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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449523829/gaj/2023-0000198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07/04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关于对DAO MY HUYEN等三人所持居留许可宣布作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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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O MY HUYEN,女,2000年5月8日出生,越南籍,护照号C5135620,持我市签发的学习类居留许可,号码为102408564,有效期至2023年9月13日,现该人已休学回国,但未按照规定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报。 SOW OUMAR,男,1988年5月6日出生,几内亚籍,护照号O00530389,持我市签发的学习类居留许可,号码为102408653,有效期至2024年4月17日,该人因违纪被临沂大学做退学处理,但未按照规定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报。 TRUONG BAO TRANG,女,1999年7月8日出生,越南籍,护照号:C8151348,持我市签发的团聚类居留许可,号码为102408619,有效期至2024年4月17日,现该人离家出走不知去向,不再符合签发团聚类居留许可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支队拟对该人所持居留许可宣布作废,持证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持外国人居留证件到临沂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上海路与汶河路交汇处北200米路东)办理居留证件变更或注销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所持该居留许可将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后被宣布作废,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持证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临沂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3年7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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