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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积极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

临沂市作为全国45个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市之一,围绕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环境安全,创新实施了一些有效措施。

一是坚持建章立制,构建水污染防治大格局。大力推行“河长”制,全市10公里以上河道1035条,分别由市、县、乡三级班子成员任河长或河段长。明确县区党委负责人、政府主要负责人、政府分管负责人和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四职”责任人。制定《临沂市水生态补偿办法》,在所有县区、乡镇全部设立生态考核断面,部分流域控制断面延伸到村居。坚持治污工程“两个报告”制度,按期完成的递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逾期未完成的递交辞职报告;建立部署、检查、督导、督办、约谈、问责“闭环式”工作机制;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全市171个乡镇全部成立环保办公室,3990个行政村全部设立专职环保主任,实现环保工作真正意义的“末端治理”。

二是坚持源头治污,建立流域综合治污体系。全市累计投资150亿元,在完成78个国家淮河流域治污规划内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建了1122项流域治理工程。120家直排重点企业全部达到南水北调重点保护区排放标准,276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验收,170家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全部予以淘汰。全市已建成日处理5000方以上的污水处理厂34座,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39万吨/日,全部达到或优于一级A标准。投资11.5亿元,实施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加快推进涑河、青龙河、陷泥河、柳青河、沂河、祊河6条河流综合整治。

三是推广再生水循环,建立高效合理的水节约体系。前端开发。25家重点企业配套建设再生水回用设施,其中金锣集团建设1万亩荷塘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每日利用再生水2万吨,既解决了含磷废水排放问题,又产生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景观效益。中间利用。鼓励污水处理厂 “再生水回城”,广泛用于城区园林绿化、道路洒水降尘等,全市14家污水处理厂再生水日处理规模达18万吨。末端拦截。在支流、干流建设橡胶坝、闸坝17座截蓄工程,截蓄河水再生利用,每年可以实现截蓄再生水1.5亿m3,提高流域水环境生态水平。

四是坚持湿地建设,打造健康完整的水生态体系。实行“千亩湿地”工程全覆盖,所有县区城镇污水处理厂下游,全部配套建设潜流、表流相结合的人工湿地,增强辖区流域水质净化、生态修复功能。12条重点出境河流全部配备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年可削减COD1.2万吨、氨氮1420吨。实施“生态河道”工程,对重点河流实行维护河流基本生态“六个一律”,对穿过县级以上城区的21条河流实行“退房还岸”,打造“清水廊道”,建设生态河岸300多公里。

五是打造流域综合体,构筑清洁优美的水环境体系。所有县区均按照“点源—污水处理厂—湿地—河流”的流域整体模式进行递进式水污染防治,建设“治用保”综合体22个,其中,莒南县环保综合体成为国家3A级景区,兰陵县环保综合体成为国家4A级景区。投资2800万元,在全省率先开展河道底泥处置工程,沂河沂水段沂河底泥处置与修复示范工程对于解决河流污染,修复区域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改善作用,同时为全省甚至全国河道底泥处置工作提供借鉴经验。

六是实行全防全控,夯实水生态环境安全屏障。强化隐患防控。开展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实施环境风险评估制度,建立全市风险源动态监管档案,完善预警监测、防范工程和应急预案。强化安全防控。充分发挥“智慧环保”管理平台作用,对82家企业实行视频、在线、电子闸门、总量控制卡同步监控,严防企业超标问题发生,并实行省、市、县区三级联网,分级控制。强化事故防控。建设企业风险点位、生产车间、总排污口三层防范工程,实行下游汇水河道、支流、干流多级闸控,水利设施“一岗双责、并行管理”,设立企业、城市污水处理厂、入河断面、县区交界断面、出境断面5级预警监测,严防污水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