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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852681291/zfb/2019-000012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新闻发布会 | 发布日期 | 2019/09/27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建筑工地扬尘新闻发布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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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孙局长,市城市管理局在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效果,下一步有什么工作安排? 答: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攻坚部署安排,市城市管理局认真履行扬尘污染防治专班成员单位职责,积极配合市住建局,狠抓扬尘污染行政处罚,全力推进渣土扬尘污染。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综合精准施策。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坚持最严标准,牵头制定《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监管方案》《市区建筑垃圾和商砼运输车辆整治攻坚方案》《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建成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规定》《建成区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信用积分管理办法》等文件,从渣土处置核准、渣土运输车改造更新、消纳场建设管理、渣土运输智能化监管、部门联动管理、信用联合惩戒等方面,强化了治理措施。 二是坚持严管重罚。对在建工地实施视频巡查,增强执法力量强化现场检查,日均出动城管执法队员保持在400人次以上,累计发现扬尘污染问题2768个,整改完毕2608个。认真办理住建部门移交案件,主动作为查处违法行为,累计立案304起,罚款724.72万元,其中,办理住建部门移交案件93起,罚款319.5万元;主动查处211起,罚款405.22万元。 三是强化源头治理。提高渣土运输企业和车辆登记备案标准,淘汰国Ⅲ、国Ⅳ排放车辆,逐步更新国Ⅴ、国Ⅵ排放车辆,对达不到全密闭的进行改造。建立市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车辆目录,对达不到整改标准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禁止进入市区建筑垃圾运输市场。目前,淘汰国Ⅲ排放标准车辆530台,16家渣土运输企业、468台车辆整改达标、登记备案,相关信息抄送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和行政审批等有关部门,并向社会公示。 四是网格化督导考核。建立网格化督导机制,抽调机关人员160余名,科级干部带队,以镇街为单位成立35个督导组,每名县级干部负责2-3个镇街,采取“带着台账、直奔现场、暗访调查、交办督办”方式,对五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常态化督导,定期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督导结果纳入城市管理综合考核。 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局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贡献应有的力量。一是以每年最低30%的比例,加快推进渣土车改造、更新,力争2021年年底前将现有渣土车全部更新为国Ⅵ排放车辆。二是建设市区渣土车在线监管系统,组织所有建设(拆迁)工地、渣土运输车辆及其停车场、渣土消纳场、商砼站安装前端智能化监控设备,建立“四点一线”智能化监管体系。三是定期开展集中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从严查处相关违法行为,落实信用联合惩戒措施,增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合力。四是持续开展网格化督导,压实五区、镇街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市直有关部门履职尽责、积极配合,防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效果反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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