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于2016年12月30日18时发布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于31日1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2017年1月3日10时升级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11时启动Ⅱ级响应。截至1月4日,全市共停产企业239家,限产企业232家,停工工地431个,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352人次,检查企业1598家次,巡查施工工地685家次,出动机扫车565辆次、洒水车2007车次,累计清扫路面19391公里。
一是迅速响应。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全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紧急会议、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专项督查会议,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全面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市环保局加大对重点大气污染监察频次,实行县级领导包县区督导责任制,对全市15个县区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导,确保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60%以上。市气象局、市环境监测站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气象变化趋势监测、预警预报,密切跟踪天气变化。
二是严格督导。市委成立五个专项督查组,由市委督委办牵头,相关成员单位人员参加,通过暗访和明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演练、重点企业应急操作方案编制、应急启动及响应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市、县(区)两级政府和重污染天气指挥部成员单位分别派出督导组对企事业单位落实减排措施情况进行督查。
三是严肃惩处。督查期间,发现罗庄区临沂永吉陶瓷有限公司、临沂市金玉玺建陶有限公司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不到位。根据《罗庄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承诺书》要求,罗庄区决定对该两家企业未落实减排措施的生产线实施停产,其中临沂永吉陶瓷有限公司二线停产时间为2017年1月3日至3月16日,临沂市金玉玺建陶有限公司二线停产时间为2017年1月3日至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