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在环境监察工作中,改变粗放式监察执法模式,着力在“细”字上下功夫,力求实效。
郯城县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一是现场检查细,细查企业的基本生产、环保审批验收、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排污费缴纳、环境安全隐患排除等情况。二是调查取证细。无论日常监督性检查还是突击性检查,着力在现场检查取证上下功夫、求实效,着力掌握第一手资料。针对不同的环境违法问题,有针对性地拟制现场询问笔录,做到拟制询问笔录各要件齐全。搜集违法企业辅助证据,要求企业撰写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情况说明以及相应的整改措施,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违法问题原因以及针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等。三是跟踪追查细。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加强后督察工作,积极督促企业认真整改,直至整改完毕,并做好整改验收,使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根治。 (临沂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