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索引号 | zfb/2018-000001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新闻发布会 | 发布日期 | 2018/10/24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 |
|
时 间:2018年10月24日 地 点:临沂市行政服务中心542新闻发布厅 主持人: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永凤 发布人:临沂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扫黑办副主任黄波,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佟德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映波,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谭长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刑科所所长蔡纯良。 8月30日,中央扫黑除恶第5督导组进驻山东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督导,9月9日至13日,中央督导组到我市开展下沉督导,期间,督导组将发现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反馈。根据中央督导组和省委要求,市委、市政府切实把问题集中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认真组织各级各部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落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扎实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进一步强化专项整改。9月17日,召开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议,专题安排部署中央督导通报反馈问题集中整改工作任务。会上印发了《中央扫黑除恶第5督导组下沉督导通报问题集中整改工作方案》,对照通报的六个方面存在问题,具体细化15项问题清单,明确整改任务、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和具体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市委书记王玉君同志要求各级各部门思想认识再提高、目标责任再明确、整改力度再加大、宣传发动再深入、督导检查再严格,切实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9月26日,市扫黑办下发《关于开展中央扫黑除恶下沉督导通报问题集中整改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联系县区的市级领导和市扫黑除恶专项督导组于9月30日前对各县区和各成员单位集中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10月14日,召开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调度会议,专门调度集中整改工作落实进展情况。各县区委书记参加会议并专题汇报集中整改工作情况,市委书记王玉君同志对抓好中央督导组通报问题集中整改和中央督导组督办转办案件线索办理等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安排。通过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整改落实,目前,15个问题有7个已整改到位,其他需长期坚持的8个问题,也分别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二、进一步强化依法严惩。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坚决落实依法严惩方针,出重拳、下重手,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一是加大线索排查核查力度。严格落实滚动摸排线索机制,组织力量围绕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村居(社区)深入摸排,严格建档管理、动态管控、签字上报等制度,确保线索排查搜集全覆盖。成立核查工作专班,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的案件线索,按照立接立办、事不过夜的要求,快速处理、快速核查、快速回复。目前,中央督导组督办68件、省扫黑办督办81件共149件案件线索,全部按时反馈上报办理情况。二是加大依法打击力度。紧密结合扫黑除恶“铁拳”“金剑”集中行动,综合采取提级管辖、异地用警、指定监视居住等措施,突破一批案件,确保多出战果、快出战果。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打掉涉黑社会性质组织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5个,恶势力犯罪团伙42个,抓获涉恶类犯罪嫌疑人1971名,破获涉黑涉恶案件1156起,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5348.5万元;检察机关批准逮捕60件145人,受理审查起诉63件230人,起诉15件85人;法院一审审结15件82人。三是加大抓捕追逃力度。部署开展为期50天的集中缉捕涉黑恶犯罪逃犯攻坚会战,对前期梳理的涉恶犯罪逃犯,从中确定30名目标逃犯,并对10名重要逃犯进行挂牌督捕,逐人制定追逃方案,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倒排工期,广泛张贴《关于敦促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全力开展缉捕,目前已缉捕14名。 三、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定期排查报送、协同配合办案、边扫边治边建、重点行业部门联席会议四项制度,切实履行行业监管主体责任,9月份以来14个市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共排查上报涉黑涉恶线索25条,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部署开展集中排查、集中规范、集中整治“三集中”活动。期间,市交通运输局派出19个检查组,对客货运企业、汽车检测企业、营运车辆、在建重点交通工程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共检查走访企业60余家、重点交通工程40余处,查处非法营运车辆83台次。市住建局专门开发了“临沂市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为建筑业单位、从业人员建立诚信档案,并组织招标代理机构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责任书》43份,努力规范全市建筑市场秩序。市水利局专门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场管理和河道采砂两个专班,加强对水利建设重点领域的线索摸排和监督管理。 四、进一步强化深挖彻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两个一律”,深挖彻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背后腐败问题和“关系网”“保护伞”。一是畅通举报渠道。在全市公布“12388”举报热线,在市纪委监委网站开设“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举报专区”,全天候、不间断受理问题反映。目前,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147件。二是加大巡察力度。将“三类问题”纳入市委巡察范围,五个巡察组深入一线、走村入户,目前共发现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14起。三是开展专项督导。由市纪委副书记带队对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工作不力的县区进行专项督导,市纪委分管常委带队对筛查发现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线索进行直查直办。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累计初核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377起,立案91起,查实并处结67起83人,其中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22起25人。对查处的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8期19起,向全市释放“有腐必反、有伞必查”的强烈信号。 五、进一步强化组织建设。全市各级组织部门下大气力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筑牢防黑防恶堤坝。一是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建立县级领导干部联系帮包、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牵头负责、选派机关干部驻村整治、市县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四位一体”工作机制,落实月调度、季度通报、定期督查、考核验收四项制度,加强督促指导,确保150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年底前全部按期转化提升。目前,已整顿转化91个。二是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坚持分级负责,集中3个月时间,对全市2.8万名村干部进行轮训。启动第三批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开展村“两委”成员“二次体检”,对换届选举中出现问题的村和换届后村干部受到处理的村,由乡镇党委分别安排1名党政班子成员靠上帮包,重点指导落实“四议两公开”、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三资”管理等制度,倒逼村干部依法履职、规范用权。三是建立县区委组织部部长调研督导机制。指导乡镇党委定期排查黑恶势力干扰渗透基层政权问题线索,协调配合政法机关,依法从严从快打击黑恶势力和涉嫌违法犯罪的村干部。目前,已调整村“两委”成员34名,其中党组织书记14名,依法对纪监、政法机关打击处理的17名涉嫌违法犯罪村干部进行组织处理。 六、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为专项斗争开展提供坚强保障。各县区和各成员单位进一步整合扫黑办资源,抽调精干人员,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切实形成实体化运行的工作班子。9月29日至9月30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7个专项督导组对各县区和各成员单位集中整改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督导检查;10月15日至18日,市扫黑办组织人员对各县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一次暗访检查,检查结果纳入扫黑除恶工作考核成绩,以严督实导倒逼各级各部门做好中央扫黑除恶第5督导组通报问题集中整改落实工作,推进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当前,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部分基层单位用会议落实会议、文件落实文件,工作方案“上下一般粗”,缺乏实际举措;二是有的单位对线索梳理不全面、不仔细,排查浮在面上;三是部分单位正面宣传多、典型案件曝光少,扫黑除恶的整体氛围仍然不够浓厚;四是个别重点部门综合治理不及时,部分乱点整治不到位、不彻底;五是有的地方纪委监委忽视了对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方面的责任倒查。 下一步,各级各部门将结合中央扫黑除恶第5督导组对我省的总体督导情况反馈,按照整改意见要求,继续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更加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一是在政治站位上毫不动摇。全市各级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始终摆到工作全局位置,牢牢抓在手上,抓住成效。二是在依法打击上从快从严。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把查处大案要案作为主攻方向,创新工作思路,抓紧攻克一批重大案件,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三是在综合治理上共同发力。牢固树立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的理念,打好防范管理的“组合拳”,形成遏制黑恶势力的长效机制。四是在深挖彻查上不留死角。继续加大对上级督办重点案件工作力度,严格按照“两个一律”的要求,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确保挖透查清,全案全结。五是在强基固本上持续用力。坚持标本兼治,下大气力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筑牢防黑防恶堤坝。六是在组织领导上全面加强。通过建立责任明确、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为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全市各级各部门将进一步提振精神,鼓足干劲,扎实工作, “有黑必扫、有恶必除”,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答记者问 记者: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临沂战役取得了哪些成效?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刑科所所长蔡纯良:中央扫黑除恶专项督导以来,市局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组织全市公安机关于9月6日至9月30日集中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临沂战役。期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准确把握“主力军”、“前卫师”、“先锋团”、“尖刀连”的职能定位,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统一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有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三号文件、《山东省扫黑除恶工作实施办法》,坚持强力扫黑、铁腕除恶,先后组织开展了三次集中清查行动和集中缉捕涉黑恶犯罪逃犯攻坚会战,依法稳准狠地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实现了“五个一批”的目标。期内,全市共查结上报中央督导组交办线索19件、公安部转办线索4件、省厅重点线索16件,破获涉黑恶案件172起,抓获涉黑恶犯罪嫌疑人307名,提请逮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170名,移送起诉涉黑恶犯罪嫌疑人345名,抓获涉黑恶犯罪逃犯56名,其中目标逃犯13名;提出行业部门监管建议47件,综合战果位居全省前列。 下步,我们将坚决做好中央扫黑除恶专项督导的“后半篇文章”,当好排头兵、攻坚队,勇于担当,敢于亮剑,以鲜明的态度、坚定的决心、过硬的措施,继续保持严打黑恶犯罪高压态势,为新时代大美新临沂建设创造持续稳定的社会环境! 记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临沂市检察机关建立了哪些机制,推动快捕快诉,依法、准确、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谭长志: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盯重点、出重拳,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共受理提请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18件292人,批捕60件145人,不捕17人,监督立案1件2人,纠正漏捕13人;受理审查起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63件230人,提起公诉15件85人。 一是全面梳理排查、移交涉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线索。认真组织各县区院和市院各业务部门同步审查所办案件是否存在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及时移交。共梳理摸排案件7164件,已发现并向公安机关、纪委监委移送涉黑恶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80条。 二是建立院领导带头办案机制。两级院检察长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直接责任人,靠前指挥、带头领办案件。对受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由检察长作为案件承办人带头办理。严把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准确认定黑恶势力犯罪,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确保案件质量。 三是实行专班办公机制。抽调业务骨干,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设立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挥中心,健全工作日志和重点案件挂图作战制度,实现专班人员集中办公。在中央专项督导组下沉临沂督导检查期间,继续保持从重从快打击的力度和节奏,组织对进入检察环节的涉黑恶案件全面梳理摸排,成立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业人才库,集中人力和资源,加快办案节奏,按照“四个一批”的要求,依法从快起诉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四是建立健全协作交流机制和跨区域协作机制。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纪委监委分别会签了关于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作交流机制的意见,公检法监机关之间密切配合,形成打击合力。莒南、临沭县检察院与毗邻的江苏省赣榆区院、日照市岚山区院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苏鲁边界检察合作的工作意见》,推动形成跨区域联动协作机制,共同维护鲁苏边界和谐稳定。 五是强化对下指导机制。坚持全市“一盘棋”,由市院业务部门对涉黑涉恶案件在重要诉讼节点听取汇报,进行把关。对正在办理督办案件的,由侦监、公诉部门适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为快捕快诉打好基础,确保在检察环节不贻误战机。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指示精神,继续发挥检察职能,聚焦突出问题,细化工作举措,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基础上依法快捕快诉,为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记者:人民法院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力量,及时将涉黑恶犯罪分子付诸审判、追究刑事责任是专项斗争取得成效的具体体现,请问全市法院在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是如何坚持快审快判的?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映波: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最严肃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力推进,始终坚持从严惩处,快审快判,确保了专项斗争开局良好、初见成效。目前,全市法院共受理指控涉黑恶犯罪和市扫黑办督办案件19件99人,一审审结15件82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件10人,恶势力犯罪案件14件72人,38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3人被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人被依法判处罚金。 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全市法院均成立了院长任组长的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门办事机构,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真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保证了各项工作高效协调运转、扎实有力推进。二是强化专业队伍建设。全市两级法院均设置了由庭长担任审判长的扫黑除恶专业合议庭,实现了审判、调研队伍的专业化,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资源做好进入审判程序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从受理到开庭到宣判,均体现快节奏、高效率,从严从快惩处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三是加强对下指导和业务培训力度。针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犯罪事实多、审判难度大的特点,市中院加大对下指导和业务培训力度,举办了2期全市法院涉黑恶类犯罪案件专题培训班,11次深入县区法院指导个案审理工作,全程指导了平邑法院审理的王海龙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审核把关县区法院上报的黑恶案件15件。四是迅速开展“四个一批”集中统一行动。根据中央扫黑除恶第5督导组和省法院的统一部署,我们分别于9月12日和9月25日开展了两批集中宣判活动,全市法院加班加点,全力以赴,集中宣判黑恶势力犯罪案件9件48人,彰显了全市法院开展专项斗争的阶段性成果,打出了声势和权威,营造出开展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五是加强沟通交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充分利用联席会议、案件会商等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机关的沟通交流,对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均坚持提前进行沟通,帮助分析研判证据,共同提升办案质量,提高诉讼效率,确保依法、准确、及时地惩治黑恶犯罪。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按照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好审判职能,进一步压实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进一步提升斗争效果,更加扎实高效地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为平安临沂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记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严肃查处“保护伞”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请问,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采取哪些措施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 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佟德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重点交办、专题督办、直查直办,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案件。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22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9起,形成有力震慑。 下一步,我们在查处“保护伞”问题上,将采取三项重点措施。 一是从严核查线索。加强对涉及“保护伞”线索核查的统筹协调,建立完善统一受理、重点筛查、分级督办的线索核查机制,决不放过每一条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完善与政法机关之间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与有关机关、部门同步介入、同步立案、同步调查,深挖背后“保护伞”问题。 二是从严执纪查处。强化靶向意识,紧盯中央督导组交办案件、省市“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涉黑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重点案件,做到对背后“保护伞”“关系网”没查清的不放过,对背后腐败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对失职渎职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对重要、复杂、可查性较高的案件,由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带队直查直办,确保问题查深、查透,取得实效。 三是从严追责问责。对因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等造成黑恶势力做大成势,以及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实行“一案双查”,坚决打掉“伞”和“网”,坚决破除“软保护”,让黑恶势力无“伞”可遮、无处可藏。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