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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边督边改即查即办 零容忍查事追责“两手硬”

临沂坚持问题导向边督边改即查即办 零容忍查事追责“两手硬”

群山环绕,满目青翠,山坡上的一个采石坑已经用石子修复平整,下一步整理成耕地后,将与周边环境重新融为一体。这是8月18日记者在费县马庄镇西古口村看到的一幕。

8月18日至19日,省交办事项落实组一行到临沂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查办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记者跟随进行了采访。

有群众反映费县马庄镇西湖口村村民私自开采山石、产生污水粉尘。8月14日费县接到信访转办单后,立即组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马庄镇到现场进行查处。

经现场查证,工作人员发现所反映的“西湖口村”实为西古口村。采石场当事人盛应强今年5月开始无证开采山石,开采面约40米×70米,采石约600吨,还没出售。

针对调查核实情况,工作人员当场断电并对其用电进行销户;对开采设备依法扣押,对已开采的约600吨石料依法没收,对盛应强处以50000元罚款。同时组织人员对破坏的场地进行恢复,截至8月16日8:00全部恢复完毕。马庄镇纪委已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追责。

18日19:10,督察组一行来到地处罗庄区的山东红日阿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记者看到,在该公司周围及厂内分布着三处占地很大的磷石膏堆存点,尚未转运的磷石膏已用篷布进行了覆盖,并铺设了导流渠。

红日阿康案是临沂收到的中央环保督察组第一批转办件,有群众反映红日阿康公司将数百万吨的含砷废渣堆放在农田内。8月12日罗庄区收到案件后立即进行查处,责令企业限期完成整改。一是聘请专家,制订剩余磷石膏规范化堆存场建设方案;二是按照专家意见开始选址,建设规范化贮存场,建设完成后,将三处堆存点剩余磷石膏全部转运至规范贮存场。目前,罗庄区已启动问责机制。

8月19日上午,骤雨初歇,在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朱芦镇朱芦村西一塘坝旁,4台挖掘机轰鸣作响,54岁的赵广斋正与几名村民一起分拣垃圾,然后运往该区的一处垃圾处理站。

“没想到效率这么高。我每天回去,都要和邻居唠唠嗑,很好,村民都很满意。”一听到要清理令村民头痛的垃圾场,赵广斋第一时间报名参加。

据介绍,这里原本是一处废弃塘坝,被镇里用作了垃圾暂存场,另外还存在石材厂锯泥堆放、村里养殖污染等问题。

临港区8月13日收到转办件后,立即成立4个现场调查组,对信访中反映的6个环境问题逐一进行调查处理。垃圾要求8月29日前全部清运完毕;经与养殖户多次沟通,14个养殖户已经全部停养转产;对114家石材加工户全部停产整治。同时,临港区启动问责机制,对有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沂水县开发区内的昆达生物公司生产多种化工产品,但群众反映多个项目未批先建,只是在2016年、2017年补办了手续。接到环保转办单后,沂水县第一时间进行查处,群众反映问题属实,沂水县立即启动问责机制,对有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在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信访案件中,临沂市要求各级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问题“零容忍”,即查即办,边督边改,切实抓好督察转办信访问题的整改落实。为切实解决环保突出问题,临沂市实行市委、市政府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审批运转流程,确保交办的案件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县区(开发区)收到转办单后,要立即呈报负责人及政府主管领导,明确责任人立即组织查办,第一时间对照“5个办结标准”推进相关工作,做到立行立改、查处到位。坚持问题导向,逐一办结销号,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以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实际成果,回应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

临沂明确规定,对转办案件“既查事又追责”,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转办的信访案件,要严格按照“一天调查清楚、两天提出处理意见、三天基本办结”的要求,及时妥善处理。

截至目前,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临沂转办的8批共108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已办结34件,共约谈42人,拟问责108人(待有关部门确认),其中立案侦查4起,行政拘留1人,刑事拘留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