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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双法”同出严格治理拆迁工地扬尘

全市拆迁工地共49个,41个拆迁工地扬尘治理已达标

本报8月16日讯 (记者王泓钧 通讯员王东旭)

“工地封闭施工,建筑垃圾扬尘污染不出红线;施工现场应当配备专业洒水设备,洒水降尘;强风禁止作业,不准顶风施工制造沙尘;建筑垃圾、渣土应及时清运;临时堆放的垃圾、渣土和裸露土地应全面覆盖防尘布、防尘网,每周洒水降尘不低于1次;运输车不带泥土上路。”这是早在2015年,市房产局就制定实施的《临沂市拆迁工地扬尘治理标准》和《临沂市拆迁工地扬尘治理实施方案》中的要求。拆迁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有据可依,有序推进,市房产局严格督促各县区全面落实拆迁工地扬尘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效控制拆迁工地扬尘污染,全面开展拆迁工地扬尘治理行动。通过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统筹协调扬尘治理属地管理单位,加大督导力度,我市扬尘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8月16日,在市区七里沟片区拆迁工地,记者看到,这里大部分已经拆完,渣土和裸露土地都覆盖着防尘布。在市区另一个拆迁已近尾声的工地——— 曹王庄片区工地,扬尘治理也做得比较规范,大多建筑垃圾、渣土已及时清运,裸露土地的部分也盖上了防尘网。据悉,截至目前,全市拆迁工地共49个,41个拆迁工地扬尘治理已达标,未达标的8个拆迁工地正在限期整改,市房产局每周都要对扬尘治理未达标的拆迁工地督导检查一次。

市房产局党组书记、局长田磊曾多次带队督导市区拆迁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在市区拆迁工地现场,逐一查看工地围挡设置、渣土覆盖、喷洒设施等情况。督导中,对存在问题的工地提出整改实施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全市拆迁工地要严格按照《临沂市拆迁工地扬尘治理标准》的要求,落实围挡、清运、覆盖、洒水等措施。要加大督导巡查力度,建立督导巡查台账,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对不达标的工地要立即责令停工,向属地政府下发督办单,限期整改到位。拆迁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做到拆迁工地无扬尘。

据了解,为严格规范拆迁工地扬尘治理,市房产局成立了拆迁工地扬尘突出问题治理领导小组,下设4个督查小组,抽调24名业务骨干,分组包干、责任到人。督导组每周对拆迁工地抽查。发现的问题,网格责任人现场签字确认。对问题严重的工地,现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落实市、县区、街道、项目实施单位四级网格化管理机制,层层有人抓,有人管,把扬尘治理责任落到了实处。

扬尘治理措施要落到实处,需要落实经费,需要投入,市房产局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把拆迁工地的围挡、覆盖、垃圾清运等扬尘治理措施的经费纳入到征收成本,落实了拆迁工地扬尘治理的经费。同时,落实了报备案制度。要求中心城区五区拆迁工地拆除施工前,要制定具体的房屋拆除防尘实施方案,报市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备案;其他县区拆迁工地的房屋拆除防尘实施方案报当地房屋征收主管部门备案,并及时报市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

为破除拆迁扬尘难题,我市申请财政专项资金,采取政府采购洒水服务的方式,调度扬尘治理专用车对拆除工地进行洒水降尘。要求拆除工地实施拆除前,先使用多台高压洒水车对建筑物进行浇灌,待完全浇透后再进行拆除;实施过程中,继续洒水降尘,有效控制楼房在拆除时形成的扬尘,解决了拆迁过程中扬尘治理的难题。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超一年应对拆迁施工现场绿化

根据《临沂市拆迁工地扬尘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市房产局对全市拆迁工地全面开展扬尘治理行动,督促各县区及项目实施单位全面落实拆迁工地扬尘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有效控制拆迁工地扬尘污染,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形成拆迁工地扬尘污染治理的长效机制。

全市拆迁工地要严格按照《临沂市拆迁工地扬尘治理标准》的要求,落实围挡、清运、覆盖、洒水等措施。拆迁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做到拆迁工地无扬尘。

工地封闭施工,建筑垃圾扬尘污染不出红线。在进行房屋拆除施工前,应先沿工地周边设置硬质围挡,底边要封闭,围挡应坚固、美观,高度不低于2.5米。

施工现场应当配备专业洒水设备,洒水降尘。拆除工地实施拆除前,使用洒水车对建筑物进行浇灌,待完全浇透后再拆除,拆除时采用洒水车、喷雾车等喷淋洒水设备边拆边洒,保证全过程湿法作业,避免扬尘污染。

强风禁止作业,不准顶风施工制造沙尘。遇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有关机构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应停止作业,并在作业处覆盖防尘网或持续性洒水降尘。

建筑垃圾、渣土应及时清运。对拆除现场的建筑垃圾和拆卸物料分类集中整齐堆放在划定区域,清运垃圾时要洒水作业。

临时堆放的垃圾、渣土和裸露土地应全面覆盖防尘布、防尘网,每周洒水降尘不低于1次。加强管理,防止乱倒、乱建、乱搭等,保持工地内外整洁。

清运建筑垃圾和拆卸物料的运输车辆离场前要清洗,确保运输车不带泥土上路,严格实行密闭运输,严禁抛撒遗漏。

加强拆除施工结束后的现场管理,房屋拆迁施工作业已经完成、物料及垃圾清运完毕后,建设单位应该采取覆盖防尘网、定期洒水等措施,防治裸露土地产生扬尘;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超过一年的,应当对房屋拆迁施工现场的落楼地面绿化。

记者王泓钧 通讯员王东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