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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庄严控重点企业排污总量

日前,罗庄区政府印发《2016年重点企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对124家重点企业分配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以控制排污总量倒逼企业通过提升环保管理水平降低排放量。

《总量控制计划》要求,各企业不得突破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根据总量计划合理安排生产,在保障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减排空间;国、省控企业每月自行核算排污总量,其他相关企业每季度自行核算,核算排污总量报环保部门审核确认后,进行信息公开。环保部门对信息公开中弄虚作假的企业严格依法查处。对超总量排污企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按日计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停业关闭等处罚措施。列入“退城进园”或因各种原因被政府责令停产的企业,收回停产期间排污总量。 (临沂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