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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852681291/xtmlwh/2018-0000060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 2018/12/29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7年12月28日

地点:临沂市行政服务中心542新闻发布厅

主持人: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永凤

发布人:临沂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扫黑办副主任黄波,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佟德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映波,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谭长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刑科所所长蔡纯良。

黄波:自9月份以来,根据中央督导组和省、市委部署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把中央督导组通报问题集中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采取扎实有效措施,边督边改、集中整改,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站位抓整改,思想共识高度凝聚。市委常委会会议3次专题听取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督导整改有关工作;市委市政府、市扫黑办共召开动员会议、推进会议、工作会议、调度会议、约谈会议等各类会议20余次进行部署安排,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督导整改责任;市委书记王玉君同志、市长孟庆斌同志多次出席会议,对做好集中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专题调度;市级有关领导也分别到各县区进行调研督导,有力地推进了问题整改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以中央督导为契机,精心组织,狠抓落实,顺利通过了中央督导组对我市的下沉督导。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肩负起第一责任,形成了四级书记抓督导整改的良好局面。对照中央督导组四次通报问题,制定了四轮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职责任务和完成时限,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

二、强化打击抓整改,依法严惩攻势强大。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坚决落实依法严惩方针,出重拳、下重手,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四个一批”集中统一行动,部署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临沂战场“攻坚战”,进一步突出打击重点。成立核查工作专班,对中央督导组督办转办的150件案件线索,按照立接立办、事不过夜的要求,快速处理、快速核查、快速回复,全部按时反馈上报办理情况。紧密结合扫黑除恶“铁拳”“金剑”集中行动,综合采取提级管辖、异地用警、指定监视居住等措施,集中突破了一批案件。目前,全市共打掉涉黑社会性质组织9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8个,恶势力犯罪团伙45个,抓获涉恶类犯罪嫌疑人2352名,破获涉黑涉恶案件1548起,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6697万元。检察机关快捕快诉,共批准逮捕87件204人,受理审查起诉87件324人,起诉24件137人;人民法院快审快判,一审判决19件110人、二审审结5件35人。

三、强化“打伞”抓整改,反腐打伞深入推进。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两个一律”,聚焦查纠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着力畅渠道、细筛查、聚合力,深挖彻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背后腐败问题和“关系网”“保护伞”。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转办、督办案件,一律由市纪委监委提级查办,负责联系县区的纪检监察室全员靠上办理,尤其对中央督导组反馈王海龙涉黑案件,进一步加大深挖细查力度。市纪委监委从上级转办督办及自身掌握的线索中筛选出重点案件,成立专案组,由班子成员直接领办。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累计初核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392起,立案109起,查实并处结87起107人,其中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40起47人。

四、强化整治抓整改,综合治理全面发力。针对中央督导反馈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行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政法机关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定期排查报送、协同配合办案、边扫边治边建、重点行业部门联席会议四项制度,切实履行行业监管主体责任;9月份以来,14个市重点行业部门共排查上报涉黑涉恶线索46条,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部署开展了“三集中”活动,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涉黑涉恶情况进行集中排查,对易于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日常监管等工作进行集中规范,对问题突出的行业领域进行集中整治,努力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深化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五、强化基础抓整改,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全市各级组织部门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在纯洁农村干部队伍、净化基层政治生态上持续发力,下大气力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筑牢防黑防恶堤坝。建立“四位一体”帮包工作机制,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目前全市150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已完成整顿转化任务。同时,集中组织开展“二次体检”,全面排查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涉黑涉恶问题的村干部,集中开展清理工作,目前全市共集中清退受过刑事处罚的村干部45名。加大典型案例通报警示力度,以乡镇为单位,组织村级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召开典型案例警示剖析会,引导村干部深刻汲取教训、依法履职用权。目前,已有15个县区、49个乡镇(街道)召开了剖析会,收到良好效果。

六、强化保障抓整改,组织领导持续加强。市委、市政府制定了《临沂市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实施方案》,将反馈问题具体分解到各县区各部门,要求本着照单全收、坚决整改的态度,采取挂图作战、建账销号等方式,逐项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市里成立了市督导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和督导整改问责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各项工作。市扫黑办每周召开一次调度会,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整合扫黑办资源,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切实形成实体化运行的工作班子。市扫黑办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集中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和明查暗访;市纪委监委对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工作不力的县区进行专项督导;市委组织部建立县区委组织部部长调研督导机制,指导乡镇党委做好定期排查黑恶势力干扰渗透基层政权问题线索等基础工作,有力推动了基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督导整改措施的落实。

下一步,全市各级各部门将更加积极主动地履职尽责,更加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政法机关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直接责任人责任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具体责任人责任,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进一步整合扫黑办资源,配齐配强力量、完善制度机制,形成实体化运行的工作体系,切实提高统筹协调、推动落实的能力。坚持边推进、边总结、边提高,全面梳理汇总本地本系统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转化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常态工作机制。

二是进一步强化线索核查。充实核查专班工作力量,对中央督导组督办转办的案件线索,进一步加大办理力度,切实提高核查质效,确保案件线索全部核查到位、办理到位、反馈到位,做到全案全结。把查处大案要案作为主攻方向,创新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攻克一批重大案件,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三是进一步推进问题整改。各级各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对照中央督导组通报反馈问题和自身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逐一进行整改,迅速将短板补齐。对因重视程度不够、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直接影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质效的,将依法依规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通报问责。

四是进一步开展攻坚行动。各级各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临沂战场“攻坚战”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形成严密责任体系。同时,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明确主攻方向和作战重点,以目标倒逼进度、时间倒逼程序、督查倒逼落实,确保“攻坚战”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取得实效。

全市各级各部门将继续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的原则,进一步提振精神,鼓足干劲,扎实工作,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蔡纯良: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好!

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将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简要通报如下:

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特别是李市长到任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准确把握“主力军”“前卫师”“先锋团”“尖刀连”的职能定位,旗帜鲜明、高准站位,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统一领导及相关部门的有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三号文件和《山东省扫黑除恶工作实施办法》,敢于亮剑、强力扫黑、铁腕除恶,向各类黑恶势力发起全面攻势,李市长到任以来,市局又在前期有效工作的基础上,相继出台了局长盯案、公开统一通缉等制度。近期又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攻坚战”的框架内,同步组织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三打击(侵蚀基层政权、市场、建筑领域的村霸、市霸、建筑霸)一整改(中央专项督导反馈问题)”专项行动,在全市公安机关掀起了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潮。截至目前,全市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9个,恶势力集团28个,恶势力团伙45个,抓获涉黑恶犯罪嫌疑人2352名,破获涉黑涉恶案件1548起,查扣涉案资产6697万余元,综合战果位居全省前列,打掉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集团数量均位居全省第一。

同时借此机会,向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再通报一下近期侦破的两起案件:

一、兰山宋某套路贷黑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近期,兰山公安分局打掉宋某套路贷黑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成员31名,破获涉黑恶犯罪案件129起。

经查,2017年5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宋某以荣威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的名义纠集他人,通过签订空白担保合同后私自添加违约内容的方式,对逾期还款人员的车辆进行非法扣押,并索要贷款总额20%的违约金和1万元的拖车费,目前已查实敲诈勒索案件129起,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二、沂水汪某利黑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近期,沂水县局经缜密侦查,打掉汪某利黑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成员10名,破获涉黑恶犯罪案件14起。

经查,犯罪嫌疑人汪某利自2007年当选沂水县道托镇某村委主任以来,纠集汪某青、高某宝、杨某强、高某刚、高某林等骨干成员,把持本村“两委”政权,操控两委换届选举,控制村集贸市场、侵占集体资源,限高拦路收费,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恐吓、随意殴打10余人,致1人轻微伤,还假借村委名义实施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等犯罪活动,非法获利500余万元。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同志们,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也是承前启后、全面发力的关键阶段。公安机关作为打击黑恶犯罪的主力军、先锋队,将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强化“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工程,作为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大民生工程,继续秉持对黑恶犯罪“零容忍”的理念,坚持依法严惩不动摇,着力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临沂战场“攻坚战”和“三打击一整改”专项行动,集中精力、集中警力,下真功夫、用硬措施,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取得更大的成效。同时公安机关正告黑恶违法犯罪分子,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在此,也恳请新闻界的朋友们继续关心支持公安工作,进一步推动形成扫黑除恶人民战争的良好态势,为新时代“大美新”临沂建设创造持续稳定的社会环境!

谢谢大家!

谭长志:自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督导以来,临沂市检察机关按照中央、省市委和高检、省院部署和中央督导通报会要求,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进展。

一、阶段性成果

(一)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责任。一是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将其列为检察长讲政治、重业务的一号工程,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工作任务。二是抓住中央督导有利契机,层层压实责任,不断传导压力,切实解决好重视程度不够问题,促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三是明确目标措施,细化责任分工,切实抓好中央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二)聚焦打击重点,严惩黑恶犯罪。一是整合内部资源,贯彻上下“一体化”办案机制,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全市共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恶犯罪案件146件362人,批准逮捕87件204人,不捕3人,纠正漏捕34人;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87件324人,以涉黑恶罪名起诉24件137人,判决16件81人,以普通罪名起诉21件55人,判决12件30人。二是实行挂牌督办制度,依法严惩涉黑涉恶犯罪。妥善办理公安部和高检院挂牌督办的平邑王海龙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挂牌督办了4起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恶劣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对中央巡视组交办的刘朋等7人恶势力犯罪团伙予以批捕,对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马耀俊等13人涉恶犯罪集团案依法提起公诉。三是坚持领导带头办案,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由检察长和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

(三)加强督导协调,提升打击合力。一是强化督导检查。组织开展3轮督导检查,下发督导清单14份,责成改进问题65个。二是强化协作交流机制。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40余次,与行政执法部门召开联席会议13次,移送犯罪线索93条,其中黑恶势力犯罪线索44条、职务犯罪线索48条、保护伞线索1条。三是推动形成打击跨区域黑恶犯罪联动协作机制,共同维护鲁苏边界和谐稳定。

(四)全面强化监督,促进综合治理。一是严格把握不捕、不诉适用条件,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加强监管和执行环节监督,扩大和巩固办案成果。二是积极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堵漏建制、强化管理,全市检察机关办案中发现行业管理漏洞20个,据此发出检察建议18份,已收到复函15份。

二、典型案例

(一)兰陵县蒋正华等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诈骗案(临沂市扫黑除恶办公室挂牌督办)。2016年9月份以来,被告人蒋正华、蒋俊福为谋取非法利益,组织被告人吴乾龙等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逐渐形成以蒋正华、蒋俊福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在被告人蒋正华、蒋俊福的组织、领导下,开设赌场,非法放贷,暴力讨债,随意殴打、恐吓、辱骂他人,在兰陵县大仲村镇大吴宅村等地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11月27日,兰陵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兰陵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该案已开庭,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二)罗庄区王风和等2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抢劫案。2016年5月至2017年10月,王风和等27人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通过中华英才网、智联招聘等网站发布虚假建筑类招聘信息,将被害人骗至河南省商丘市、山东省枣庄市、临沂市罗庄区的出租屋内,通过威胁、恐吓、体罚、殴打等手段,以强迫被害人购买“雪蛤王”产品的名义劫取被害人钱款,先后劫取30名被害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281570元。12月12日,罗庄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罗庄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开展“反腐打伞”。围绕所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深挖“保护伞”线索,及时移送核查,做到除恶务尽。二是落实“督导整改”。将抓好中央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必须抓牢扛稳的政治责任,明确责任目标,细化措施,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三是继续“循线摸排”。加大线索摸排、核查和移送力度,对相关线索严格审核甄别,依法及时移送,强化跟踪反馈。四是坚持“铁拳除霸”。聚焦打击重点,坚持精准打击,依法履行批捕、起诉、法律监督等职能,配合公安、法院等部门,从严从快办理一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恶案件,扩大攻坚战果。

徐映波:2018年10月25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通报会后,临沂中院按照省、市委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深入查摆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成立了以于晓东院长为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责任。同时,立足法院审判职能,从重从快审理一批恶势力犯罪案件。10月25日以来,全市法院又审结一审恶势力犯罪案件4件28人,其中24人被判处一年至六年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二审审结2件20人,王海龙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季先法等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全部维持原审判决。

在一审审结的案件中,郯城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马耀俊等1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敲诈勒索案、兰山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亓发传等6人恶势力犯罪团伙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案非常具有典型性。

(一)被告人马耀俊等1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敲诈勒索案。经审理查明,自2016年10月以来,被告人马耀俊为谋取非法利益,组织、领导孙晓刚、罗成旺等,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以马耀俊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在马耀俊的指挥下,由马小平主要负责利用网络上发布的招工信息联系建筑工地,由孙晓刚、罗成旺等骨干成员负责带队,先后至河北省石家庄市、山东省济南、青岛、临沂等13市的建筑工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应招务工为幌子,以要求建设清真食堂、雇佣单独厨师等为由挑起事端,采取谩骂拉扯、围堵工地、以要求伊斯兰协会出面等手段威胁、恐吓工地负责人,有组织的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共计作案43起,涉案金额301 000元,在上述地区的建筑行业内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郯城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马耀俊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孙晓刚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罗成旺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其他被告人被判处一年二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二)被告人亓发传等6人恶势力犯罪团伙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案

经审理查明:2016年11月以来,被告人亓发传纠集宋金涛、郭增春等人,在临沂市兰山区、山东省蒙阴县实施高利放贷、非法讨债违法犯罪活动。为讨要债务,采用威胁、恐吓、殴打等方式,有组织的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兰山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亓发传有期徒刑二年;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宋金涛有期徒刑一年;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孙长富、公丕玉拘役三个月。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从快从重审判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一是继续深入抓好中央、省市督导问题的整改,不断提高专项斗争水平。围绕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结合法院工作实际,逐项抓好整改落实,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并举一反三,全面补齐短板弱项,注重建章立制,推动专项斗争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二是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临沂战场“攻坚战”。全市法院进一步统一思想行动,以此次山东战役临沂战场“攻坚战”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从重从快审判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全力推动“攻坚战”取得新战果。

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不断提升斗争效果。在全市法院持续深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专题宣传报道审结的重大涉黑恶案件,明年1月初再开展一次集中宣判活动,向社会公布典型一批案例,进一步扩大打击声势,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社会氛围。

佟德顺:中央扫黑除恶专项督导开展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中央督导反馈问题整改为重点,强化线索筛查、加大查处力度、从严追责问责,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87起107人,仅平邑王海龙涉黑案就查处党员干部25人,蒙阴季磊涉黑案处理党员干部18人。其中查处“保护伞”问题40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7人。

一是扎实做好线索排查工作。加强同政法机关的协同配合,发挥巡察、派驻机构作用,不断拓宽线索来源渠道。组织开展线索排查分析,对自查、筛查、移送的问题线索,成立专班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处置意见。对公安机关已经侦破的黑社会性质案件,逐条梳理、逐案筛查,从中发现问题。

二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转办、督办的16起案件,一律由市纪委监委提级查办。从省纪委转办、省扫黑办督办以及通过线索筛查和巡察发现的案件中筛选9起重点案件,成立专案组,由委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领办。对省纪委转办、督办的17起问题线索,实行挂牌督办。

三是强化督导问责。加强调度、约谈、督导,对任务推进缓慢的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查处不力、成效不大的实行重点督导,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的严肃追责问责。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有恶必惩、有黑必打”的强烈信号。全市共通报典型案例21起,形成有力震慑。

下一步,将严格按照“两个一律”、“三个不放过”的要求,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为打赢扫黑除恶山东战役临沂战场“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是强化问题整改。按照市委整改方案部署要求,制定下发《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二是狠抓案件查办。对中央督导组和省纪委交办的尚未办结的案件,集中力量进行攻坚突破。对重要复杂案件,由市纪委监委直查直办或者领办。对“保护伞”案件实行审批、办理、留置“三个优先”,力争突破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

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对群众反映问题集中,行业监管部门工作推进不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的;不敢动真碰硬,失职渎职,有案不查、压案不办、瞒案不报,实行“软保护”的,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四是持续通报曝光。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公开通报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待;强化案例警示教育效果,形成远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线”、“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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