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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10月份新闻发布会内容

10月份,市生态环境局共开展日常巡查和夜间常态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100余次,发现违法企业11家,查处环境违法行12起,已立案处罚12起。现将10月份以来查处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发布如下:

一、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1、山东鼎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地:罗庄区;

法人代表:刘 民;

违法行为: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临沂市兴旺耐火材料厂  

   地:罗庄区;

法人代表:唐桂芳;

违法行为: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3、临沂市沂河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地:河东区;

法人代表:刘孟钊;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4、临沂市瑞发机械有限公司

   地:河东区;

法人代表:王康军;  

违法行为:使用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有明显可见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5、临沂顺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高新区;

法人代表:张晓明;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工业废气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6、临沂市通佳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地:高新区;

法人代表:韩克文;

违法行为: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7、临沂中亿石化有限公司第一加油站

   地:沂河新区;

人:郝彦庆;

违法行为:未按照国家规定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

处罚决定: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8、临沂市兰山区白沙埠永兴加油站

   地:沂河新区

人:赵洪亮;

违法行为:未按照国家规定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

处罚决定: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9、沂水联顺建材有限公司

   地:沂水县;

法人代表:王永堂;

违法行为:对易产生扬尘的砂石等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0、山东天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地:莒南县;

法人代表:王  光;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1、临沂金朗化工有限公司

   地:临沭县;

法人代表:李敦烈;

违法行为: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产生含挥发性有机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两个违法行为分别处以罚款。

二、9月份全市各县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9月份,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综合指数最好的是莒南县(3.27),最差的是平邑县(4.05),排名依次为:莒南县、沂南县、临沭县、河东区、罗庄区、兰山区、沂水县、郯城县、沂河新区、蒙阴县、兰陵县、高新区、费县和平邑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