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发挥专家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中的技术支撑和决策辅助作用,根据生态环境部等14部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生态环境部等11部委《关于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环法规〔2020〕44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程序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的通知》(鲁环函〔2020〕316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征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库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专业领域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政府机关、社会组织及有关单位均可推荐。
专业领域以环境保护相关专业为主,辅以其他专业共同组成。主要涵盖: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法学、环境监测、污染物性质鉴别、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大气、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生态系统、环境经济、环境影响评价等行业和领域。
二、专家申请入库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开展业务;
(二)熟悉国家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熟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与修复效果评估相关制度、技术规范及工作程序,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与修复效果评估涉及的专业和行业中有实际工作经验和较深造诣,熟悉其专业和行业的国内外情况及动态;
(三)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其专业领域5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四)健康状况良好,能够承担专家审查、提供技术咨询和现场踏勘等工作任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五)无违法犯罪、严重违纪以及违反职业道德被解除劳动合同记录。
三、工作职责
(一)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与修复效果评估有关政策研究、制度建设、案例分析以及重要政策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等的制定提供咨询意见建议和技术支持;
(二)为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效果评估等出具专家意见,并对结果负责;
(三)根据需要参加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与修复效果评估评审相关技术培训、学术活动;
(四)完成其他与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与修复效果评估评审相关的工作。
四、征集要求
(一)申请入库的在职人员釆取单位推荐的方式,退休人员采取自我推荐的方式。申请人认真填写《临沂市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申请表》(见附表),经单位审核盖章(退休人员本人签字)后的原件,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与生态环境损害评估相关的个人研究成果及工作成就证明(如有)等材料的复印件,于2023年5月8日前寄送至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上述资料的扫描PDF电子版和专家申请表word版,一起压缩后命名为“申请入库专家姓名(单位)”于2023年5月8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对专家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拟入库专家名单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公布正式录入专家库。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23号临沂市生态环境局910室
电话:0539-7206125
邮箱:sthjjfgk@ly.shandong.cn
邮编:276000
附件:临沂市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申请表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3日
附件:
临沂市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
申请表
推荐单位:(盖章)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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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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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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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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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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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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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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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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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详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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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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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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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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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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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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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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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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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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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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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业绩、取得成果等情况 (5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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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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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 |
本人保证以上资料属实,无违法犯罪、严重违纪以及违反职业道德被解除劳动合同记录,愿意成为临沂市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库成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执业纪律及本专家库相关管理规定开展工作。如有虚假承诺愿意承担相应后果。 签 名: 日期: 年 月 日 |
单位意见 |
以上情况属实,同意推荐其成为临沂市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库成员。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