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环境保护 >> 工作动态 >> 正文
平邑强化监管夯实企业责任

平邑县在环保工作中,不断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夯实企业防治污染的主体责任。

一是压实责任。实行责任分包,主管领导逐一落实管理责任、监管责任,带头深入一线;执法人员确保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加大对企业监测力度。对辖区内重点监控企业排污口进行人工监测,并与自动在线监测数据进行比对。同时,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外排水的监测力度,确保出境断面水质达标。

三是严格环境执法。开展“拉网式”环保执法检查,加强非工作日和夜间巡查,坚持集中整治与经常性整治相结合,坚持“严打、严控、严管”,集中查处和解决一批突出环境违法问题。

四是加大监察、督查力度。从日常工作抓起,加强工作进度调度和督察考核,坚持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监察和后督察相结合。 (临沂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