、案件现场调查和听证、简易程序办案、行政复议决定书公开等10余项审理制度,逐步规范案件审理,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 三是强化基础建设,规范工作保障。注重现代信息技术运用,推行行政复议场所标准化,推进人员队伍专业化,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研发启用全市行政复议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行政复议案件申请、受理、分案、审理、答复、应诉、预警、督办等功能流程化、一体化管理及复议案件动态汇总统计和信息共享。已入驻新启用的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为契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复议场所规范化建设要求,对一站式流程服务作了进一步提升。 这次全省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既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也是一种鼓励和鞭策。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完善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能,改进工作作风,推动行政复议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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