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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852681291/zfb/2018-0000009 发布机构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 2018/05/25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新闻发布会
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8年5月25日

地点:临沂市行政服务中心542新闻发布厅

主持人: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永凤

发布人: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刘恩田、市公安局副局长薛洪民、市环卫处副处长曲宝常、市环保局调研员徐敬清。

主持人:请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刘恩田同志介绍《通告》出台有关背景情况。

刘恩田:实际上,关于打击非法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这件事,一直都在做着。今年,我市将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和全国文明城市复牌检查,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于4月22日召开高规格动员大会,要求全市各有关区和部门、单位以“决战决胜、志在必得”的精神,扎实各项做好迎查准备工作。垃圾清运处置和环境卫生整治是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与全国文明城市复牌检查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改善城市卫生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建设“大美新”临沂的必然要求,在整个测评体系中占比很高。退一步讲,即使不搞创卫、创城,也要做好垃圾清运处置和环境卫生整治。

前段时间,在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市特别是市区环境卫生有了明显改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乱扔乱倒、乱填乱埋、偷排偷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大量存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装饰装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餐厨垃圾等相互混合,未按规定执行分类存放处理;垃圾桶不足、布局不合理;缺少收集设施和暂存场所;部分区域垃圾清理不彻底,存在脏乱差等现象。

为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全面做好环境卫生整治,5月21日,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等部门联合起草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的通告》,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市领导审阅,三部门会签后,于今天正式印发,已发到大家手中。《通告》坚持依法行政原则,突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内容全面、条文规范,可执行性、操作性强,意义重大。

一、这是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保大会的具体行动。5月18日至19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明确指出,要加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此次《通告》明确各有关区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在厂区内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能利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委托具有利用能力的企业综合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根据有关要求,委托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置或委托各有关区设置的暂存场所进行处置。所有危险废物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这些都是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大会精神的具体贯彻体现。

二、这是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和全国文明城市复牌检查的有力举措。垃圾清运处置和环境卫生整治是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与全国文明城市复牌检查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个老大难问题。《通告》明确五区设置建筑垃圾、装饰装修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设施和暂存场所。环卫保洁或运输单位要将建筑垃圾、装饰装修垃圾收集运输到指定的暂存场所进行分类预处理。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要设置餐厨垃圾桶并放置其中,由特许收运单位上门收集。这为垃圾的收运处置明确了路径,有利于迅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有利于推动全市“双创”工作。

三、这是改善城市环境卫生,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干净整洁、舒适优美的城市环境是保障市民正常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也是衡量市民幸福指数的重要标志。《通告》明确环卫保洁单位要根据垃圾日常产生量为各物业小区、村居配足配齐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并及时收运处置,同时严厉打击五种违法行为,这有利于改善城市社区环境卫生,提升城市形象,从而满足人民群众对干净整洁美好生活的需要。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保障资金投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对非法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时刻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此次整治打击行动主要集中在五区,下步其他各县区也要参照《通告》内容,组织开展相应的整治打击行动,并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常态化抓下去,推动全市环境卫生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为加快建设“大美新”临沂做出应有贡献!

谢谢大家,介绍完毕。

主持人:请市公安局副局长薛洪民同志宣读《通告》内容。

公安局副局长薛洪民:临沂市公安局、临沂市城市管理局、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装饰装修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餐厨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置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乱倾乱倒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打击非法倾倒垃圾行为,规范垃圾收运处置工作通告如下:

一、各有关区(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和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设置建筑垃圾、装饰装修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含化工废料等有毒有害垃圾)收集设施和暂存场所。环卫保洁单位要根据垃圾日常产生量为各物业小区、村居配足配齐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二、各有关区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企业要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01)》(2013年修订)、《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有关要求,在厂区内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能利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委托具有利用能力的企业综合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根据《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要求,委托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置或委托各有关区设置的暂存场所进行处置。所有危险废物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

三、须对外运输处理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产生单位或环卫保洁单位要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并按核定路线运行。

四、环卫保洁或运输单位要将装饰装修垃圾收集运输到指定的暂存场所进行分类预处理。

五、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要设置餐厨垃圾桶并放置其中,由特许收运单位上门收集。

六、严厉打击以下行为:

(一)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装饰装修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餐厨垃圾的。

(二)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装饰装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餐厨垃圾相互混合,未按规定执行分类存放处理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从事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收集运输的;将餐厨垃圾排入城市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将餐厨垃圾倾倒在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的。

(四)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运输的。

(五)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在收集、运输、贮存、处理过程中造成各类垃圾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未建设贮存设施、场所进行安全分类存放,又未交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置或运输到各有关区设置的暂存场所进行处置的;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

七、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发现随意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要及时进行制止并向公安、城管、环保等部门举报投诉。鼓励广大市民对各类破坏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新闻媒体将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共同维护清洁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

市公安局将联合市城管局、市环境保护局等部门组织专项行动,对违反规定,随意倾倒各类垃圾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各类垃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依法从严打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投诉举报电话: 市公安局8102337

市城管局12319

市环保局12369

记者问:目前我市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装饰装修垃圾的处置方式有哪些?

市环卫处副处长曲宝常答:

(一)市区生活垃圾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处置。环卫作业公司利用专业生活垃圾运输车从物业小区或者从生活垃圾转运站(收集站)收集后,送到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场或者中节能(临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厂)进行处置。其中,园林绿化垃圾大多也随同生活垃圾一起处置。目前,市区日产生生活垃圾3000余吨,全部进行焚烧和无害化填埋处理。

(二)餐厨废弃物处置。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按照规范设置餐厨垃圾桶,由特许收运单位上门收集,送到市餐厨废弃物处理中心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目前主城区日收集处理餐厨废弃物220吨,废弃油脂20吨。

(三)建筑垃圾处置。建筑垃圾由取得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利用密闭的专业运输车辆进行运输,运输到蓝泰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厂和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处置。目前,市区备案的建筑垃圾专业运输公司23家,专业运输车辆850辆。

(四)装饰装修垃圾处置。遵循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各物业小区设置装饰装修垃圾收集点,居民产生装饰装修垃圾由小区物业集中统一运输到各区设置的暂存场所,进行分类预处理,能进入生活垃圾处理的部分分离到生活垃圾处理场所,进入建筑垃圾处理的部分运到蓝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处理。

记者问:工业固体废物应如何安全处置?

市环保局调研员徐敬清答:工业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废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厂区内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对于能利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委托有利用能力的企业综合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委托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置或委托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产废企业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随意转移、倾倒、遗撒、排放、处置工业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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