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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厅督察我市20家企业 重点督察重污染天气二级响应落实情况


        本报10月24日讯 (记者付茜) 2017年10月18日—2018的3月16日,省环保厅将对全省17个市进行5轮次督导检查,采取三周督察一周巡查,督巡相结合的方式。10月20日-22日,我市第一批进驻督巡查人员分别对兰山区、河东区、罗庄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督察,近期督察的重点是重污染天气二级响应落实情况。
       此次督察包括兰山区5家企业,河东区9家企业,罗庄区6家企业。
       我市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行政区域内被约谈的县区达到3个及以上的省环保厅向省政府提起对相关市政府约谈申请。严格落实督察整改要求,对需要整改的,认真落实限期整改要求;对需要采取停产措施的,及时报请区政府责令停产。举一反三,认真排查。主动排查,发现问题,主动整改完善,确保在各轮次的督察巡查工作中少出问题、不出问题。
       据悉,10月16日,山东省印发《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综合工作方案》,启动省级环保专项督察,打响蓝天保卫战。全省17个设区市7个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济南市、淄博市、济宁市、德州市、聊城市、滨州市、菏泽市。10个非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青岛市、枣庄市、东营市、烟台市、潍坊市、泰安市、威海市、日照市、莱芜市、临沂市。
本次采取三周督察一周巡查,督巡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17个设区市进行5轮次督导检查,省环保厅将适时对有关市开展约谈式、机动式、点穴式省级环境保护专项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