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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日报:推行河长制 打造河清水美生态沂水

沂水讯 清澈见底的河水,河堤绿树成阴、花团锦簇,放眼望去处处是景。这就是沂水县泉庄镇马莲河如今展现在人们眼前的“新面貌”,也是该县实施河长制以来水环境提升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沂水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坚持“五位一体”绿色跨越发展,积极推动全县河长制各项工作压茬进行,使水安全得到有力保障,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沂水水系发达,素有“百库千塘”之称,境内建有水库143座、大小河流303条。其中,省控河道3条、市控河道1条、县控河道29条、乡(镇)控河道270条,河道总长度1500多千米,河流分布在全县19个乡镇(街道)、854个行政村。省控河道沂河境内干流长58.6公里、沭河境内干流长50.5公里、潍河境内干流长12.1公里,市控河道梓河境内干流长7.48公里。为做好全县河长制工作前期各项工作,沂水县水利部门及早成立了推进“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职人员开展摸底调查,全面摸清河道底子。并于今年4月底,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分管农业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沂水县还建立了覆盖全县303条河道的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由县委书记、县长任总河长,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副县长任副总河长,县级领导担任县级河长,明确联系单位、联络员。并以《关于公布沂水县河长组织体系的通知》文件对河长组织体系进行了公布,共设县级河长13名、乡镇级河长254名、村级河长854名,全面建立了河长体系。按照省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该县制定出台了《沂水县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制订了详细的时间节点,健全了工作机制,分配了工作任务,完善了工作制度,压实了工作责任,为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提供了依据。

沂水县水利局还成立了推进“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专门抽调6名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了办公场所,成立了河道排查小组,分为4个工作组,针对4条市级河道流域基本情况,包括取水口、水功能区划、建筑物、违章建筑和违法活动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并形成了调查报告,上报市河长制办公室。5月26日,该县组织召开了河长制动员大会,要求做到组织体系全覆盖、保护管理全域化、履职尽责全周期、综合整治全方位。同时,要求各乡镇会后尽快召开本乡镇的河长制动员会议,按照《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乡镇情况,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实施方案》,健全组织体系,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目前,全县19个乡镇(街道)已全部成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河长组织体系,制定出台了《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目前,沂水县共配备了1100余名各级河长,守护着全县303条河道,县长村长都是河长。实行河长制已成为沂水县决胜河库、守护安澜、唤回清流、恢复生态的重要抓手和信心来源。下一步,沂水将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纪律“三铁治水”,实现从“九龙治水”到“一长牵头”、系统治理的转变,做到垃圾不落地、污水不入河、黄土不见天,使水安全得到有力保障,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最终实现“河清水秀、生态沂水”的总目标。 (吴世翠 李振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