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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报:别让“保洁员”变成“污染源”

提起污染源,我们通常想到的是生产过程中向外界排放废水、废气、废料(俗称“三废”)的企业,它们是环境执法监管的重点对象。也有一类企业,比如危险废物处置公司、垃圾焚烧厂、污水处理厂等,是专门收集、消化“三废”,使之对环境无害化的“保洁员”。有了“保洁员”,生态环境就多了一道安全屏障,也为基本的环境民生增添了一层保障。

但如果“保洁员”缺乏自律、擅离职守,甚至见利忘义、监守自盗,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可能更为严重。比如,垃圾违法处置、倾倒,一些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造假、私设暗管偷排等现象等。当“保洁员”变成了“污染源”,污染集中处理变成了集中排放,环境安全底线就会被屡屡突破,环境质量和人民健康自然也就难以保障了。

这些乱象的发生,既有涉事企业主观上的原因,也有政府监管、体制机制等方面的不足。要根除种种乱象,让“保洁员”发挥好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作用,还需多方面对标找差,补上短板和缺口。

一是补足处置能力缺口。我国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也随之飙升,总体来看“保洁员”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一些地方垃圾围城等现状也印证了这一点。然而污染物必须要有去处,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保洁员”甚至个别地方政府就动起了歪脑筋,不管是不是自己的“菜”,不管胃口大小,通通照单全收,随后违法违规处置。因此,各地政府务必要把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一项重要课题,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坚持政府主导、企业投入、公众参与的原则,着力提升污染处置能力,努力适应区域实际需要。

二是堵住监管体系漏洞。“保洁员”们干的是脏活,对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存在一定影响。所以污染处置设施一般都选址在偏远地区,若有违法行为也难以被发现。此外,相关环境信访举报频繁出现,检查次数多了,监管者容易麻痹大意,忽略问题线索。因此,有必要从行政和法律两方面入手,构筑更加严密的监管体系,普及“装树联”在线监控,强化日常例行检查力度,防止“灯下黑”;同时对相关环境信访务必认真处理对待,仔细核实,不放过任何一条线索。针对“保洁员”们出现的环境违法事件,必须严肃依法处理,不能下不为例。

三是补齐体制机制短板。在具体实践中,一些通过BOT、PPP等模式建设运营的企业,由于经济利益驱使,可能会通过种种方式逃避监管套利。“保洁员”为公不为私,主要是为公共利益服务的,不能把经济利益放在首位,贪图一己私利。为实现正确的利益导向,笔者认为,不宜将其完全放给市场,要坚持政府与市场两条腿走路,引导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环境治理。同时,改革财政资金使用模式,杜绝骗取补助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