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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852681291/zfb/2018-0000008 发布机构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 2018/05/22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第三次农业普查新闻发布会
临沂市第三次农业普查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8年5月21日

地点:临沂市行政服务中心542新闻发布厅

主持人: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永凤

发布人: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聂怀善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统一部署,市政府于2015年11月全面部署全市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此次普查的行业范围涵盖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普查的登记对象是全市的农业经营户、农业经营单位、居住在农村且有确权(承包)土地的住户,填报对象是有农业经营活动的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遥感测量对象是农作物种植地块;普查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农村土地利用和流转、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农业生产能力和结构、村级集体经济与资产、乡村治理、建档立卡贫困村与贫困户等十三个方面的情况;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资料;普查的主要任务是查清我市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基础依据。此次普查总体分为普查准备、现场登记、资料开发三个大的阶段。目前,前两个阶段的各项工作,包括机构、经费等“四落实”、宣传发动、普查试点、“两员”选聘、业务培训、物资准备、普查图划分、清查摸底、入户登记、质量验收、数据处理等均已顺利完成,普查取得了阶段性重大成果。

一、普查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是农业大市,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业普查工作,连续两年把农业普查列入重点工作和重大督查事项,逐级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分管市长多次听取汇报、调度指导、作出指示,市直有关部门主动担责、积极配合,各县区自抬标杆、狠抓落实,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格局,普查工作政令畅通、标准划一、步调一致,普查各阶段、各环节、各方面的工作都有条不紊、扎实有效。省政府第三次农业普查督查组认为我市的普查工作组织严密、措施得力、保障有力、效果良好。市统计局被评为“山东省第三次农业普查先进集体”,涌现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个人”马建波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数量均列全省各市首位。

此次普查全市共组建187个普查机构、7060个普查工作组,组织动员3.9万余工作人员。在两年半的普查工作过程中,始终坚持质量第一、依法普查、勤俭节约、创新争先。在普查组织上,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事事有抓手、有人干,全落地、无死角;在普查宣传上,聚焦普查对象,重点宣传国家事、身边人,力求宣传效果最大化;在工作推进上,实行倒推工作法,明确时间节点和实施标准,确保工作进度、节奏和质量;在普查两员补助经费保障上,市政府文件明确规定“两员”补助经费“三三”制(市县乡各负担三分之一),推行“乡筹县管”(“乡筹县管”即是县财政按照2015年底乡村人口每人一元的标准确定乡镇“两员”补助数额,并统一扣留,由县农普办统一支配管理),充分调动普查“两员”的工作积极性;在普查登记上,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由普查员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逐个查点和填报,并在登记期间,公开举报电话,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入户率、被访对象签字率两个“百分百”;在数据质量把控上,全程、全员实时监控,普查数据全面、真实、准确,顺利通过了省农普办事后质量抽查验收。

二、普查主要数据

此次普查共设计了5张普查表、近千个指标,通过对全市普通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经营单位、行政村、乡镇的全面摸底、筛选分类、逐户访问、现场填报,获取了全面、翔实、丰富的“三农”资料。与全省相比,我市此次普查登记的乡级单位占全省的8.8%、村级单位占9.1%、农业生产单位占10.8%、普通农户数量占13.8%,客观反映了我市作为一个农业大市的市情。

(一)农业经营主体

2016年末,全市共有1.93万个农业经营单位,其中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为主的农民合作社1.03万个;244.95万农业经营户,其中2.06万规模农业经营户。2016年,全市共有390.00万农业生产经营人员[1]。(注[1]:指2016年在农业经营户或农业经营单位中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累计30天以上的人员,下同)

(二)农业机械和设施

农业机械

2016年末,全市共有拖拉机68.99万台,耕整地机械10.17万台,播种机9.35万台,联合收获机0.67万台,机动脱粒机3.58万台,排灌动力机械24.83万台。

农田水利设施

2016年末,全市调查村中能够正常使用的机电井数量3.45万眼,排灌站数量0.12万个,能够使用的灌溉用水塘和水库数量0.93万个。

全市灌溉耕地面积308.43千公顷,其中有喷灌、滴灌、渗灌设施的耕地面积39.01千公顷;灌溉用水主要水源中,使用地下水的农户和农业生产单位占43.7%,使用地表水的农户和农业生产单位占56.3%。

设施农业

2016年末,全市温室占地面积5.29千公顷,大棚占地面积15.17千公顷。

(三)土地利用

2016年末,全市耕地面积[2]838.25千公顷,实际经营林地面积183.27千公顷。(注[2]:耕地面积为国土部门数据)

(四)农村基础设施

交通

2016年末,全市乡镇地域范围内,8个乡镇有火车站,占6.3%;26个乡镇有高速公路出入口,占20.3%。100%的村通公路。

能源、通讯

2016年末,全市100%的村通电,9.7%的村通天然气,100%的村通电话,99.3%的村安装了有线电视,99.3%的村通宽带互联网,9.7%的村有电子商务配送站点。

环境卫生

2016年末,100%的乡镇集中或部分集中供水,100%的乡镇生活垃圾集中或部分集中处理。99.4%的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12.0%的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

(五)农村基本公共服务

文化教育

2016年末,全市100%的乡镇有幼儿园、托儿所,100%的乡镇有小学,100%的乡镇有文化站、图书馆,3.9%的乡镇有剧场、影剧院,5.5%的乡镇有体育场馆,100%的乡镇有公园及休闲健身广场。36.4%的村有幼儿园、托儿所,67.5%的村有体育健身场所,34.6%的村有农民业余文化组织。

医疗和社会福利机构

2016年末,全市100%的乡镇有医疗卫生机构,100%的乡镇有执业(助理)医师,87.5%的乡镇有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82.8%的乡镇有本级政府创办的敬老院。51.1%的村有执业(助理)医师。

市场建设

2016年末,全市90.6%的乡镇有商品交易市场,52.3%的乡镇有以粮油、蔬菜、水果为主的专业市场,9.4%的乡镇有以畜禽为主的专业市场,2.3%的乡镇有以水产为主的专业市场。

全市65.0%的村有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2.1%的村开展有营业执照的旅游接待服务,36.2%的村有营业执照的餐馆。

(六)农民生活条件

住房

2016年末,全市99.9%的农户拥有自己的住房。其中,拥有1处住房的226.48万户,占86.3%;拥有2处住房的32.57万户,占12.4%;拥有3处及以上住房的2.96万户,占1.1%;拥有商品房的7.79万户,占3%。

全市农户住房主要为砖混和砖(石)木结构。住房为砖混结构的127.54万户,占48.6%;砖(石)木结构的112.94万户,占43.0 %;钢筋混凝土结构的17.53万户,占6.7%;竹草土坯结构的3.81万户,占1.5%。

饮用水

2016年,全市农户饮用水为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的93.39万户,占35.6%;饮用水为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的150.68万户,占57.4%;饮用水为不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的17.02万户,占6.5%;饮用水为桶装水的0.54万户,占0.2%;饮用水为其他水源的0.61万户,占0.2%。

卫生设施

2016年末,全市农户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的64.08万户,占24.4%;使用水冲式非卫生厕所的5.29万户,占2.0%;使用卫生旱厕的41.02万户,占15.6%;使用普通旱厕的151.17万户,占57.6%;无厕所的0.89万户,占0.3%。

拥有耐用消费品情况

2016年末,全市每百农户平均拥有小汽车31.7辆,摩托车、电瓶车124.6辆,淋浴热水器57台,空调48.3台,电冰箱83.1台,彩色电视机102台,电脑41.8台,手机195.8部。

主要生活能源

2016年,全市农户做饭取暖使用的能源[3]中,主要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171.61万户,占65.4%;主要使用煤的127.39万户,占48.5%;主要使用柴草的102.09万户,占38.9%;主要使用电的62.42万户,占23.8%;主要使用沼气的1.35万户,占0.5%;主要使用太阳能的0.65万户,占0.2%;使用其他能源的0.78万户,占0.3%。(注[3]:农民做饭取暖使用的能源品种可选两项。)

(七)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情况

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2016年,全市农业生产经营人员390.00万人,其中女性188.41万人。在农业生产经营人员中,年龄35岁及以下的87.30万人,年龄在36至54岁之间的163.91万人,年龄55岁及以上的138.78万人。

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2016年,全市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包括本户生产经营人员及雇佣人员)6.11万人,其中女性3.16万人,年龄35岁及以下的1.19万人,年龄在36至54岁之间的3.58万人,年龄55岁及以上的1.34万人。

农业经营单位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数量和结构

2016年,全市农业经营单位农业生产经营人员7.39万人,其中女性3.12万人,年龄35岁及以下的1.28万人,年龄在36至54岁之间的4.70万人,年龄55岁及以上的1.41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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