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实施减排、减尘、减车、减烟和增绿等措施,扎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减少工业企业废气污染。该县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20条加严措施,空气自动站周边严禁从事烧烤经营活动,所有餐饮网点、煎饼铺、浴池取暖等燃煤污染源全部取缔。进一步加强在线监测和现场执法力度,督促重点企业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和检修。
减少扬尘污染。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严禁未封闭的砂石、渣土、建筑垃圾等散料运输车辆在城区行驶。
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以及餐饮油烟和露天焚烧污染。强力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强化黄标车限行。加大主城区餐饮门店整治力度,严禁露天燃烧农作物秸秆、城市清扫废物和垃圾、建筑废弃物等行为。
增加城市绿化量。以路网、水网、林网为骨架,高标准推进城市公园、绿地、湿地建设。(临沂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