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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蒙晚报:临沂启动“清河行动” 六项任务治理乱象河长制跨入新阶段

 随着23条市级河流摸底清查的圆满结束,和一河一策编制工作的迅速展开,临沂市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顺利进入了新的阶段。

822,临沂市河长办印发了《临沂市2017清河行动实施方案》,擂响了全面整治河湖乱象的战鼓,一场为期4个月的清河大会战正式拉开战幕。
据悉,此次清河行动的清理整治范围囊括了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各类违法行为。将坚决查处破坏河湖水域岸线的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各类违法行为。

此次行动主要有六大任务:一是清理拆除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违法建筑;二是清理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非法种植林木和高杆作物;三是清除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违规倾倒渣土、垃圾和违规修建鱼塘、养殖场;四是坚决制止和惩处非法采砂、取土;五是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堤防等违法活动;六是坚决封堵未经批准非法设置的入河()排污口,有效控制入河排污,防治水污染。

市级重要河湖清河行动整治情况将列入市总河长对县级总河长、市级河长对相应河湖县级河长的考核范围,各县区也将把清河行动工作成效纳入河长制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不能按时保质完成清理整治任务的,将严肃问责。市河长办将建立并启动清河行动督察,每月对各县区清河行动开展情况组织一次督导检查,年底对各县区清河行动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将纳入河长制工作综合验收范围。

通过开展清河行动,临沂市将实现水域岸线管理、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环境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各县区也将以此次清河行动为契机,建立河湖管理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实现城乡河道管理责任主体到位、专人负责到位、经费保障到位和设备设施到位。并不断总结经验,巩固提升清河行动成果,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永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