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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9年1月22日

地点:临沂市行政服务中心542新闻发布厅

主持人: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永凤

发布人:临沂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扫黑办副主任黄波,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佟德顺,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离退休干部工委书记王立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映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谭长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看守所所长、正县级侦查员王良水

黄波:2018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有力的工作措施,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坚持高点站位不动摇,思想认识不断提高。全市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中央、省委部署要求,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牢牢抓在手上。市委、市政府对专项斗争工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6次专题研究扫黑除恶工作;市委书记王玉君同志、市长孟庆斌同志多次召集会议,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部署和调度。市级层面召开动员会、部署会、推进会、约谈会、调度会、新闻发布会等会议40余次,强力推动工作开展。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肩负起第一责任,定期听取工作汇报,随时调度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困难问题,形成了四级书记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市、县两级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设立专项经费,强化督导检查,保障了各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二、坚持依法严惩不手软,打击力度不断强化。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坚决落实依法严惩方针,出重拳、下重手,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公安机关准确把握“主力军”职能定位,敢于亮剑、强力扫黑、铁腕除恶,先后组织开展了“扫黑恶、打侵财、除毒患、追逃犯”百日攻坚行动、“铁拳、金剑”专项行动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临沂战场“声势战”“攻坚战”,掀起了一轮又一轮打击高潮;2018年共打掉涉黑社会性质组织9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8个,恶势力犯罪团伙45个,抓获涉恶类犯罪嫌疑人2352名,破获涉黑涉恶案件1548起。检察机关整合内部资源,集中优势力量,快捕快诉,共批准逮捕93件224人,受理审查起诉95件348人,起诉31件178人。全市两级法院设置扫黑除恶专业合议庭,集中时间、精力、资源,快审快判涉黑恶案件,共一审判决19件110人、二审审结5件35人。

三、坚持深挖彻查不放松,反腐打伞不断深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两个一律”,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一律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市纪委监委实行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点包案制度,分工联系涉黑涉恶的主要地区和行业,既推动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查处,又加强具体工作督促推动,以领导真抓实抓促进工作落地落实。对去年以来全市打掉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一律由市纪委监委成立专班,直查直办,通过异地查办、集中攻坚、限期办结等方式,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累计初核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392起,立案103起,查实并处结88起108人,其中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40起47人。

四、坚持综合治理不缺位,整体合力不断增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充分利用“村村响”平安大喇叭每天定时播放相关内容,发送手机短信5610万条,在“两微一端”推送信息50余万条;印发宣传单290余万份,张贴宣传标语2.5万余幅,设置固定宣传牌1万余处;在出租车、公交车及户外电子屏幕,滚动播出宣传内容和公益广告;在中央、省、市级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牺牲在扫黑路上的“四特刑警”史夫俊同志的先进事迹,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正气。同时,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定期排查报送、协同配合办案、边扫边治边建、重点行业部门联席会议四项制度,切实履行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在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集中排查、集中规范、集中整治“三集中”活动,堵塞管理漏洞,努力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国土部门深化非煤矿山规范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共关停取缔违法采矿点254个;住建部门对建筑企业、建筑工地开展综合执法行动,规范整顿建筑市场秩序。工商部门共立案调查不正当竞争案件35起、传销案件24起,依法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变相传销、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

五、坚持强基固本不松懈,组织建设不断巩固。全市各级组织部门下大气力持续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筑牢防黑防恶堤坝。建立县级领导干部联系帮包、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牵头负责、选派机关干部驻村整治、市县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四位一体”工作机制,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排查出的150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已全部按期转化提升。启动第三批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开展村“两委”成员“二次体检”,倒逼村干部依法履职、规范用权;同时,依法从严从快打击黑恶势力和涉嫌违法犯罪的村干部,目前已对17名涉嫌违法犯罪的村干部进行了组织处理。市委组织部牵头制定《从严管理村干部若干规定(试行)》,重点建立村干部任职资格联审、档案集中管理、重大事项报告、负面清单处置等8项制度,从制度层面解决入口不严、出口不畅的问题,强化日常管理,确保将村干部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防止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

六、坚持组织领导不虚化,组织保障不断加强。全市各级各部门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强化组织领导,为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提供坚强保障。各级扫黑办整合资源,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切实形成实体化运行的工作班子。通过建立信息报送、线索移交、挂牌督办、调度通报等制度,促进了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行。市扫黑办成立7个督导组,对各县区、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了四轮专项督导,实行清单作业、台账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市财政共投入扫黑除恶专项经费593万元,用于市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办公经费和技术装备购置,不断改善执法办案条件。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依纪依法保护政法干警及其近亲属的意见》,为广大政法干警依法履职提供了政策保障。

经过一年的强大攻势,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全市社会治安环境明显改善,治安警情同比下降47.8%、刑事警情同比下降39.5%,投资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2019年,是专项斗争的第二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将进一步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的强大攻势,猛追“穷寇”,深挖“关系网、保护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入开展。

一是进一步强化打击力度。在深入摸排基础上,确立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大的案件,采取强有力措施,突破一批难啃之案;从查否的线索入手、从查处的腐败问题入手、从监管薄弱地区入手,进行备案抽查和异地核查,深挖一批蛰伏之徒。坚持抓捕涉案人员与清查涉案财产同步进行、深挖犯罪线索与深挖利益链条同向发力,收缴一批涉黑之财,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二是进一步强化打伞破网。把查处“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做到除恶务尽。对能量大、根基深的涉“保护伞”案件,用足用好策略,通过提级管辖、指定管辖、异地用警、联点包案等措施,分类制定打击对策,加大查处力度;以侦办的涉黑案件为重点,实施重点攻坚,突破一批有影响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

三是进一步强化快诉快判。随着大批案件进入起诉、审判环节,检察和审判机关要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进一步强化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专业团队,完善依法提前介入机制,做好收集、固定、完善证据相关工作,高质量、高效率推进起诉、审判工作,确保黑恶犯罪依法受到应有惩处。

四是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破袭战”部署安排,对涉黑恶问题突出的矿产、建筑、交通运输、商贸市场、金融、文旅市场等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实现扫黑除恶全面破袭,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

五是进一步强化组织建设。继续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工作,补齐基层组织建设短板,促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重点抓好班子软弱涣散村、干部涉黑涉恶村、信访矛盾突出村等党组织整顿,对已完成换届的村“两委”班子全面开展“回头看”,斩断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渠道;对已完成转化的基层党组织持续跟踪关注,健全巩固提升措施,切实防止反弹反复。

总之,全市各级各部门将进一步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以迎难而上、攻坚克难的勇气和韧劲,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王良水: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好!下面,我将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准确把握“主力军”“前卫师”“先锋团”“尖刀连”的职能定位,旗帜鲜明、高准站位,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统一领导及相关部门的有力支持下,敢于亮剑、强力扫黑、铁腕除恶,向各类黑恶势力发起全面攻势,在全市掀起了一轮又一轮专项斗争高潮。2018年全市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9个,恶势力集团28个,恶势力团伙45个,抓获涉黑恶犯罪嫌疑人2352名,破获涉黑涉恶案件1548起,查扣涉案资产6697万余元,综合战果位居全省前列,打掉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集团数量均位居全省第一。

一是坚持上下同步,强力推动不动摇。市局党委将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首要位置紧抓不放,多次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推动全市公安机关不断增强抓好专项斗争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扎实落实定期研究、局长盯案、公开统一通缉、“三个一律”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压实各级公安机关“一把手”责任。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扫黑办实行实体化运作,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县级公安机关综合绩效考核范畴,单独计分、表彰。实行党委成员包县区督导工作机制,分片包干、一包三年,推进了专项斗争扎实开展。

二是坚持专群结合,排查线索不遗漏。组织民警进社区、进厂矿、进企业、进学校、进市场,发放、张贴两高两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和《临沂市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奖励办法》等宣传材料324万余份,公布了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举报电话、邮寄地址和电子邮箱,鼓励群众举报线索1178件,从中甄别涉恶线索236件。密切关注物流运输、工程建设、矿产资源等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收集掌握线索406件。扎实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大起底集中行动,全面深入摸排涉及农村涉黑涉恶人员线索58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开展案件“回头看”活动,对2015年以来实施涉恶犯罪后被取保候审的1667名人员重新梳理摸排,从中排查出一批涉恶犯罪线索。建立线索核查调度通报制度和快速查办机制,对上级批转线索,逐一落实责任,限时查结、及时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目前,已查结上报中央督导组转办线索12件、公安部转办线索6件、省厅重点线索46件。

三是坚持点面齐抓,依法严惩不松懈。持续打好“山东战役”,抓好“铁拳”“金剑”行动,丰富斗争形式,不断掀起新的打击黑恶犯罪高潮。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恶劣的涉黑案件,实行市局提级侦办,直接组织指挥,先后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9个,及时消除了社会不良影响。对重大疑难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实行异地用警、专案专办,坚决排除干扰阻力,共异地用警侦办案件8起。同时,分三批挂牌督办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0起,先后组织开展三次集中清查行动和缉捕涉黑恶犯罪逃犯攻坚会战,目前已抓获涉黑恶逃犯121名,其中公安部B级逃犯1名。

四是坚持内外联动,健全机制不止步。制定下发了《临沂市公安机关办理涉黑涉恶线索工作规范》和《提高线索核查质量三项制度》,建立健全了线索来源登记、分流移送、核查反馈和保护举报人、维护扫黑除恶民警及其亲属合法权益等机制,实行战时表彰奖励制度,启动公检法“三长”联合会商机制和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推动了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同时,健全完善了与纪检监察部门情况通报、双向移交、联合办案机制,与国土、住建、交通等部门建立打击重点行业黑恶犯罪工作联动机制,打击合力不断增强。

同时借此机会,再向新闻界的各位朋友通报一下近期侦破的一起案件:

沂水县汪某利黑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近期,沂水县局经缜密侦查,打掉汪某利黑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成员10名,逮捕6名,破获涉黑恶犯罪案件14起。

经查,犯罪嫌疑人汪某利自2007年当选沂水县道托镇某村委主任以来,纠集汪某青、高某宝、杨某强、高某刚、高某林等骨干成员,把持本村“两委”政权,操控两委换届选举,控制村集贸市场、侵占集体资源,限高拦路收费,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恐吓、随意殴打10余人,致1人轻微伤,还假借村委名义实施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等犯罪活动,非法获利500余万元。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2019年是专项斗争的攻坚深化年,公安机关作为打击黑恶犯罪的主力军,将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强化“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工程,作为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大民生工程,继续秉持对黑恶犯罪 “零容忍”的理念,坚持依法严惩不动摇,着力打好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临沂战场“攻坚战”和“三打击一整改”专项行动,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取得更大的成效。同时公安机关正告黑恶违法犯罪分子,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在此,也恳请新闻界的朋友们继续关心支持公安工作,进一步推动形成扫黑除恶人民战争的良好态势,为新时代“大美新”临沂建设创造持续稳定的社会环境!谢谢大家!

谭长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临沂市检察机关按照中央、省市委和上级院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细化责任分工,纳入工作考核,层层压实责任,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进展。

一、完善办案机制,严惩黑恶势力犯罪

一是贯彻上下“一体化”办案机制。整合内部资源,集中两级院优势力量,合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共受理黑恶势力审查逮捕案件162件403人,批捕224人,纠正漏捕17人。受理审查起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95件348人,起诉31件178人,追诉漏犯19人,已判决16件97人。二是实行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对全市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进入检察环节时,市院加强案件指导和督办,定期听取汇报,调度工作进展,指导准确定性处理。挂牌督办4起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恶劣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对各级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快捕快诉,确保案件质量。三是实行领导带头办案机制。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由检察长和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带头出庭支持公诉,有效提升打击力度和效果。由检察长和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共计69件305人。四是强化监督促进综合治理。加强对立案、侦查活动、监管和执行环节监督,扩大和巩固办案成果。积极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堵漏建制、强化管理,在办案中共发现行业管理漏洞26个,据此发出检察建议23份,已收到复函17份。

二、典型案例

(一)兰山区朱某天等9人敲诈勒索、非法经营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2014年至2018年,朱某天、朱某宾、王某平等9人,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利用“中国网”编辑、记者等虚假身份,使用无人机、密拍等设备,拍摄企事业单位负面录像后,以在网上曝光相威胁进行敲诈勒索。为掩盖犯罪事实专门在临沂市莒南县成立临沂热度传媒公司,与被敲诈对象以宣传费名义签订合同,虚开发票。该团伙利用网络手段多次交叉结伙,实施敲诈勒索、非法经营、虚开发票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该案由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于2018年11月30日、2019年1月4日、1月8日分三批移送兰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正处于审查起诉过程中。

(二)平邑县卜某克等1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开设赌场、保险诈骗、敲诈勒索案(山东省扫黑办挂牌督办)。自2015年4月至2017年12月期间,在卜某克的领导下,形成了卜某克、李某来、杨某雨等10人参加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卜某克及其组织成员大多具有犯罪前科或违法劣迹,基于“提高地位,称霸一方”的动机而聚合在一起。卜某克纠集组织成员多次有预谋地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保险诈骗、开设赌场等犯罪活动,在当地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11月8日,平邑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平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按照省市委要求,全力以赴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临沂战场“攻坚战”,明确任务目标和时间节点,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确保各项部署真正落到实处。一是开展“反腐打伞”攻坚行动。围绕所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循线深挖“保护伞”线索,及时移送核查,做到除恶务尽。二是开展“督导整改”攻坚行动。将抓好中央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必须抓牢扛稳的政治责任,明确责任目标,细化措施,加快进度,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三是开展“循线摸排”攻坚行动。加大线索摸排、核查和移送力度,对发现的相关线索,严格审核甄别,依法及时移送,确保查深查透。四是开展“铁拳除霸”攻坚行动。聚焦打击重点,坚持精准打击,依法履行批捕、起诉、法律监督等职能,配合公安、法院等部门,从严从快办理一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恶案件,扩大攻坚战果。

徐映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开展专项斗争作为最严肃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严格按照市委的工作安排和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在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上,临沂法院作了典型发言。现将2018年度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坚持依法严惩方针,从重从快审理黑恶犯罪案件

全市法院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把持基层政权、欺行霸市、暴力讨债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黑恶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将打击矛头始终对准黑恶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该判处重刑的坚决判处重刑,一大批黑恶犯罪分子得到严惩。2018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指控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件10人,目前一二审均己审结;指控恶势力犯罪26件160人,审结18件100人。依法审理了王海龙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王海龙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涉黑成员均被判处20年至3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在给予刑事处罚的各被告人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42人,重刑率为38%,重刑率大幅高于一般刑事案件的重刑率。运用没收、判处财产刑等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在已审结的19件110人中,44人被判处罚金或者没收个人财产。坚持快审快判,全市法院优先审理涉黑恶类犯罪案件,从领导力量、审判力量、后勤警务等方面予以优先保障,从立案、开庭、合议到宣判,均体现快节奏、高效率,全市所有涉黑恶案件办案审限最短的20天结案,平均办案审限缩短1/3以上。

二、坚持严格公正司法,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全市法院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自觉强化证据裁判、程序公正、宽严相济等现代刑事司法理念,坚决杜绝“拔高”“降格”两种倾向,确保黑恶势力犯罪的认定准确无误、量刑宽严适度。全市法院均设立涉黑恶案件专业合议庭,抽调精干力量,组成骨干团队15个,实现了审判、调研、指导队伍专业化。坚决落实上级法院院庭长带头办理大要案的要求,所有涉黑恶案件均由庭长以上人员主审,由院长或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对于重大黑恶犯罪案件审理,积极适用3名法官和4名陪审员组成的7人合议庭,目前己有3起重大黑恶犯罪案件适用7人合议庭审理。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旁听庭审,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共邀请44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2018年度全市法院审结的19件涉黑恶犯罪案件中,仅有4件提出上诉,且全部维持原判,其余均一审服判不上诉,收到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积极参与综合治理,进一步扩大打击效应

制定《全市法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开展集中宣判4批48人,结合审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及时在官方微博、报纸、电台、电视等媒体上发布案件审理信息,宣传法律政策,共在“两微一端”发布稿件80余条,召开新闻发布会16次。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在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审理中,注意发现矿产资源、工程建设、物流市场、治安管理、民间借贷等行业、领域的管理漏洞,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加强行业监管。王海龙案件审结后,形成了《从王海龙案分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形成原因及预防建议》,先后向国土、水利等六个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六份司法建议,提出整改意见,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5督导组在督导检查时对以上司法建议予以高度评价。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部门的联系,认真落实涉黑恶犯罪以及保护伞线索移送制度、涉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犯罪案件移送制度,先后向纪检监察、公安机关移送线索49条。

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全市法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不断加大审判工作力度,从快从重审判黑恶犯罪案件,持续扩大审判效应,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王立军:去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组织部门聚焦主业主责,重点在纯洁农村干部队伍、净化农村政治生态、补齐基层党建短板、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上持续发力,着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一是抓用人强导向,纯洁村居干部队伍。村“两委”换届期间,将“被判处刑罚不满5年”“被行政拘留不满1年”“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未撤销”等14种情形列入负面清单,实行县乡资格联审制度,旗帜鲜明取消“不得”当选人员2166名、劝退“不宜”当选人员2464名。坚持严字当头,会同纪检、公安机关从严从快查处各类破坏选举秩序案件104件,刑事拘留22人,行政拘留98人,党政纪处分44人。特别是全市首例破坏选举秩序案件——费县胡阳镇幸福屯村民宁某、李某某拉票贿选案被依法查处后,市县两级通过电视台、微信、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以严打高压态势形成了有效震慑,促进了换届风清气正。换届结束后,紧接着开展“回头看”,对新当选村干部进行“二次体检”,排查问题村干部5名,全部启动责任倒查程序,问责副科级干部5名、其他机关干部2名。

二是抓难点补短板,整顿转化后进班子。将存在“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社会治安问题和信访矛盾纠纷集中”等10种情形的村列为重点整顿对象,倒排确定150个党组织软弱涣散村,通过落实县级领导干部联系帮包、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牵头负责、选派机关干部驻村整治、市县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四项制度,集中进行整顿。目前,已全部完成转化任务。如河东区汤河镇小程子河社区东岭村,因“两委”班子不团结、基础设施落后、集体经济薄弱等问题,村级矛盾突出,党员群众意见比较大。经市委同意,2018年2月,我们选派市委政法委岳磊、市委610办公室乔长城两名同志到村担任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到村后,这两名同志以梳理群众诉求、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抓班子带队伍,抓制度立规矩,抓发展促增收,抓实事惠民生,相继建成农业综合体项目和加工车间,当年集体增收近20万元,带动近百名群众在家门口就业,不到一年时间办成了10件民生重点实事,并团结带领群众成功创建了省级美丽乡村,较好地实现了东岭村“一年大变样、后进变先进”的预期目标。

三是抓整改强督导,健全长效机制。出台《从严管理村干部若干规定(试行)》,建立任职资格联审、档案集中管理、重大事项报告、负面清单处置等8项制度,强化日常管理,确保将村干部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实行典型案例通报剖析制度,以乡镇为单位,召开通报剖析会62次,教育引导村干部汲取教训、依法用权。从11月中旬开始,将中央督导组交办、省委巡视组督办反映村党员干部、经核查属实或部分属实的34条问题线索,全部责成县区组织部门跟进组织处理。

下步,我们将紧盯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这个目标,进一步强化措施,聚力攻坚,着力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一是以抓好督导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助推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对照中央督导反馈问题,强化问题整改效果,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二是以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为重点,补齐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短板。从今年开始,利用两年时间,开展新一轮集中整顿行动,重点整顿班子软弱涣散村、干部涉黑涉恶村、信访矛盾突出村,确保2020底前全部完成转化任务。三是以实施“沂蒙尖兵培育”工程为载体,全面提升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整体素质。启动“头雁引领”“先锋示范”“英才培育”“十百千示范”四项行动,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选配试点工作,健全村党组织带头人递进培养机制,着力打造一支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形象好的村干部队伍。

佟德顺:2018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执纪监察,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案件,持续推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全市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103起(查实并处结88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7人,其中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查实并处结40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7人。

一是开展线索大起底、大筛查。充分利用信访举报、电话专线、网络举报专区等方式全天候受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举报;对2016年以来侦破的189起涉黑涉恶类案件,逐条梳理、逐案筛查,发现重要疑点问题24个。密切与政法机关的联络沟通,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交、查办结果反馈机制,今年共收到政法机关移送问题线索132条。

二是狠抓案件查办。以做好中央扫黑除恶专项督导反馈问题整改为切入点,狠抓案件查办。筛选9起社会影响力大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由市纪委班子成员领队直查,目前已立案5起,留置5人;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转办、督办的16起案件和我市打掉的9个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一律由市纪委监委成立专班,直查直办;对省纪委转办、督办的19起问题线索,实行挂牌督办;对县区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由市纪委提级督办,定期调度督促,确保问题查深、查透、查出实效。

三是强化问责曝光。加强约谈、督导,对任务推进缓慢、成效不大的实行重点督导,对查处“保护伞”迟迟未破题的县区,约谈主要负责人。坚持“一案三查”,针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共对10人进行追责问责。强化通报曝光,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有恶必惩、有黑必打”的强烈信号。全市共通报典型案例21起,形成有力震慑。

2019年,市纪委将围绕三年为期目标,突出阶段性要求,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挖“关系网、保护伞”,将扫黑除恶进行到底。

一是集中力量“惩腐打伞”。坚持分层分类打击,针对“保护伞”不同表现形式,分类制定打击对策。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充分运用组织化政策措施,通过提级管辖、指定管辖、异地用警、联点包案等做法,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做到领导力量和业务骨干向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倾斜,配齐配强各级纪委监委工作专班及办公室工作力量;通过重点督办、蹲点指导等方式,帮助基层完善思路措施。不断提升信息化水平,增强运用“互联网+”技术发现相关问题线索和调查取证的能力。

三是严格落实责任。以做好中央督导反馈问题整改为重点,督促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压实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依规依纪严肃问责,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