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环保、发改、经信、国土、水利和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信息共享,市、县区环保部门成立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共同推进工作落实。全市清理环保违规建设项目341个(淘汰类23个、规范类234个、完善类84个),目前已完成整改301个,其中,淘汰类全部完成整改,规范类完成206个,完善类完成72个,完成率达到88.3%,位居全省前列。
一是分类施治。严格审查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生产工艺、污染治理设施、排污总量等内容,逐一甄别不同情况,对污染严重的落后产能依法责令停业、关闭,对完善类、完成限产停产整治的项目,严格进行备案审查,由企业提出整改或调整方案并出具承诺函,所在县区环保部门出具监管意见。
二是强化监管。把环保违规项目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加大排查、突查监管频次,严防出现新的违规项目问题。实行“一企一档”,严格落实时间节点要求,列入市级环保部门对县区环保部门专项考核,督导加快清理整顿进度,一月一通报,违规项目整改完成率低于全市平均进度的,给予重点管理。
三是整改提升。燃煤电厂、10吨以上燃煤锅炉涉及违规建设项目问题的,必须同时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实施“退城进园”,制定《临沂市中心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实施方案》,城区17个违规项目列入“退城进园”名单。强化自动监控,违规项目中具备条件的140个监测站点全部安装了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