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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4448646-30/2012-0409038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2/04/09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检验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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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和《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凡于2011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企业法人、合伙、个人独资企业及非法人经营单位(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均须办理2011年度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手续。 根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提交年度报告。 企业年检起止日期为:2012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个体工商户验照起止日期为:2012年1月1日至5月31日;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按规定向发照登记机关报送年检、验照材料,办理年检、验照手续。逾期将依法处理。 各类企业均应通过"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申报年检,向发照登记机关报送年检材料。企业申办网上年检的具体操作事项、要求,请分别登陆"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的"网上年检",按照《使用说明》载明的程序和内容办理。个体工商户均应到辖区工商所办理验照。 二〇一二年二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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