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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三抓”提升环境监察力度

兰山区以环境安全、群众满意为落脚点,抓巡查、抓源头、抓热点,使环境执法效能进一步增强、环境监察力度进一步提升。

一是错时高频抓巡查。成立环保夜鹰小分队,将日常巡查与不定期突击检查相结合,增加暗查、夜查、早查监察频次,对节假日、雨天重点检查,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二是突出重点抓源头。把违反“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作为整治重点,把不能连续稳定达标排放或有偷排、偷放的企业列为现场监察重点;开展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督促排污企业进一步完善和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确保达标排放,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三是严查信访抓热点。进一步完善受理、查处和结案制度,对群众举报坚持做到有诉必受、有受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信访案件“一案一档”。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对一些信访重案、积案,严格落实“三包一保”责任单位,明确主要责任人和责任人员,限期妥善解决。 (临沂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