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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报:环保也可建立“吹哨人”制度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会同财政部近日发布新修订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不仅将单次举报奖励限额显著提高,而且将适用范围扩展到食品药品整个生命周期,实现了产品全覆盖。《办法》最大的突破是对“吹哨人”,即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内部人员举报的,可在奖励标准上追加奖励金额。

“吹哨人”不是法律概念,一般的表述是“内部人举报”。有人将“吹哨人”归为“隐名举报”类别,属于重点奖励范围。但若从制度上对内部员工举报跟其他人匿名举报加以区分,显然更好。“吹哨人”往往能更早发现问题,面临的举报风险也更大,对他们不妨多些激励。

鼓励更多内部知情人对危害食品安全行为说“不”,其实这项制度还可以推广至其他领域,如在公众关注度高的环境保护领域。相信重奖“吹哨人”,将有助于减少污水偷排等隐蔽性强且危害较大的环境污染行为,也能保证监测数据真实,防止环保行政执法不公等。

当前,我国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在打击违法排污、伪造监测数据行为等方面不可谓不严厉,但这些责任承担均以相关线索被掌握、违法事实被确认为前提,否则民事赔偿和刑罚都是“空中楼阁”。然而现实也不容乐观,环保等有关部门囿于人力、物力、财力等因素,难以做到全方位、无缝隙的监管,这就意味着有一些环境违法行为难以被发现。尤其是一些比较隐蔽的环境违法行为,其行为人多是闭门作业,外人无从知晓。行为人容易在短时间内破坏现场、销毁证据,执法人员很难做到及时取证。

重奖内部举报人,是因为他们对违法排污、伪造监测数据等行为的作案流程和作案方式非常熟悉,可能知道更多内幕。而这些行为如果不造成严重危害,就很难被监管部门发现,但一旦被发现后果就会非常严重。因此,内部知情人的举报行为都能在客观上降低监管成本。特别是随着智能手机等设备的普遍使用,内部知情人很容易拍摄到具体违法情况,这是外部监管力量完全不具备的优势,无疑能够大幅提高环境执法的质量和效率,降低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形成震慑效应。要让违法者认识到堡垒可从内部攻破,其环境违法的行为总有一天会被身边人发现,进而使其打消侥幸心理。

对此,笔者认为,环保部门可以借鉴新修订实施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结合环境保护的特点,把握关键节点和细节,完善环保相关规定,建立“吹哨人”制度。这不但可以降低环境执法成本,提高环境执法水平,也有助于提升人民群众环境意识,促使公众深入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

此外,环保部门在建立新的专项举报制度时,还可以进一步创新保护和激励“吹哨人”内容。比如,受理举报部门可由“第三方”机构承担完成,并由异地环保部门或司法机关对违法事实或行为人进行处理或审判;为激励“吹哨人”,可进一步提高奖金额度。

相关部门可先在环境保护形势严峻的地方,选择一些地区建立新的专项环境违法举报办法,试行“吹哨人” 制度,支持环境执法活动。在获取一定的实践经验后,认真对其加以分析和总结,再进行顶层制度设计,指导地方完善相关办法,全面推行“吹哨人”制度,打击各种环境违法活动和行为,将会起到明显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