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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加大环境监察力度

平邑县不断加大环境监察力度,确保环境质量。

一是加强在线监控管理,严密监控重点污染源。进一步加强对自动检测仪器及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的管理,严格落实监控和快速反应处置责任。二是保密到位,突击检查。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对重点涉水企业、重点涉大气企业、重点涉固废(危废)企业以及信访问题等进行夜查,夜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就突出问题督促实施集中治理。对屡查屡犯的,依法予以严肃处理。三是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管。重点对罐头加工、屠宰、页岩砖、热电、水泥等重点行业和污水处理厂强化监管,主要检查企业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对违法排污的企业发现一次处罚一次,并依法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临沂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