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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523-16_A/2012-0414008 发布机构 临沂市公安局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 2012/03/14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我市将试点签发电子普通护照
我市将试点签发电子普通护照

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统一安排部署,自3月15日起,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始受理电子普通护照申请,并将签发电子普通护照,同时停止受理97-2版普通护照申请。

据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负责人介绍,电子普通护照是在传统本式普通护照中嵌入电子芯片,并在电子芯片中存储护照登记项目资料和持证人照片、指纹信息的电子化普通护照。启用电子普通护照有利于提高普通护照的防伪性能,更好地维护持照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边检机关进一步提高查验效率,并为自助通关创造条件;有利于提升我国普通护照的国际信誉,为公民国际旅行创造更多便利。签发电子护照是国际趋势,目前世界上已有90多个国家签发电子护照。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负责人指出,申请办理电子普通护照在程序上增加了采集申请人指纹信息等环节,申请人在申请表上的签名也将扫描打印至电子普通护照资料页中。除上述变化外,申请条件、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等与以往相同。公安部2011年12月20日修正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规定: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电子普通护照申请,应当现场采集申请人的指纹信息;不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申请电子普通护照,监护人同意提供申请人指纹信息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现场采集。电子普通护照采取了加密措施,确保电子芯片存储的指纹信息仅限于普通护照签发机关和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在出入境管理时读取、核验和使用。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负责人提醒,3月15日开始受理电子普通护照申请后,此前已持有有效普通护照的,应当继续使用所持护照,有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等情形的,可以申请换发电子普通护照。电子普通护照中内置敏感的电子元器件,为保持最佳性能,请不要将电子普通护照弯折、打孔或者暴露在极端温度、湿度等环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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