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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大气办对郯城县兰陵县高新区罗庄区环境空气质量恶化问题挂牌督办

2016年第一季度,郯城县、兰陵县、高新区、罗庄区环境空气质量没有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综合指数排名居全市后位,且同比分别恶化4.0%、1.8%、1.7%、0.7%。4月30日,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述4个县区实施挂牌督办,要求其严格按照《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攻坚行动方案》,认真分析原因,找准症结所在,制定整改措施,分梯次、有步骤集中攻坚,确保辖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挂牌督办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连续3个月及以上同比改善,可向市大气办申请解除挂牌督办。市大气办将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实施后督察。

同时,市环保局对上述4个县区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新、扩、改建设项目实行区域限批。

这是我市第一次因环境空气质量恶化问题对县区实施挂牌督办和区域限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